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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151****9739 | 2018-06-11 09:56:09

已有3个回答

  • 141****9721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你妈妈买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按法律规定离婚时基本是按照房屋价值等额分配的。
    如果你爸妈签了协议把房子过到你的名下也可以,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法律上没有限制,但是在房管局更名时需要缴纳一定费用。

    查看全文↓ 2018-06-11 09:57:10
  • 147****4126

    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宜分割!

    查看全文↓ 2018-06-11 09:56:55
  • 145****0610

     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房或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给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则视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或出资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在子女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但是,如果子女结婚后,父母在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时明确表示该房屋或出资是赠与一方的,那么,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被赠与方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司法实践中,上述两类情况中有一个须着重把握的难点,这就是父母明确表示的时间问题。这个明确表示,**好应当是在购房或出资之时,或者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作出,并且应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有证明效力的证据形式是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如果父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或在子女离婚纠纷已经发生、准备离婚之时才作出明确表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侵害了子女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这种事后才作出的明确表示或事后才签订的赠与合同,也很有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三、子女结婚前以及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款或者出资一部分,其余部分在子女结婚后自行支付或通过银行贷款支付。这种情况,父母出资的部分按上述第一、二种情况分别处理。子女在婚后自行支付或婚后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的部分,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银行贷款未还清的部分,按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分担。

    查看全文↓ 2018-06-11 09:56:37

相关问题

  • ,房子可能操作性不是很大,因为房产证不是您的名字,然后房子还是婚前买的,这基本上是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建议先考虑协商处理。离婚的话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一切全以协议结果为准,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诉讼离婚了。财产原则上是对半分,会根据具体情况一定倾斜。孩子抚养权依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不抚养的以此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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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您结婚前此房子就在您名下的话,那属于婚前财产,离婚后划分为您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那么属于婚后财产,离婚夫妻双方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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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父母出资时,有说明,或书面赠与协议,是给父母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那么这笔出资归父母这一方子女单独所有。如果没有任何说明,子女婚后父母参与出资给小夫妻购房,是对小夫妻俩共同赠与。除非父母全额出资给子女婚后买房,如果房产证登记人是父母这一方子女,该住房是父母对子女单方婚后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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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新的婚姻法,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是不进入离婚诉讼的财产标的。 但是,并不是绝对的。因为,离婚诉讼属于**难打的诉讼,并不能一味用法条来解释,必须结合具体案情来分析。 例如: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 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 一方的除外。” 很多当事人认为自己父母在自己结婚前购买的房子,就是属于自己的财产,但是,一般在当事人结婚时,当事人的父母会告诉媳妇说,这套房子是给你们结婚用的。所以,如果媳妇有人证或物证证明时,法院可能会引用这个司法解释的第一款,认为这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房产。也就构成了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实践中这种情形非常多。 **后,就看双方的证据角力和法官的主观判断了,民事诉讼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相当大的,所以,并不能在法理上简单作出判断,因为实践中的案件与法学院考试或课键上的案例是不一样的,很多细节**后能够让一个看似简单的法理判断变成错误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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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父母买的房子离婚可以分割吗?离婚归谁?怎么分割?在结婚前由父母全额出资购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父母是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其购置的房屋出资,且该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是自己子女的名字,那么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与其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出资方自己子女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前为其出资购置房屋,但明确表示该房屋是给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同时将该房屋也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的名下,那么应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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