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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公积金购房 深圳公积金是否能够在惠州使用

148****1313 | 2016-04-27 1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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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8****9329

    按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要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应于10月8日全面推行。深圳、东莞和惠州三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尚无法办理”。业内人士称,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全面落地,存在技术和需求两个壁垒,短期难度颇大。 激活深圳人异地置业需求 针对部分地区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偏紧,结余资金规模较大等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9月30日联合发文,明确自今年10月8日起将实施多项举措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深圳异地互贷仅限深圳房产 就深圳公积金是否可以用于异地买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深圳公积金政策目前还没有发生改变,只适用深圳房产,至于能否用于异地买房,需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李庆星曾表示,已关注到相关文件出台,但该中心还没有收到,具体到操作层面还需要再等一段时间。“目前只有一种情况允许异地缴存贷款,即在全国各地就业缴存公积金的东莞户籍职工可在东莞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答复则是,可以接受广州、珠海等7个城市的异地互贷,但是深圳并未纳入其中。 早在2009年5月,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8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实现了珠三角8城市住房公积金的互贷。今年初,东莞和佛山退出。 深圳在8月1日起开展了异地互贷业务,但用途仅限于深圳房产:深圳户籍职工在异地工作且缴存公积金,想在深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只要在就业地连续6个月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截至9月23日,共受理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申请的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12笔,为回户籍地购房的非深户缴存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共计1885份。 存在技术和需求两个壁垒 据悉,全国仅广西、湖北、湖南等少数几个地方政策落地,不少省份异地贷款政策均还没有执行。 “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本意是好的,可以加强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释放‘躺着不动’的闲置资金,特别是对化解当前部分二线和三四线城市库存高企的难题能起到极大推动作用,但从地方政府表态来看却不甚理想。”机构研究员杨科伟称。 东莞和惠州本土购买力弱,公积金利用率低,即使互通互贷,这两个城市的公积金用在高房价的深圳买房,也无济于事;而深圳住房公积金余额本来就紧张,用于异地置业则更不可能了。 “在各地差异大、管理不统一、执行权分散的情况下,公积金异地贷款难度颇大,短期内无法期望太多。”杨科伟认为,从技术层面上看,鉴于各地公积金长期封闭运行,各自的数据库建立、审批流程信息化均存在较大差异,短时间内实现信息快速沟通、协调难度颇大;从需求层面来看,目前凡是人口规模大、经济基础比较好的城市,公积金的利用率很高,归集资金其实也都用得差不多了,即便在这些城市工作的流动人口有回乡置业需求,当地公积金中心也没有更多的额度可以支持;而对于那些公积金使用率相对较低的三四线城市来说,一方面是流动人口不多,异地购房的需求不大,另一方面是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加之目前购房投资风险的上升,也难以看到更多的外溢性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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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些地方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加上年龄均不得超过退休年龄2.但是有些地方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 能力有“中心”认可的抵押或担保方式进行抵押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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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权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政府以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给居民的公有住房。 使用权房没有产权,是否能办理按揭要看银行对个人的资信审核情况而定,只有有产权的房屋才能落户。

  • 1、业务咨询,因为不同的城市有不同政策,贷款的业务也有所差异,所以购房者应向去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进行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公积金管理会详细的告知贷款者贷款所需审核的材料。2、提交申请,购房者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核实信息,贷款城市公积金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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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问题只要您同意把您的住房公积金取出用于您共同拥有的贷款住房都没问题具体流程`如下:住房公积金贷款前置条件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款。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近一年的流水。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款收据。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签订借款合同。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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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符合提取条件的是可以提取全部的,公积金是不同于社会保险的,自己交的进入个人账户,单位交的进入劳保基金。公积金无论是自己交的还是单位交的那一块,都在你的账户上,是全部都可以提取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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