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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购房新政策内容有哪些 公积金如何向住房银行转变

133****7927 | 2016-05-11 16: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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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4****4360

    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媒体将热炒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再一次大修。 笔者认为虽然送审稿在缴存范围、公积金投资范围、公积金管委会等进行了修订,但这既算不上“大修”,也未从根本上解决时下住房公积金管理面临的制度层面的残缺。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住房市场化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房价今非昔比和房地产的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无法提供住房实践的需要。 第一,高收入者缴纳更多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某种程度上成了拉大贫富差距和避税的工具,对于中低收入者而言,住房公积金在解决其住房问题上作用甚微; 第二,由于投资限制,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收益率偏低,同时,由于提取手续繁多等原因,造成了大量资金沉淀; 第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似无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整个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独自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但负责如此巨大重任的管理中心其实是个“三无单位”:无资本金、无风险承担能力、不是独立的金融机构,这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为一个制度设计上**忌讳出现的机构; 第四,更为奇怪的是,作为重大决策机构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其人员构成居然都是兼职人员,即使送审稿对管委会的人员构成进行了调整,但仍然是兼职人员;第五,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金融机构,导致其无论在融资,还是投资方面,都面临极大限制。 基于此,早在2009年,笔者就提出,应该彻底扬弃住房公积金的现有管理制度,重新构建一个既能确保资金安全,又能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的运作模式和管理体系。 为此建议: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独立出来,将其转型成住房银行,按照政策性银行的模式纳入金融机构主流监管体系,成为独立的资金运作机构,具体投资模式无需另行设计,按照基金的模式进行即可。今年4月份,住建部的官员也发文,认为设立住房银行的条件已经成熟。 但是,由于各种利益的博弈,目前很显然选择了先对公积金进行修改,再择机成立住房银行的“两步走”方案。笔者认为,这种方案弊大于利。如前所述,住房公积金制度缺陷是先天性的,如果说以前在房价比较低的情况下,缴纳住房公积金对解决住房问题还有作用的话,目前高涨的房价已经让住房公积金的制度价值沦为鸡肋。 所谓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除了在利益博弈中有利于相关部门之外,既无可能,也无必要,还会耽误住房金融机构的设立,可谓得不偿失。而且,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非金融机构的属性,在不改变其性质的情况下,允许其发行金融债券,其实是在放纵风险。 对于一个非金融机构而言,无论是发行住房贷款支持证券,还是购买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都会面临极大风险,管理严苛如美国,当年也发生“两房”的惨剧,何况我们一个身份不明的管理中心? 应该看到,在中国房地产制度建设层面,金融,特别是政策性金融的发展仍然滞后,特别是低收入阶层的住房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政策极为匮乏,影响了居民的住房消费,也不利于房地产的稳定。 在当前中国房地产去库存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低成本、同时带有国家担保性质的住房融资平台和工具,中低收入阶层根本没有能力获得住房,破除住房消费的症结仍然需要金融的支持。 建立住房银行,等于弥补了政策性住房金融的短板,会为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消费提供很好的金融支持,中国庞大的住房库存才有化解风险的希望。 基于此,我们坚持认为,放弃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治疗,抓住中国房地产变局的时机,破除利益格局,抓紧组建住房银行。

    查看全文↓ 2016-05-11 16:33:37

相关问题

  • 一、明确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二、规范租房提取额度。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三、简化租房提取要件。职工租房提取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四、提高提取审核效率。各设区城市要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建设,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开展网上提取咨询和业务办理。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支付住房租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受缴存职工委托,定期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缴存职工指定账户。五、防范骗提套取行为。各设区城市要抓紧建立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共享机制,核查职工租赁行为。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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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导地购房提取难度加大:为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近日,广东、内蒙古、广西等省份和一些地级市相继调整公积金提取政策,收紧了异地购房、离婚购房提取公积金等操作,但多地也都强调,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首套住房或二套改善型住房。2、此外,由于房价普遍上涨,多地的公积金贷款上限已经明显偏低,难以满足购房者的资金需求。专家建议,各地应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3、早在今年5月,住建部等4部委就发布了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称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甚至形成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黑色产业链”,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要求从多方面规范改进公积金提取政策。4、之后,多地根据上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调整,而重点基本都落在了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等行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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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2月2日,央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不实行“限购”的城市,居民购买首套房个人商业住房贷款,可在**低**25%基础上再下浮5个百分点。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房贷政策主要为了去库存,缓解房地产市场压力,对经济有一定的托底作用,将对全年的稳增长产生积极意义。 地方密集出台个性化政策 该通知显示,地方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比例调整权。也就是说,首套房**比例5%左右的调整主动权下放到了各地方的金融机构。 相关人士则透露,中央调控闸口放开后,更大的舞台还在地方政府。从各地两会热议的关键词来看,有差异和有弹性的去库存政策或将密集出台。 更多配套政策正在路上 据悉,许多部门的政策调研和预案已经完成,只待适当的时候择机发布。“一大波政策”正在赶来的路上。 其中,人口政策值得关注。2015年,国务院发布消息称,全国将建立居住证制度,取消暂住证制度。这被称之为户籍政策改革的重要信号。 根据政府释放的消息,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农民工市民化将成为化解房地产库存的重要手段。户籍改革以及将农民工纳入公积金体系等,是接下来的重头戏。 另外,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已被中央确定为主要方向,这意味着住房租赁市场将得到更大发展。根据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高志勇的说法,当前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房企也进入深度转型期,这个时期应进入房屋租赁市场,建立“薄利多租”的住房商业新模式。 还有,包括土地供应、税费调整、融资限制等一系列金融和财政相关政策的调整,也被认为是楼市去库存的重要方向。

  • 1、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任选其一):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2、离休、退休人员,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材料,以及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资料,另外携带身份证及户口前去办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果想办理提取公积金的,携带身份有效证件前往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3、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人员,可携带房贷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合同以及身份证明材料,到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对于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生活保障金的人员,可携带低保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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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出台的《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广西从2015年10月8日起公积金异地贷款不再受限于北部湾经济区,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不仅在全区推行,而且可以全国互通。 全面推行异地贷款 早在这15年6月,广西就提出了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实行异地贷款。缴存职工在北部湾经济区内购房视为同一城市,比照同城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原则上由购房地发放,若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过高的,可由缴存地发放。 外地就业缴存职工回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可在购房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房缴存职工家庭在工作及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区内其他城市购房,可在缴存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全面推行异地贷款后,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换句话说,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不再局限于北部湾经济区的“南北钦防”四个市,全区14个市都可以互通,而且,广西的市民还可以到区外的其他省份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 例如梧州的市民朋友想要到桂林买房,可按桂林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即可。若南宁市民想在青岛买一套房子,也只需按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青岛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即可。因此,异地贷款不仅能给缴存职工带来更大的实惠,还将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活跃房地产市场。 提高贷款额度 简化审批要件 除在全面实现异地贷款外,住建部等三部门还提出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 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长贷款期限为30年。推行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 据介绍,广西早在这15年6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出各地要根据当地房价水平及时提高贷款**高额度,并取消确定实际贷款发放额的不合理限制,**高贷款额度原则上应不低于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商品住房总房款的80%,个贷高于85%的城市,可继续执行当前的**高贷款额度。 针对三部门要求各地简化业务审批要件,自治区住建厅也明确要求各地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对现行的审批要件进行清理,尽量简化,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