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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父母买的房怎么办?

132****3442 | 2018-06-11 14:39:37

已有3个回答

  • 133****1650

    一、父母买的房子离婚可以分割吗?离婚归谁?怎么分割?在结婚前由父母全额出资购房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其购置的房屋出资,且该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是自己子女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与其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出资方自己子女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其出资购置房屋,但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同时将该房屋也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的名下,那么应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参与分配。

    查看全文↓ 2018-06-11 14:40:52
  • 132****6282

    在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付**购房,但婚后是双方共同还贷的,且房产登记是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那么该房产不能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而共同还款的部分则要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查看全文↓ 2018-06-11 14:40:38
  • 155****1488

    关键看财产所有权和共同财产。
    如果您购买结婚单方面的父母,产权登记作为买方孩子的父母离婚后,房子,产权方所有;
    单方面父母的婚姻,如果购买的配偶和产权登记,被划分为共同财产,离婚后房子;
    如果婚姻双方父母买的配偶或配偶离婚后的产权登记,根据各自的出资额,同意在分裂,东西公约先予执行;
    如果单方面的父母婚前购买,产权登记(作为买方)父母的子女,离婚,夫妻生活时间的长度来定义他们是否是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共同财产分割按照法律规定,因为它是不,既得财产右侧
    如果婚前单方面的父母购买,登记的非购买者的子女的财产权利,作为礼物,长短视夫妇的生活在一起,离婚后的定义,无论是共同财产时,依法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如果不是,的既得财产右侧的;
    婚前双方父母购买财产权利登记的配偶,离婚,的合资购买协议;
    建议:找一个律师事务所,要求具体,详细说明您的情况。

    查看全文↓ 2018-06-11 14:40:06

相关问题

  • 如果父母出资时,有说明,或书面赠与协议,是给父母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那么这笔出资归父母这一方子女单独所有。如果没有任何说明,子女婚后父母参与出资给小夫妻购房,是对小夫妻俩共同赠与。除非父母全额出资给子女婚后买房,如果房产证登记人是父母这一方子女,该住房是父母对子女单方婚后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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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新的婚姻法,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是不进入离婚诉讼的财产标的。 但是,并不是绝对的。因为,离婚诉讼属于**难打的诉讼,并不能一味用法条来解释,必须结合具体案情来分析。 例如: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 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 一方的除外。” 很多当事人认为自己父母在自己结婚前购买的房子,就是属于自己的财产,但是,一般在当事人结婚时,当事人的父母会告诉媳妇说,这套房子是给你们结婚用的。所以,如果媳妇有人证或物证证明时,法院可能会引用这个司法解释的第一款,认为这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房产。也就构成了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实践中这种情形非常多。 **后,就看双方的证据角力和法官的主观判断了,民事诉讼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相当大的,所以,并不能在法理上简单作出判断,因为实践中的案件与法学院考试或课键上的案例是不一样的,很多细节**后能够让一个看似简单的法理判断变成错误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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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你妈妈买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按法律规定离婚时基本是按照房屋价值等额分配的。如果你爸妈签了协议把房子过到你的名下也可以,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法律上没有限制,但是在房管局更名时需要缴纳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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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女方父亲的个人财产,离婚不能分割。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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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诉讼离婚,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归属时,由于我国住房体制改革以及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拆迁问题,使当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来源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法院应当根据房屋来源的不同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分割分两种情况:(一)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二)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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