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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要付**了、签购房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133****0498 | 2018-05-17 17:19:10

已有3个回答

  • 144****2141

    首先是开发商是否正规,打电话咨询开发商总部,检查开发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第二看所在楼盘房管局是否备案,此项**重要,需检查备案信息是否与开发商一致。三看购房合同是否正规详尽,一般是标准合同,找一个之前的朋友买房合同比较看看。

    查看全文↓ 2018-05-17 17:20:45
  • 138****8731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是购房的中心环节。合同签订后,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正式确立。合同是处理房产及物业管理纠纷的**重要依据,合同签得如何直接决定购房维权的成败。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仍叫“合同”这一称号,但的确缺乏购房人可以约定的成份,所谓签约侧重于“签”而少了“约”,实为“欠约”。那么,在签约环节,我们应当注意哪些方面呢?
    一、签约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1、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2、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
    3、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
    4、聘请专业律师参与。
    5、以补充对补充。
    6、集体签约。
    二、合同签订后要及时跟进三件事
    (一)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二)房款一定要打入预售款监控账户。
    (三)及时收取房地产发票以及各项税费票据。
    三、寻求救济,及时否定“霸王条款”
    四、法律应成为购房合同“霸王条款”的终结者

    查看全文↓ 2018-05-17 17:20:33
  • 135****0787

    一、产权问题:
    所购商品房一定是“大产权”这点应该不必再说了。我们这里讲的是应与开发商具体约定办好“产权证”并交付到业主手中的时间。一般来讲,在“主合同”中对取得产权证的时间都有具体约定,但是在未如期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对业主的权益保护力度存在明显欠缺。所以,我们应在“补充协议”中做出更确实的约定如下。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如2008年2月18日。
    2、注明如果在上述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
    3、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
    4、业主退房时如该房产价格已经上涨应按照上涨后的实际价格清退购房款项。
    5、除了退还房款以外开发商还应对业主已发生的银行利息、装修费、误工费等款项进行赔偿(金额按具体情况协商)。
    二、所购房屋的质量保证:
    1、墙体平直,无非设计性的起鼓、凹陷和裂缝。
    2、房屋顶部防水性能良好无水渍、厨房和厕所防水无缺陷、各上、下水管、口与地面结合处无渗、漏水现象。
    3、公共管线不从室内通行,如不可避免应不裸露及保证室内表面完整、平滑。
    4、水、电、天然气、电话、网络等均可正常使用。其中具体约定好水、电、天然气的具体开通日期。
    5、公共区域(绿地、会所、停车场等)的建设完成日期。约定开发商不得擅自更改其使用用途。
    6、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开发商的测量结果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终裁决。
    三、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花园、露台等)应将具体位置、面积、使用年限、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或产权)。
    四、交房条件约定:
    1、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出具该商品房实测面积、《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3、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使交房期限后延的情况下,开发商应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对业主进行赔偿。
    4、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给业主的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双方应事先对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的具体数额达成一致并体现在合同中)。
    5、收房时应交纳的费用。

    查看全文↓ 2018-05-17 17:19:58

相关问题

  • 期房合同即是预售合同,签订预售合同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查看预售证件在签订期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查看该房屋的预售证件,房产公司如果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期房,属于违法行为。3、房屋的细节在签订合约时一定要检查一些房屋的细节问题,比如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要对每一个房间的面积等相关信息都有明确的标注,另外对按比例分摊费用的公用面积如电梯间、走廊、楼梯等也需要应有明确界定。4、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延期交房的违约条款。5、合同备案签订好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不要忘了还有合同备案这一步,购房者自己要主动去了解开发商是否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便从程序上保证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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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一) 查证:  **主要的应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坐落位置、楼号、单元号、房号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如购买地下车库应注明地下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以及维修费、物管费等等。  (二)面积的确定与差异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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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售是如今房地产销售的一个主要方式,但签订预售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以防止某些风险。签订预售合同时主要有以下一些注意事项: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应当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终实测面积有误差。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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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签合同一般要注意一下事项:  1、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参照**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  3、相关证明文件有效。如果是买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4、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所谓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5、明确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对于期房,由于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规范的《文本》,则开发商在合同上务必会大做文章,对买房者极为不利。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无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6、检查房屋质量。在签约时,应查看并检查《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并将《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合同的附件,检查是否有开发商对质量问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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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清楚房产证的姓名和身份证姓名一致(正规房地产中介都会帮你在网上查房产证是否真实) 2.成交价格及双方要承担的费用(都会在合同里注明的.可以要求中介介绍清楚) 3.注意合同中提现出/做公证/做银行按揭/及双方违约时间. 4.是否带租约,如果带租约的话,需要确定租客是否解除.要是租客要续租就确定(过户后业主收到钱)交给新业主重新签租约. 5.交房时间.业主收齐全款的时间 6.如果带家私电器,登记好家私电器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