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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有产权吗

155****3503 | 2018-06-06 22:38:41

已有3个回答

  • 152****2291

    回迁房是没有房产证的,但是回迁房卖给别人就变成商品房,那个时候就有了。目前,回迁房或者说拆迁安置房相对商品房而言比较混乱,房产证一般很难办下来,但回迁房又比较便宜,所以吸引很多人购买.。有需要了解更加详细的关于回迁房的信息可以咨询house365的相关在线人员。
    回迁房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就有一定的风险。回迁房都比商品房要便宜,敢于承担风险,那就买回迁房比较划算。

    查看全文↓ 2018-06-06 22:39:35
  • 154****8812

    回迁的如果是商品房,当然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出入性质土地证。
    回迁的如果是安置房,不是商品房,没有房产证的。
    需要房主持有安置房5年之后,凭安置协议,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才可办理商品房房产证。

    查看全文↓ 2018-06-06 22:39:25
  • 158****5657

    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
    回迁房**终确认的产权性质,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若回迁房的性质为商品房及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且合同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合同的效力应为有效。
    第二、若回迁房的性质为经济适用房,合同的效力则按有关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为:
    1、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回迁房买卖合同无效。
    2、出卖人转让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原购房合同系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签订,当事人又在转让该已购房屋的合同中约定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届满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该房屋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第三、如果回迁房的房屋性质还未确定,因该房屋性质无法确定,故该类合同的效力尚无法确定,当事人可在房屋产权性质确定后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查看全文↓ 2018-06-06 22:39:17

相关问题

  •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主要优势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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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需要看开发商是不是走正规程序审批之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产生的产权可能会有两种:(1)没有经过国家正规手续审批,今后也不可能取得产权证的房产,这类产权就是俗称的“乡产权”,属于违规用地,也是现在正在打击的一种违规建设行为,属于“小产权”,不是正规的国家予以承认的产权;(2)经过正规的用地审批程序,比如说属于危旧房改造、绿化隔离带改造、旧村改造等性质的,今后可以办理正规产权。这种产权性质叫做“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也就是说,其产权证下发之后将会被注明为“经济适用房”产权性质,但是不完全受到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制约,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作为二手房买卖,但是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补交之后等同于商品房性质。

  • 1。回迁房的房产税一定会有房产证的,具体办理时间是根据开发商来的,和房管局也有关系,不会没有的,时间你得问开发商。2。现在新出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是一个证3。回迁房2年内不能过户,2年后没问题4。回迁房也是正常的产权证,不会和商品房的产权证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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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回迁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如下:    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2、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另外,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应当是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二、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  然而另一种情况,即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许多回迁房的业主都要求必须收取一定金额的订金,甚至先收80%~90%的楼款,作为客人购买该套房子的保证,余数则在真正过户交易后再付清,而由于业主也不能保证什么时候一定能够真正过户,这对购买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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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这样的,基本可以肯定你要这个房屋是安置性质的,就目前全国各地存在很多的回迁安置房,在一般的法律程序上是不允许回迁安置房进行买卖的。而且买卖的话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只能请律师做财产转移记录,开具律师证明(现在很多不正规的公证处也在做这类的公证),但是真的遇到房屋价格上涨,房东变卦的话,你输的几率在60%以上(2006年我一个朋友就是遇到这个纠纷了,02年买的房子当时是10万多点,结果06年房产证还没有下来,房屋价格已经到了25万左右,结果房东不买给他了,他已经付了全款,结果到法院判决,房东免收他4年房租,并且一年内退还他10万元的购房款,他4年的资金利息,贬值等等都是自己承受了,搞得大家都为他不值)所以你如果要购买回迁房的话,我建议你慎重。我以前是做二手房经纪的,从业5年我从来不做回迁房的买卖,因为这类房屋的买卖风险真的很大,没有任何人可以保证5年以后可以下房产证,5年以后房屋涨价房屋会无动于衷。还有就是关于更名这个事,据我了解现在有房产证的房屋,房产证受理和备案都是在房管局进行 了,开发商有天大的本事也不敢保证能够给你去房管局把名更到你的名下。可以更名的就证明他在房管局没有备案,也许手续都还没有办齐,所以对于5年下房产证就更不敢保证了。关于公积金这个问题,因为现在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完全一样,在我们这边是这样规定的,已经拥有一套房屋且在继续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在二次购房时可以提取公积金,利率享受公积金利率,但是会按照银行规定在公积金利率上上浮10%,办理二手房交易的手续费的话是按照2011年**新的国家住房管理办法收取,不管是公积金购房还是商业贷款购房都是一样的税。你购房之前可以去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出咨询一下,看你们那的管理是怎样的,公积金购房的优惠政策(一般在网上也可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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