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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上要不要写明首期款多少

155****5764 | 2018-06-03 16: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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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5****4793

    大多数购房人都会有这样一个经历,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前,开发商往往都会先与买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书》)。鉴于《认购协议书》独特的法律地位,以及现阶段对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界定尚不明晰,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签订该协议所引发的纠纷正日渐增多。对于购房人来说,签订《认购协议书》是购房过程中值得重视的一个环节。 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卖方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买方以外的第三人,买方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卖方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约定的是买卖双方为将来订立合同进行谈判的权利义务,而并非**终必然导致签约结果的发生。由于《认购协议书》大多是由开发商事先制订的,因此在部分条款上对于开发商更为有利,这些认购书在内容上通常存在下列缺陷:
    1、内容过于简单。实践中有一部分认购书仅包括房屋地址、面积、价格等基本事项,而对于违约责任、定金的退还或丧失的条件等重要条款却没有明确,这样会导致购房者不能全面了解交易条件。一旦购房人在与开发商...大多数购房人都会有这样一个经历,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前,开发商往往都会先与买房人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认购协议书》)。鉴于《认购协议书》独特的法律地位,以及现阶段对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界定尚不明晰,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签订该协议所引发的纠纷正日渐增多。对于购房人来说,签订《认购协议书》是购房过程中值得重视的一个环节。 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卖方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买方以外的第三人,买方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卖方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约定的是买卖双方为将来订立合同进行谈判的权利义务,而并非**终必然导致签约结果的发生。由于《认购协议书》大多是由开发商事先制订的,因此在部分条款上对于开发商更为有利,这些认购书在内容上通常存在下列缺陷:
    1、内容过于简单。实践中有一部分认购书仅包括房屋地址、面积、价格等基本事项,而对于违约责任、定金的退还或丧失的条件等重要条款却没有明确,这样会导致购房者不能全面了解交易条件。一旦购房人在与开发商就正式合同条款进行谈判过程中遇有分歧,往往会使购房人陷入困境。认购书应看作是一个购房意向,与正式合同还有很大差别,单纯凭借认购书来决定购房,这对购房者来说非常不合理。
    2、约定不明确。一部分认购书中有这样的约定,“在签署本认购书后若干时间内签署正式预(出)售合同,逾期则视为购房者违约,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但由于认购书缺少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起重要作用的决定性因素的约定,从而很可能**终签不成正式合同而造成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应该体现平等自愿的原则,但很多购房人的体会是:一旦签了认购书,往往不得不接受一些不公平的条款。在这个环节可能产生的问题是,购房者在对项目的进一步了解中,可能会发现房屋并不理想,或者开发商本身还存在一些问题,或者对正式合同的补充协议不能达成一致而想退掉房子拿回定金,但由于有认购书的约定,定金很有可能不能返还。因此,在签订认购书时,双方在协议中应明确什么情况下购房人有权要求终止协议,索回定金。 尽管认购协议书还存在诸多问题,但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只要开发商具备预(出)售的法定条件,认购书中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权利义务内容又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该认购书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查看全文↓ 2018-06-03 16:45:16
  • 144****4154

    一、概念  《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二、内容  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终达到签约。   《房屋认购协议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   《房屋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房屋认购协议书》的性质属于意向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是定金。 核心提示: 商品房交付使用程序: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商品房将会的具体程序并无明确规定,商品房交付的一般程序如下:
    1、入住通知。商品房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应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检查验收 商品房交付使用程序: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商品房将会的具体程序并无明确规定,商品房交付的一般程序如下:
    1、入住通知。商品房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应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检查验收。买受人在接收房屋前按照合同约定对房屋进行验收,开发商应当给买受人预留检查验收的时间。
    3、结算房款、交纳物业维修资金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4、签署房屋交接单。买受人确认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开发同也已确认买受人按合同约履行了付款义务,合同双方就应签署房屋交接单。
    5、交纳先期物业服务费以及代为产权证所需要的税、费。 认购协议,怎就成了一纸空文?签了认购书后开发商提价  前埔一家小区的购房者们也遇到了这样的情况。1年多以前,蔡先生等十几名购房者向某开发商认购一套房,签订了认购书,约定房价为每平方米4300多元,并支付了5万元定金。**近蔡先生前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开发商却将单价提高为每平方米5000多元,否则,“此房不卖”。  蔡先生说,他们1年多以前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已经明确约定了房价,开发商怎么能提出房价上涨就要抬高价格呢?而且,开发商并不害怕违约,即使双倍返还定金,相对于房价上涨的利益来说,开发商还是有得赚。 认购协议找律师吧!!!!!

    查看全文↓ 2018-06-03 16:44:51
  • 134****1021

    **款多少主要是事先约定,如果是为了避税,实际支付的比合同上规定的多,那正常。而事先约定好付30%,也预交了意向金,再单方提高**款比例,这样是不正常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查看全文↓ 2018-06-03 16:44:33

相关问题

  • 本帖**后由 欲水静舟 于 2011-11-4 17:13 编辑 商品房认购书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购房合同,而且独立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的法律程序,在《合同法》上认购书视为要约合同。虽然认购书所约定的购买行为有效,但是买卖双方仍需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因此,**终的购房法律文本只有购房合同。即便购房者不签认购书,开发商也无权要求购房者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认购书”是当事人的“预约”请求。即在订立购房合同前,当事人约定将来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因此,“认购书”在购房合同尚未签订前属于预约合同。 依据现行的《武汉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规定,认购书必须包含以下三项内容:将来要签订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部内容;当事人做出的在将来某个条件具备时签订购房合同的承诺;如在某个条件具备时不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的当事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然而,时下开发商出具的认购书多数仅有后两项,对“将来要签订的购房合同所有内容”一项却鲜有涉及。此外,认购书中涉及的预付款项也应表述为“订金”,而绝非需要履行购房合同所有条款的“定金”。 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认购书,正是基于类似以上的种种不规范行为,为购房者设下重重绊脚石。购房者签订这样有缺陷的认购书,一旦在日后签订购房合同时出现各式纠纷,开发商往往以购房者违约在先为由,拒绝赔付相关损失。由于购房者所签订的认购书确已具备法律效应,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只能采取调解的方式处理,这使得签订认购书的购房者处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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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肯定要!不进行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别买啊。。没保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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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是买房子时第一期付款。买房子时不能全部贷款。要先付一部分,余下的从银行贷款。现在的要求是付房款的30%。因为考虑到贷款的还款风险,相关的部门都会要求购房人提供一部分**,就是预先由个人支付一部分房款,以证明你有还款能力。  **的高低直接影响购买者的决择,这是的的确确存在的事实;但什么是低**,什么又是高**呢?其实物理里面的这种概念同样适应于楼市里的低**和高**。就以某区热点片区某某的房价为例,03年3000元/平的房子还是不少的,100平的房子就是30万;二成**是6万,三成**是9万,四成**是12万;今天在龙华6000元/平的房子还要排队买,同样100平的房子就是60万,二成是12万,三成是18万,四成是24万;如果房价得不到有效控制,涨到10000元/平,100平的房子就是100万,二成就要20万。  比比就知道了,说四成高于二成是没有意思的,如果要说,那就是得有前提,同一价位上比较;否则几成多几成少还真好说!这就出来了,如果提高**能够有效控制房价,甚至是让房价回落,那四成并不一定多于二成;**的30%是这么算出来的,用房屋零售的单价x房屋的总面积=房屋总价款。房屋总价款x30%,计算出来的结果直接进到千位,举例说明:如果计算结果是121200,那么实际30%就应该是122000,因为银行提供贷款一般都到千位,而且你的**一般都应该多于30%,因为银行不会提供超过70%的贷款,而计算结果肯定都有零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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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意事项:1、签约前,认真阅读认购书条款,**好事先研究《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再决定是否签认购书;签订认购书之前,应要求出卖人提供正式的、供签约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认真研究出卖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全面、细致地与出卖人就合同条款及其他重要的事项进行磋商,确认自己购买房屋和将来能顺利履行合同后,才决定签订认购书。2、不要约定给付定金。签订认购书时,如果不是非常确定需要购买该房屋时,**好不要约定给付定金,可以约定支付“订金”或者预付款。同时应明确约定,如因任一方的原因而不能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金(预付款)应全部返还,发现《认购书》包含“所收款项予退还的内容,一定要谨慎,力争将此类条款删除。3、签订《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购房者可直接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4、把“许诺”写进认购书。销售人员往往会“优惠价格”、“保留房”等许诺引诱购房者签订《认购书》,但有时**终难以兑现,为了防止口说无凭,建议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认购书》并明确约定一旦这些约定不能实现的后果。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因签订认购书和交付定金而产生的纠纷。5、对于物业、房屋装修以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应在认购书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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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后,买卖双方到委托银行办理首期款的监管协议,同时买方递交银行所需的按揭申请贷款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另外卖方也要去办理赎楼(自己付款赎楼,还是公证给担保公司去赎楼),把所欠款项还清,赎回房产证;等客户的贷款承诺函出来后,你们就可以去办理过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