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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非本市户口能申请吗

134****6146 | 2016-05-11 16: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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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7****1469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因其保障房在价格等方面会低于商品房,故一些人会想申请,然而保障房是为那些困难家庭所准备的,所以在申请条件上有一定规定,那么青岛市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青岛市保障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县城镇常住户口或夫妻一方具有本县城镇常住户口的家庭; 2、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7210元(2009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3 、申请家庭为无房户(包括未参加房改优惠购房、未购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商品住房、城区内无其它私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 4、经济适用住房认购中被举报经核实取消资格的家庭不得参与本次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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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一)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三)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四)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 (一)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三)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四)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 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在申请贷款的近6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 2、具有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及文件; 3、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含配套费)30%以上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办理住房抵押; 6、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开发单位提供担保。 备注:所购住房的开发单位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 如果你的各方面条件都符合 带着你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直接去售楼填表 等开放商一起再把表送到市住宅发展中心 如果你的审核通过了 你可以选房买房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 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第二十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三)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优先销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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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青岛市正在对调整保障性住房申请方式进行调研,将在征求市民意见的基础上,经报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出台实施;瑞昌路三角地片区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正在进行细化规划设计方案等前期工作,在各方面条件完备后,将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等工作……9月21日,记者了解到,“住房保障专题网谈”问题二次答复全部公布。据介绍,目前,劲松七路(合肥路-辽阳西路)东半幅已实现通车,剩余西半幅正在抓紧组织工程施工,预计10月将全线通车。 保障房申请方式调整正调研 “我想问一下,经济适用房在选限价房时,还需要换证吗?经济适用房都满足限价房的要求,希望能不换证直接选,还有公租房的要求也和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一样吗?如果一样的话,希望都是通用的,我是年轻人,经济适用房分数很低,没有房又不让举行婚礼,商品房实在买不起,希望领导能把这三证通用,我们的机会还大一点。”一位年轻网友咨询说。 拿到经适房的申请资格,能否申请限价房?公租房和经适房的申请资格能否通用?据介绍,目前,青岛市保障性住房实行分类申请、分类分配的原则,由申请人自愿选择一种保障性住房进行申请登记,经审核取得资格以后只能通过已选定的保障性住房类型进行保障,需要变更保障类型的,需提前变更申请资格。目前,青岛市正在对调整保障性住房申请方式进行调研,将在征求市民意见的基础上,经报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出台实施。 保障房推出方面,目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正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经初步梳理,限价商品住房方面,预计位于李沧区的文昌路项目、位于城阳区的龙湖五期项目、银河湾项目可纳入下批(今年年底)销售。经济适用房方面,经初步梳理,预计位于市北区的宜昌新苑项目、位于李沧区的文昌路项目、位于城阳区的龙湖五期项目、银河湾项目、海信依云谷项目可纳入下批销售。 劲松七路10月份全面通车 在网谈中,有网友就市区主要干道施工情况进行了咨询,其中已施工近四年之久的劲松七路施工进展情况,一直牵动居住在浮山后的市民。根据**新答复,目前,劲松七路(合肥路-辽阳西路)东半幅已于9月2日实现通车,剩余西半幅正在抓紧组织工程施工,预计10月将全线通车。 与此同时,汉川路何时修好也备受网友关注,据介绍,汉川路施工分为李沧区和崂山区两段。其中,崂山区范围内的汉川路由崂山区市政公用局负责组织实施雨污水、给水工程,李沧区东部办负责组织上方土清运及道路施工,目前该部分道路正在进行上方土测量等相关工作。李沧区范围内的汉川路全部施工内容由李沧区东部办负责,目前世园大道—金水路段、九水东路—衡水路段已完成沥青粗粒摊铺、九水东路—金水路段已完成管线施工,准备进行道路施工、惠水路—习水路段已经完成道路结构层施工,近期即将摊铺沥青。 李沧区东部配套方面,据介绍,青山绿水小区规划配套了9班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南侧时代城规划了两处2000平方米的超市及600平方米的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按照服务半径控制要求,项目周边配套有上王埠**(36班)、李家庵**(30班)及两所**,目前两所**已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王埠**建筑方案已经核准;经了解,李沧区计划明年将这两所**建成投入使用;交通方面,根据已批规划,黑龙江路在该段规划了5米的人行道,项目西面靠山处规划了环山路,青山绿水小区和时代城中间也规划了道路。另外,黑龙江路以西、唐山路延长线以北规划为供水、供燃气用地。另该区域规划了公园绿轴,经了解,李沧区正在筹建过程中。 瑞昌路三角地片区将拆迁 嘉兴路70号晶华玻璃厂宿舍何时拆迁?大沽路26号是否有拆迁计划?长山路6号拆迁论证结束没有?……旧城拆迁问题比较集中。此次访谈也逐个进行了答复。据答复,嘉兴路70号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规划方案论证工作,待方案**终确定后,将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 大沽路26号属于中山路改造范围内,市政府已成立中山路改造指挥部,统一协调和部署中山路改造工作。由于中山路改造属于保护性改造,不同于一般的商业开发,不能按照拆除新建的模式实施商品房开发,同时考虑到改造片区范围较大、涉及居民较多,因此市中山路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将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分阶段的实施房屋征收和改造。另外,瑞昌路三角地片区已列入市北区危旧房改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