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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补偿是按房产证为主吗

135****7256 | 2018-06-10 15:40:41

已有3个回答

  • 136****4318

    通常以房产证为准对房屋进行拆迁补偿。
    房产证:
    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查看全文↓ 2018-06-10 15:41:33
  • 135****5689

    你好,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分宅基地补偿、房屋主体补偿、装饰装修补偿和附属设施补偿,这些都是按房子补的,还有过渡费、安置费等则是按户口内人口补的。具体政策各地都有文件规定。

    查看全文↓ 2018-06-10 15:41:22
  • 143****6697

    通常补偿分为几个部分,一部分是实物补偿,也就是按你土地证面积或是房产证面积亦或是实测面积确定赔偿房屋面积;另一部分是资金补偿,按所拆房屋户头的人口数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偿,即该套房屋户口簿里面的人头数!

    查看全文↓ 2018-06-10 15:41:10

相关问题

  • 房产证上的面积一般是房屋管理部门的专业测绘人员测量取得,一般是很准确的。遇到房屋征收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面积一般以产权证和房屋登记薄的记载为准……”你要看看误差的原因是什么?房屋产权证上的面积是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共有分摊的建筑面积,共有分摊的建筑面积非专业人员是测量不出来的。比如高层住宅楼,产权证上面积是100,套内面积也就80多平米,使用面积(净面积)也就68平米左右。如果真的是少了20平米,你又没有合理的解释,当然是按照80平米补偿了。如果在拆迁公告未公布前,加盖是可以的。如果拆迁公告了以后,加盖是违法行为,可能只补偿成本价,也可能不予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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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1、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一律无偿拆除的。《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所以各地情况也不完全相同。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则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要低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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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然是按房产证上的名字算产权人,像您说的情况离婚后不算共同财产,不能分到任何关于这套房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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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常交房是给钥匙,办理房产证通常需要一到三个月时间。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根据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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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地政策不同,有的地方是纯按面积补偿,有的地方是兼顾面积和户口,具体要去当地拆迁办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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