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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父母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148****9392 | 2018-07-16 22:24:47

已有5个回答

  • 143****6687

    如果您结婚前此房子就在您名下的话,那属于婚前财产,离婚后划分为您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后,那么属于婚后财产,离婚夫妻双方一人一半。

    查看全文↓ 2018-07-16 22:27:14
  • 138****5035

    你都说了,房子是父母名字,那么不管你们离婚还是在一起,房子的支配权都是你父母,你们无权分割,至于生活费跟房子无关

    查看全文↓ 2018-07-16 22:26:56
  • 143****1687

    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如果登记在其父母名下就属于其父母的合法财产,你们离婚是无权分割.

    查看全文↓ 2018-07-16 22:26:16
  • 144****8856

    如果男方父母购买这个房子赠与夫妻,是为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所买,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就算分文未出也是可以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
    而且看你所陈述的,男方父母出的**,婚后你们2人换的贷款,也就可以证明这个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当然可以在离婚是进行合理的分割。

    查看全文↓ 2018-07-16 22:25:55
  • 135****0929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协议不成时婚姻法改后如果婚前财产是男方的,离婚后财产也属于男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债权债务是婚后的夫妻共同承担。

    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无权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二)生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后共同创造的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经营的收益

    查看全文↓ 2018-07-16 22:25:25

相关问题

  • ,房子可能操作性不是很大,因为房产证不是您的名字,然后房子还是婚前买的,这基本上是属于对方的个人财产。建议先考虑协商处理。离婚的话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一切全以协议结果为准,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诉讼离婚了。财产原则上是对半分,会根据具体情况一定倾斜。孩子抚养权依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不抚养的以此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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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你妈妈买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按法律规定离婚时基本是按照房屋价值等额分配的。如果你爸妈签了协议把房子过到你的名下也可以,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法律上没有限制,但是在房管局更名时需要缴纳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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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离婚后你分不到房子,因为你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二,因为房产证持证人是你婆婆,根据继承法,第一法定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三,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序的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且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俗称爷爷、奶奶、姥爷、姥姥。而第二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在一定条件下的法定扶养、赡养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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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父母出资时,有说明,或书面赠与协议,是给父母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那么这笔出资归父母这一方子女单独所有。如果没有任何说明,子女婚后父母参与出资给小夫妻购房,是对小夫妻俩共同赠与。除非父母全额出资给子女婚后买房,如果房产证登记人是父母这一方子女,该住房是父母对子女单方婚后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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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新的婚姻法,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是不进入离婚诉讼的财产标的。 但是,并不是绝对的。因为,离婚诉讼属于**难打的诉讼,并不能一味用法条来解释,必须结合具体案情来分析。 例如: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 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 一方的除外。” 很多当事人认为自己父母在自己结婚前购买的房子,就是属于自己的财产,但是,一般在当事人结婚时,当事人的父母会告诉媳妇说,这套房子是给你们结婚用的。所以,如果媳妇有人证或物证证明时,法院可能会引用这个司法解释的第一款,认为这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房产。也就构成了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实践中这种情形非常多。 **后,就看双方的证据角力和法官的主观判断了,民事诉讼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相当大的,所以,并不能在法理上简单作出判断,因为实践中的案件与法学院考试或课键上的案例是不一样的,很多细节**后能够让一个看似简单的法理判断变成错误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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