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注意事项 >详情

大连买房注意事项有什么 新手要知道哪些房产冷知识

153****2328 | 2016-05-11 16:28:25

已有1个回答

  • 133****6302

    买房选房上,很多购房者因为对房地产行业不是很了解,在买房的时候被置业顾问或是中介忽悠,等到知道真相的时候才恍然大悟。如果在买房前了解房地产相关知识,掌握一些买房前需要注意的事项,尤其是知晓一些房地产冷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期购房指南就为大家介绍了一些比较冷门的买房注意事项,希望大家在买房时不要被售楼部置业顾问忽悠。 新手买房注意事项: 1、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工业用建筑是50年。 2、别以为九到十一楼不错,这是阳光**强烈的位置。 3、别以为实测面积是对的,**好自己带上卷尺测量。 4、购房时大都会有一些面积是赠送的,如阳台。阳台分为封闭和半封闭两种,封闭阳台要全部算面积,半封闭阳台只算一半面积,半封闭阳台越多越超值。 5、住宅的层高,是指下层地板表面或楼板表面到上层楼板表面之间的距离。 6、住宅的开间,是指一间房屋内一面墙皮到另一面墙皮之间的实际距离。 7、住宅的长度和进深,是指一间独立的房屋或一幢居住建筑从前一墙皮到后一墙皮之间的实际长。 以上就是新手大连买房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查看全文↓ 2016-05-11 16:33:25

相关问题

  •   房子是我们安家立命的场所,由于房子不同于普通消费品,且涉及金额大,在买房过程中也是**容易产生一些这样又或是那样的纠纷。不少人初次买房,对于买房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情和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不了解,从而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买房纠纷。本期整理了买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10个法律知识,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防止买房被骗。 1、楼盘广告宣传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 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为了吸引客户去买房而做的一种宣传。如果广告上的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内容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2、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 ①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且主管上有过错。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且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②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性的和非财产性的。 ③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3、《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②房屋的建筑面积。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④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4、什么是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也叫建筑展开面积,是建筑物各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5、什么是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包括三个部分: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它的计算公式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6、套内墙体面积包括什么? 套内墙体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公用墙体面积,一部分是非公用墙体面积。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7、什么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是指每套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等建筑面积;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以及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8、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是什么? ①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②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③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分摊的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9、哪些公用建筑面积不能分摊? ①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②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③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10、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订金能退,但定金不能退,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①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②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③《担保法》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④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以上就是关于买房过程中需要注意的10个法律知识。买房被骗、被忽悠交了定金、买房后房子烂尾开发商跑路等问题屡见不鲜。买房涉及到的资金大、知识面广,在买房时,一定要仔细了解相关注意事项和法律知识。

  • 购房者作为消费者,了解一些购房法律知识是十分必要的。然而大多数购房者对购房相关法律法规是知之甚少的,这样容易发生房产纠纷或埋下隐患的。看看以下买房必知的法律知识吧。 一、注意虚假广告 房地产虚假广告是指以虚构事实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方法发布含有国家禁止内容的广告,欺骗购房者。按照相关规定,广告应载明预售或销售许可证书号,应当清楚表示实际的销售价及其有效期,应以该房地产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房地产广告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不得含有**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含有装饰内容。 防范措施: 应到实地考察、保留广告单、楼花等宣传资料,**好把广告宣传的内容以附件形式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日后开发商若不兑现,这些资料可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有力凭证。 二、注意按揭问题 按揭问题主要分两种:一是某些开发商推出零按揭、一成按揭等卖房措施;二是开发商为了尽快售罄,盲目为那些并不具备还贷能力的购房户贷款提供“担保”。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规定按揭比例**高不得超过80%,零按揭、一成按揭不过是开发商将合同上的房价提高,虚报给银行。 防范措施:贪小便宜要不得。对购房者来说,虽然暂时少付了房款,但合同金额的增高意味着要承担更高的房屋契税、维修基金、保险费等与房屋总价直接有关的费用,得不偿失。 三、注意合同签订的补充条款问题 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是经政府部门审查过的格式合同,但很多开发商都会要求在购房合同上空白的地方签订补充条款,或在购房合同之外签补充协议,以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损害购房者利益。 防范措施: 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特别是免除开发商义务,削减业主权利的条款,遇到空白处应填上对自己权益有利的内容。 四、注意房屋配套设施问题 很多房子都是预售的期房,房屋的规划和配套基本都是看开发商的设计图和规划图。但是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为了节省成本从而实现利润**大化,到实际交房时,不少规划都变成了空的,配套设施要么没有,要么质量和数量大缩水。 防范措施: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如开发商提供免费交通车,能长期免费吗?二是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三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 五、购买期房时注意开发商证照问题 因所购买房屋是预售的期房,购房者对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就应该尤其注意,这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础和根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防范措施: 审查开发商能否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对预售许可证上所载明的内容进行审查,看自己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座落在预售许可证所载明的预售房屋范围;去房管部门或登陆房管部门网站对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防止开发商弄虚作假。 六、注意所购房屋是否已经抵押 实践中许多购房者在买房后发现所买的房屋或土地使用权已经在银行进行了抵押,导致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甚至房屋被银行优先受偿,而此时如果开发商卷款逃跑,购房者将血本无归。 防范措施: 选择有实力的口碑较好的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并向土地登记部门、房管部门查询土地或房屋是否已经设定抵押,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要及时备案。 七、交房时注意要求开发商提供“三书一证一表”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防范措施:看清“三书一证一表”,只有这些证件都齐全了,楼房质量才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这是开发商交房的必要条件,业主一旦签了有关收楼文件,就视为对房屋质量的认可。

  • 买房交的“定金”到底属于什么性质?买房交定金有哪些注意事项?购房者签了认购书又不想买了,这笔钱到底该不该退?  注意事项 首先,“认购金”与“定金”是需要澄清的两个概念。从法律角度上看,二者是不尽相同的。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签订认购书和交纳认购金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 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要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而在此期限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与他人,如果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 定金与认购金不同,定金是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发展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发展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如果购房者在认购书规定的时限内去与发展商签订合同,但因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个体条款双方存在争议,不能达到一致意见,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认购房屋的,发展商应当退还定金。 因此,您需要记住的是,当认购书中标明的是“订金”时,购房者可要回;如标明的是“定金”而您又未在认购书中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进一步协商,从理论上讲,要回定金就比较困难了。 在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后悔的情况相当普遍,而由此引发的纠纷更是难于解决。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为了避免丧失认购金或定金,千万不要急于在签订认购书时马上交钱,而是要考虑清楚后再说。一旦决定交钱认购,不妨在认购书中书面约定,如果购房者决定放弃认购的房屋,发展商应当将定金或认购金退不。

  • 银行贷款买房注意事项有关专家指出,消费者在贷款买房时要注意做到“六不要”:银行贷款买房注意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全部5个回答>
  • **重要的新手买房注意事项如下: 1,了解楼盘的坐落位置,交通状况,周围设施配套,教育情况 2,了解楼盘的产权是否清晰(五证是否齐全) 3,小区后期的环境,建筑的规划情况以及以后的发展方向。 咨询一下项目五证是否齐全,目前在售几期,均价多少,户型如何,开发商、建设单位、物业公司分别是哪家公司,资质如何,还有一些项目的情况,比如配套设施之类的,以及周边的一些情况等。 二、何为新房验收的“三书”? 新手买房注意事项中对于买新房有个很重要的是审核开发商的相关资料,尤其是“三书”。 新手进行新房验收检查“三书”: “三书”“一证”“一表”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购房者收楼前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只有证件齐全了,你才能签署入住单,收楼。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