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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配 是共同所有吗

152****1898 | 2016-04-27 1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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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3****9342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时不可避免的就遇到了房产分割的问题。刚买房时,房屋总价以及个人贡献是容易认定的。那么,若干年后,房屋增值部分该怎么分配呢? 案例详解: 黄先生2006年婚前就购买了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总价款为40多万元。但婚前的装修资金由妻子支付,包括家具家电共花了16万元。去年这套房子以95.6万元卖给他人,包括家具家电。黄先生不解,这套房子出售后所得的款项是否是个人财产。 《婚姻法》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就本案的情况而言,婚前购买的房屋应属于黄先生的个人财产。但婚姻案件中由于双方关系特殊,对于资产增值如何分配的问题,需要考虑当事人之间基于身份关系对于财产增值的贡献问题,以及增值部分的性质。 正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可能有维护、保管、投资等行为,如果这些行为足以导致财产本身的增值,即该行为对财产的增值做出了贡献,那么在处理增值财产归属问题时,就应当考虑结合行为人对资产**所做的贡献比例进行补偿。如果财产的增值与行为人的婚后行为没有必然联系,即当事人的行为并不足以导致财产价值的增加,那么财产的增值部分属于自然增值,就应当归财产所有人所有。 就黄先生提出的问题,黄先生购买上述房屋后用于家庭居住,并非投资,其将该房屋卖给他人的增值部分,依照《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定,该增值属于自然增值,离婚时应归黄先生个人所有。但房子装修购买家电由妻子婚前个人出资,由于装修材料已添附到房屋上,成为房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离婚时对房屋价格整体评估时,应一并考虑房屋的实际装修情况,因此95.6万元总房款中也包含房屋装修部分,对此应考虑房屋装修的折旧因素,黄先生支付其妻子部分装修补偿款。

    查看全文↓ 2016-04-27 18:25:06

相关问题

  • 1、房屋属于固定资产,按照住建部文件50年或n年寿命期折旧考虑是必须的2、这种计算没有指明适用情况。是夫妻共同付按揭位于按揭期限某段时间3、货币时间价值没有考虑!共同还贷金额用递延年金公式应该折算到某个时间点计算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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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增值怎么计算,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那么,离婚以后,这套房产的增值部分如果是因为市场的行情而自然增值的,就应该属于“自然的增值”,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第二种情况,一方在婚前支付了**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屋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却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计算。第三种情况,一方在婚前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完**款项并且按揭付完了全部的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以后,房产只登记在支付**款的那方名下,并且婚后夫妻会以共同财产来还房贷。房产的增值应该归两个人所有。第四种情况,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屋,但是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房产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第五种情况,一方支付的**款以后,并且按揭付完全部的购房款,婚后双方一起还房贷,但是夫妻双方离婚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的增值部分也是归夫妻二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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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屋增值部分计算方法我们国家的婚姻法中详细地规定了多种关于增值的法院计算方式。首先,一定要明确**款项、按揭的贷款总额、利息的总额、共同还贷总额还有房屋的现值数据。明白了这些以后,再用婚后的共同还贷部分÷房屋的总价款(房屋价款 总的利息数额)×房屋的现值÷2。这项计算公式是比较好用的。第一,如果共同还贷的数额是20万**,然后是30万贷70万,那么贷款的总利息就是60万,总的房款数额就是100万 60万=160万,房屋的现值就是200万。再来看一下共同的还贷部分。共同还贷部分是本金 利息,一般占房屋总额的一部分比例,这个比例是20÷160=12.5%。那么财产的增值部分就是12.5%×200万÷2=12.5万。这个计算方式如果还没有搞清楚的话,法院里的工作人员会提供帮助。离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配既然我们了解了离婚时的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接下来就了解一下增值部分应该如何分配。第一种情况,夫妻当中有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那么,离婚以后,这套房产的增值部分如果是因为市场的行情而自然增值的,就应该属于“自然的增值”,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第二种情况,夫妻种的一方在婚前支付了**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屋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婚后却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还房贷,共同的还贷款项对应的增值部分如何计算呢?一般来说,法院是以共同的还贷额占全部房款的比例来进行计算的。第三种情况,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前签订了购房合同,支付完**款项并且按揭付完了全部的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以后,房产只登记在支付**款的那方名下,并且婚后夫妻会以共同财产来还房贷。房产的增值应该归两个人所有。第四种情况,夫妻一方在婚前买的房屋,但是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房产的增值部分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第五种情况,夫妻中的一方支付的**款以后,并且按揭付完全部的购房款,婚后双方一起还房贷,但是夫妻双方离婚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房屋的增值部分也是归夫妻二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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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前房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婚前房产,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但产权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这房产依照法律依据是只属于一方的;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产权证上也写了夫妻两人的名字,那这婚前房产就可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来对待,对于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若是涉及到了离婚财产分配,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婚前房产及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是可以进行分配的。对于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割等问题,因为情况各有不同,因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知识和实务能力,更好的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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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要看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间。在没有约定夫妻财产个人所有的前提下,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无论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的时候可以平均分割,具体分割方式为主张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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