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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有使用年限吗?到了使用年限后,房屋怎么处理

153****6282 | 2014-05-30 19:04:58

已有4个回答

  • 137****4382

    补偿是针对房产使用权人进行的。

    查看全文↓ 2014-06-02 09:02:16
  • 131****9972

    你好;朋友,我先问你的房子是商品房,还是住宅,你也没有说清楚啊,如果是商品,就的在向国家交税了,如果是住宅,那就在说了。看看国家的政策了。

    查看全文↓ 2014-06-02 09:02:03
  • 141****2832

    有的,在我国任何土地都有使用年限

    查看全文↓ 2014-06-02 09:00:57
  • 153****3588

    这个问题**近较热
    新的物权法还没出来,这个问题还没确定!
    土地使用年限到了,缴纳土地出让金,可以续租!政府有规划拆迁另议!
    房子也应该有个使用年限,估计到期也得拆迁吧!还迁的可能性比较大!

    查看全文↓ 2014-05-30 19:34:08

相关问题

  • 70年一般是这样的,个别的,门面房之类的是 50年的。不过有个开发商开发土地时,他不一定是买了块70年的土地,搞不好为了节约成本买了块只有50年的土地,或者更短时间,买房子时,一定问清楚。这个主要是看拆迁之前的土地性质和现在的土地性质有没有区别,如果是集体土地性质,那就是土地的使用年限50年,如果是国有土地性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就是70年,但是,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属于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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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铺的使用年限到了以后,国家会收回,至于一些相关的细节还是咨询相关的政府部门,这样会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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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的产权是私产,永远是你的。 当然国家有规定在那个之后若干年后就公有了。当然如果继承肯定可以传承下去! 你说的年限是土地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理论是70年! 但是大部分人买的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都不是70年,包括新房! 一般在30-60年! 往少说,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卖给开发商后开始计年限,开发商盖两年房子,你拿到手里就是68年!一般到期后, 现在通行的说法是,到期后续交土地出让金,可以继续使用该土地! 这个问题在目前讨论的物权法中也有很大争议,目前无定论! 一个原则:国不与民争! 这个问题考虑的有点远见: 不过房子能不能坚持70年,就中国目前这建筑质量,真还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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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多人都在想,买完房,有了房产证后,该房屋就已经属于自己了,但是,往往这时候,就会忽略还有一本重要的证件土地证需要办理。只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这两证到手后,才能证明房屋的**终所属,那么楼房土地证年限是多久呢,到期后该怎么办呢?房屋土地证年限是多久?1、《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灭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实际使用价值的消失,致使土地使用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或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利用土地,从而终止土地使用权。2、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购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终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购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3、以出让或转让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于划拨土地,国家可以另行划拨一块土地给原土地使用权人使用。对于出让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可请求退还土地灭失部分剩余年限的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是无限期的。房屋土地证年限到期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1)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2)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3)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的规定,国家可以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门责令交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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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修基金没有使用年限的,但是如果是在房子的保修期内,那么是不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的,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一般是归开发商负责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当中的规定来看开发商应该对所售房子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所以只要在保修期内房屋的质量出现了问题,那么业主就可以去找开发商。但如果已经过了保修期,当房屋的公共设备,或者是公共区域出现了问题时,就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来维修了。房屋维修基金使用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一般公共维修基金不可以挪作他用,只可以用于房屋共用部分或者是共用设备的维修和更新以及改造。假如说房子转让给别人,那么剩余的维修基金也应该一起转让给新的房屋产权人,不过无论到什么时候,买卖的双方都是没有办法个人去提取公共维修基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