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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买房子加上孙子名字可以吗?与孙子爸爸有关系吗?

157****9376 | 2015-12-22 18:36:35

已有2个回答

  • 133****5406

    可以的,有关系,就是遗产方面,如果孩子爸爸没有追究就没问题

    查看全文↓ 2016-01-17 09:00:22
  • 148****3369

    没有关系 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就是谁就算是你给的钱但是不是写的你自己的名字也不是你的

    查看全文↓ 2015-12-28 14: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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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房产证上如要将房产加上孙子名字,需要议定一个“赠送或遗嘱书”,**好是公证一下。。。 然后带上赠送的协议或遗嘱书和公证书,以及其它有关手续(比如房产证,身份证等),去房管局(房管交易大厅)去办理,再需要什么 ,房管局会给你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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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继承,房子是应该由你爸爸出面继承的,父亲健在,孙子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过根据关系继承的先后和比例也不相同,以下内容供你参考。对于继承的判断和依据是有先后顺序的: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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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奶奶在世,把她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孙子,这个属于“赠予”如果奶奶即将过世,同时留下遗嘱将其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孙子,这个属于“继承”对于房屋权属转移需提交的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2.继承公证书;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出示原件);4.继承人登记申请书;5.房屋分户图。如果是“赠予”的话需要填写房屋赠予转让合同。可以请律师及公证出示证明或者直接去房屋管理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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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爷爷的房产孙子是不能直接继承的,除非有遗嘱说明指定房产权留给某个人;如第一顺位子女都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给孙子,在签署放弃继承权协议后可以由孙子进行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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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房子可以走买卖,且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才属于孙子。如果是老人给孙子的,那就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这属于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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