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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与交房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签订购房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45****6466 | 2016-07-12 10: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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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5****5502

    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因此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同时要记得签订一些补充协议,只有这样,交房时如果开发商无法出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房屋验收备案表等证件及资料,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因此本文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同时要重视补充协议。 许多购房者在买房时发现,所签订的购房合同都是由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购房者往往对该条款无法做修改,为此,合同中的补充协议部分就显得尤为重要。 如开发商不同意更改格式合同,可与开发商协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特别是与业主实体权利相关的条款,如交房标准、交房时间、违约责任、办证时间、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税、费、共有权益约定等。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为了让购房者的权利得到保障,购房者还可以在合同中对所购房屋的质量保证进行约定。如墙体平直,无非设计性的起鼓、凹陷和裂缝;房屋顶部防水性能良好无水渍、厨房和厕所防水无缺陷、各上、下水管、口与地面结合处无渗、漏水现象;公共管线不从室内通行,如不可避免应不裸露及保证室内表面完整、平滑;水、电、天然气、电话、网络等均可正常使用,其中具体约定好水、电、天然气的具体开通日期;公共区域(绿地、会所、停车场等)的建设完成日期。 约定开发商不得擅自更改其使用用途;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等。同时,还要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花园、露台等)应将具体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装修标准等,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或产权)。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方式和违约责任也很重要。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开发商向买受人交付的商品房的强制性条件必须是“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如果开发商无法出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房屋验收备案表等证件及资料,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 如果出现宜宾业主在收房时遇到的入户花园被不合理侵占、厨房漏水、虚假宣传等问题时,业主又该怎么有效维权?业主应当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尤其保留在购房时开发商为销售房屋时在网站、所在楼盘或相关宣传资料,以便起诉时组织证据。 因此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基本权益,以及处理验房时的问题有据可依,一定要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慎之又慎,并且重视补充协议。希望上文这篇“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补充协议要重视”的文章能够帮助您更好的签订购房合同,让您的买房之路一路畅通。

    查看全文↓ 2016-07-12 10:33:29

相关问题

  •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包括关于五证、关于公摊面积、关于房产证、关于书面通知、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关于物业管理公约等,有关购房合同注意事项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第一项:关于五证 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对策:1、复印件要注意看原件。2、有原件要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3、对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可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对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证的真实性、有效性。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愿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对策:1、在合同第三条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公摊面积的变化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如果实测公摊面积超出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在超出暂测面积的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实测面积少于暂测面积,买受人据实结算。 2、买受人对实测面积的承担,仅在超出暂测面积的1平方米以内据实结算。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对策: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买受人得到房产证有保证,所以五证不全就免谈。2、将不能办理房产证中行政机关的原因单列出来,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受人不能起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 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1种第(1)项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2、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补充条款的第八条出卖人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如果因买受人不依法交纳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其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种的处理方式及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如果因颁证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出卖人应当出示盖有行政机关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对策:1、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2、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本合同中所含书面通知义务的,双方均应以邮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对方。 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对策: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2、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应当将出售房屋所属楼号在小区平面图中标明,并将小区平面图粘贴在本合同附件一内加盖公章。 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对策: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查清该楼盘有无抵押记载。2、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在房管局备案。3、要求开发商提供保证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保证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况,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第七项:关于物业管理公约 陷阱:《物业管理条例》今年9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 对策:1、买受人应要求前期物业应以招投标的方式介入。2、开发商与前期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公约》。3、买受人也应签订三方都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出卖人在出售房屋前,应与招投标方式选择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 买卖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订有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署名的《物业管理公约》。 第八项:关于各方责任范围 陷阱: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五证不全、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 对策:1、根据《民法通则》以及6月1日的《解释》将实际损失细化。2、对开发商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准备好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 如果因出卖人的单方原因导致退房,出卖方承担的责任范围如下: 出卖人的责任范围: 1、 退还已付房价款及其利息(此利息的计算,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如果是按揭付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 赔偿买受人从签订此购房合同时起到退房时至每平方米售价的**差价。 3、 赔偿买受人对所购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此费用仅以装修实物和相关票据为限)。 4、 对于按揭付款的买受人,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办理按揭相关手续的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保险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五证、公摊面积、房产证、书面通知、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所售房屋的抵押、物业管理公约、各方责任。消费者在购买房屋时需要注意这八项。

  • 首先提醒您在缴纳**签订合同之前,要确定项目的证件齐全,您可以在其销售部要求查看这些证件,只有证件齐全才会减少购房风险,也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 3、相关证明文件有效。如果是买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4、另外,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5、明确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由于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规范的《文本》,则开发商在合同上务必会大做文章,对买房者极为不利。 6、检查房屋质量。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 7、重点约定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甚至现房,都有可能与开发商的描述不一样,此时应该明确合同违约或与描述不一致时开发商应承担的责任。可参考: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别漏了违约责任的平等性。

  • 签购房合同是买房必须的一步,但是购房合同往往动辄几十页,一般人看了就会头晕。对于第一次买房的朋友们来说,签订购房合同时有哪些窍门呢? 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有五证。五证就是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二、必须使用规范的制式合同。相当多的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可能要求购房者签一份《认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会使购房者有陷入订金纠纷的风险。 三、检查有关文件。买期房必查预售许可证,并确认自己所买的房子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 五、买期房要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交房有两层意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六、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查看《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物业管理要清楚 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和收费标准。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规避,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 购房合同是房产陷阱的“藏身之地”,签订一份防陷阱的合同,对消费者极为必要。买房要签哪些合同?买房子签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贷款够房一定要签订合同,它涉及事后的很多事情:签什么合同?要是开发商给您带的款,就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要是自己从银行贷款就与银行签订合同;涉及一下问题: 1.签合同人的资格问题 2.产权证的合法问题 3.面积 4.价格 5.付款方式与期限 6.交房期限 7.遗留问题有没有,以及若有的话,责任落实问题 山东省消协投诉部副主任牟刚认为,消费者对任何一种商品都应该有知情权、但记者了解到,消费者主要通过开发商知名度、楼盘宣传材料、朋友介绍考虑买房。“消费者不可能全程跟踪房屋的建造过程。因此,对于房屋这种特殊商品,消费者的知情权更易受侵犯。”牟刚说。 “决定签合同、交第一笔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开始就进入开发商的圈套。”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青锋提醒说。 除购房前慎重选择外,一份规范详细的合同可以为维权带来很大方便。记者调查发现,许多消费者不知《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为何物,开发商单方提供的合同,消费者往往不作任何改动,审阅后签上名字就达成协议。牟刚说:“单方合同、?开口合同??霸王合同?,给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埋下隐患。” 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青锋等人认为,目前许多房产交易还处在“卖方”市场阶段,许多房产商借其优势地位,与消费者签订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合同亟需政府有关部门对房产市场进行规范和调控。同时,消费者也应采取恰当方式维权,比如变通合同形式、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上加“附页”等,这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必要的。 专家们提醒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尤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要抄下证件的号码。 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可以以“附页”或“附条件合”的形式签订。 约定房子面积。 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将开发商有关面积的宣传材料择要写入合同。 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要具体明确。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 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围。 依据国家规定的质量问题判断标准,确定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并对维修期限、条件作出约定。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看合同对办理房产证是怎末约定的,有些合同只约定房产商办理初始产权登记(大证),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要约定为你办理房产证是房产商的合同义务,不然你就惨了,交了钱,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另外还要看“五证”是否齐全,否则根本就办不了房产证,到时候哪么多人一起诉退房,公司就面临破产,一旦破产,购房款能否追回就很难说了,因为房产商的房屋被拍卖的话,是很廉价的 还有,看看整栋楼的消防是否通过验收,否则房产证也很难办下来,除非消防验收。 1、要对合同中的交房条件及期限、逾期交房的违约罚金、交房方式等,一定要写清楚。 2、对办房产权证的期限,逾期违约的罚金等要写清楚。 3、合同中应有还有房屋周围设施及室内设施及装修情况。 4、签合同后,还要记住合同中自己违约的条款及罚金。避免违约。

  • 决定签合同、交第一笔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开始就进入开发商的圈套。   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青锋等人认为,目前许多房产交易还处在“卖方”市场阶段,许多房地产商借其优势地位,与消费者签订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合同,亟需政府有关部门对房产市场进行规范和调控。同时,消费者也应采取恰当方式维权,比如变通合同形式、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上加“附页”等,这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必要的。 专家们提醒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尤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要抄下证件的号码。 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可以以“附页”或“附条件合同”的形式签订。 约定房子面积。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将开发商有关面积的宣传材料择要写入合同。 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要具体明确。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 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围。依据国家规定的质量问题判断标准,确定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并对维修期限、条件作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