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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交房都需要查验开发商提供的哪些资料

143****0027 | 2018-06-15 16: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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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2055

    一、必须先明确收房入住流程。 1、请按《入住通知书》安排的时间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办理收房手续。 2、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查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两书一表)原件。 3、由专门接待人员陪同您共同验房,并填写《房屋验收情况表》。 4、如发现问题,开发商要对业主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整改,直到业主满意为止。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另外,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5、签署《商品房实测面积结算补充协议》。 6、开发商向业主交付房门钥匙。 7、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开具《办理入住手续通知单》。执此单在物业公司进行业主登记。
    二、验收房屋质量有关书面材料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填发时间、盖章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清楚、协调); 2、整栋楼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一项都不能入住的。同时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注:只有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对开发商产生严格约束作用,开发商因此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 3、《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 4、《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 5、《保修卡》。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详细细节须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具体规定) 6、《住户手册》, 注:上述文件均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三、核查房屋结构、面积 1、交付给您的商品房和合同签订的要购买的商品房是否一致,其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 2、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注:有许多情况下,开发商请的检查部门的核查结果并不准确,是否有必要由业主们另请其他部门进行二次核查) 3、户内和公摊面积需要一起核查。目前,开发商所提供的《面积实测表》,只有整个套内面积总数和公摊面积的总数,而无明细套内每一部分的面积和公摊每一部分部分的具体面积。其中户内面积比较好算,一般不会出现大的问题。而公摊面积的计算较为复杂,有许多开发商会钻其中空子,这也是发生纠纷的重要方面。因此,鉴于UHN的公摊面积格外之大,更需要对公共部分进行认真、仔细地核查。
    四、户内验收 具体的内容实在太多,眼花缭乱,不再一一累述。 关于室内污染问题,必须经市建委等有关部门考核认可的检测机构,对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进行检测合格的。但有许多情况下,开发商请的检查部门的核查结果并不准确,有的只查开发商提供的少数房子,而没有全面核查。因此,现在有相当一部分的楼盘业主们另请其他部门进行二次核查,以免出现漏洞。
    五、户内装修、设备验收 按购房合同及有关协议的约定,KFS应向业主们提供装修及设备清单,购房者可按清单内容进行清点,检查其是否齐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况 KFS应向业主们提供各类精装修设备的《保修卡》 六、公共设备验收 电梯、消防、燃气、暖气、道路、绿化、车库/停车场、电视接收系统、保安系统、小区环境等各个方面 这些部分没有找到特别详细的标准,这也很可能会成为产生纠纷的方面,更会带来相应的问题,急需提前相互沟通交流。
    七、楼房外面部分 房屋外墙等
    八、明确物业部分 查看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其中,要明物业管理费的构成、标准、收交的起始时间以及交费的周期,还有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费用的核定。同时,考察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原定的管理标准。上述内容均要清楚明白,以免日后纠纷。
    九、新房验收的**终结果
    1、是与发展商签订一份《交屋看房记录表》(或称《物业交付核验单》)。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
    2、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3、在房屋接管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可根据其对房屋不同的影响程度分别处理:
    a) 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必须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加固补强维修,直至合格。影响相邻房屋的安全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
    b) 对于不影响房屋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可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的办法,由接管单位处理
    十、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1、出现问题无法收房时的问题 收房时可能出现的**大的问题,就是业主认为房子未达到交房标准或出现违反协议合同的问题而拒绝收房,而KFS却可能会说这是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无法按时交房的。这种情况是目前许多楼盘交房时经常出现的问题,并要业主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对于这种情况,个人认为一是坚持集体收房,避免落单吃亏;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协议按照收房标准。
    2、交钥匙的问题 应是开发商向业主交钥匙,而不是物业公司。物业不能以任何借口扣押业主的房间钥匙。 目前,在有些楼盘交房时会出现物业公司利用建设单位委托其代为交楼之便,因业主不接受其不合理收费或其他条件,不给买房人钥匙。对此,必须要明确收房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事,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将由开发商承担。
    3、公共维修基金的问题 何时交纳、由谁收取、日后管理使用等。按规定,公共维修基金应在入住时交纳。有不少开发商在交楼时,以各种借口强迫买房人委托他们或他们委托的公司代办房产证,强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对此,业主有权拒绝。
    4、契税的问题 契税交纳的时间。按规定,契税应在办理产权证时交,有很多KFS/物业会要求入住前就交,业主们完全可以拒绝。 契税的收取人。契税在国内只有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指定的单位才有权收取,物业公司是无权向业主收取的!
    5、大、中维修基金的问题 目前有不少物业公司,利用早于交纳维修基金规定出台的北京关于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物业管理的收费规定,误导业主在交纳共同维修基金的同时,在收房时再交纳大、中修费,对这种重复收费的做法,业主有权拒绝。具体可见国土和房管局《关于建立公共维修基金后中修费收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6、交费问题 总体而言,业主在收楼时只需按照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交齐收楼时应交纳的购楼款,建设单位就应将钥匙直接交给买房人,如果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进行过承诺,还应交纳自己承诺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
    7、物业费的问题
    8、取暖费的问题 一般情况,对物业公司代收的取暖费,买房人在供暖开始前缴纳即可,不一定要在入住前缴纳,并有权拒绝缴纳办理入住手续前的供暖费。
    9、其他各种收费问题 交房时,开发商可能会列出的相当多的费用交纳清单。其中部分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为不合理收费。我看了其他一些楼盘的收费,简直就是巧立名目、巧取豪夺、令人无法忍受,估计在各类费用方面,开发商/物业与业主间会有不少异议。举些例子,如网上经常有人问:“交房时,建设单位要我缴纳5000多元的天然气初装费,这合理吗?”“建设单位交房时收电力增容费、煤气入户费,是否合理?是否可以拒交?”回答是:“不合理,可以拒交!”又如开发商会要求业主交纳电力增容费,煤气、天然气、电话等初装费、开通费等等。对此,也完全可以拒绝。具体可见《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该文件明确规定对于新建住宅,所有基础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和安装费用都应包涵在房价之内。那么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时另行收取的,都属于“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样,购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线电视、热水、门禁系统、宽带系统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时需另外收取费用的,在交房时也不应就相关项目收取各种名义的初装费、开通费。如果在合同外新增加设备,则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费。
    10、入住时要与物业公司要签署哪些协议,双方各自承担哪些义务、责任。

    查看全文↓ 2018-06-15 16:36:09
  • 154****2594

    一、开发商需具备的交房条件

    (1)应当出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房屋不存在漏水、渗水、严重裂缝、天花板脱落等导致业主无法入住的瑕疵

    (3)买卖合同约定的其他交楼条件,如永久水电等

    二、哪些情况下业主可以拒绝交房

    (1)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

    约定条件是指消费者与开发企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在此情况下,法律更注意强调交易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交易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消费者又能证明该退房条件成立,购房者就可以拒绝收房。例如,双方约定收房时要完成精装修否则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是毛坯房,购房者当然有权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达不到法律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未取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测绘成果表》等“两书一表”的楼房,购房者可以选择拒收房屋,相关违约赔偿责任应由开发企业承担。

    三、收房常见问题有哪些?如何应对?

    1、未能按时交房

    按合同约定,发展商会在交房前十几天用挂号信的方式将交房通知单邮递给买家,告知具体交房的时间及须带齐的资料。发展商约定的交房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对策:购房者在购房时要写清楚邮寄地址,一定要是容易接收、能保障亲自签收的地点。如合同约定的收楼期恰遇上购房者出差,可通过电话或亲友咨询具体情况。不能如期到场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进行,也可及时与发展商联系,另行约定时间,并用书面形式确认。

    2、开发商证书不全

    开发商证书不全,验房前应要求发展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收意见表(如《楼宇验收记录表》)等。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单。时下不少楼盘“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这是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有关部门无法验收。

    对策: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房,也要在《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文件”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3、先签文件后验房

    先验房后缴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大多数发展商采取先缴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的方法,使购房者处于被动状态。

    对策:购房者应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就不收房。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的,则可在收房文件中注明“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出现情况,也可与发展商讨说法。

    4、开发商大事化小

    对业主在验房时发现的毛病,如墙面或地砖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结构性问题,一些开发商总会表示这只是小问题,到时让人修修就可以了,想方设法不让业主将问题列进验收文件里。

    对策:不管发展商陪同人员如何信誓旦旦,业主都应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无论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要自备纸笔,将有关问题一一记录。

    5、小区配套不齐全

    验房时,业主不仅要验屋内,对于小区的整体规划也要仔细查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同期建设的车库、会所、景观园林等。

    对策: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将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合同条款中,并保存好所有可作为合同附件的宣传资料。检验配套设施时即可按合同所载的条文及开发商在售楼时的承诺查验。如果在入住后发现问题,还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发展商协商解决。

    6、巧立名目乱收费

    虽然物价局已对入住的相关费用有明文规定,但个别发展商到交房时仍巧立名目进行收费。

    查看全文↓ 2018-06-15 16:34:54
  • 137****9442

    交房时,需要向业主提交的资料
    一、 需要业主签署的文件资料:
    1、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副本)
    2、 业主临时规约 承诺书
    3、 装修管理协议书(精装修住宅可以没有)
    4、 消防责任书
    二、 交付业主的材料
    1、业主手册
    2、房屋使用说明书
    3、房屋质量保证书
    三、 业主填写的表格 1、房屋验收(接收)单 2、房屋钥匙(门禁卡)领取登记表 3、业主居住信息登记表
    4、装修审批单
    5、动用明火申请单
    6、供暖协议书(自采暖住户可以没有)

    查看全文↓ 2018-06-15 16:31:57
  • 157****4165

    一、精装修房屋标准:

    “精装修”指的是“商品住宅为新建城镇商品住宅中的集合式住宅,房屋交钥匙前,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简称全装修住宅。”但与毛坯房交付的主要区别在于:毛坯房交房的装修标准是国家强制标准,如《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而精装修房屋在交房时却没有国家强制执行的验收办法作为准绳,有的只是一些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推荐标准,这就给开发商在打出“精装修”标签的房子上添加了很多的不确定因素。无论是“800元/平方米”还是“1500元/平方米”的装修标准,在没有统一验收规范的保证下都成了模糊概念。即使在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明确框定使用材料,也难以避免收房时业主对精装质量和效果不满而产生的心理落差,导致纠纷繁多。

    二、精装修房屋内容:

    开发商将各种服务及配套品牌分门别类地制作成精细的《交房清单》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交房清单》中清楚地标明房屋装修的地板、墙面、顶棚、厨卫等所用的材料、品牌、规格、型号,室内家电、灯具、家具的品牌等。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中,针对项目五星级管理的前提条件,有的放矢地安排条款中的内容,设置会所、会员卡、管家服务、24小时送餐、保安等内容,使业主买房时能一目了然、心中有数。

    交房时,业主只需对照表格核实结果,一项一项地画勾即可。这样,房子交到业主手中,业主有单可查,便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精装修房屋责任人:

    1、建设部出台的有关文件中规定,开发单位为住宅装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住宅装修工程质量责任,负责相应的售后服务。建筑装饰施工单位、装修材料和部品生产厂家负责相应的施工和产品的质量责任。

    2、建立和推行住宅装修质量保证体系,将设计、生产和施工的质量保证有机地联系起来,便于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改进措施,使装修质量经得起长时间的检验。

    3、住宅开发单位必须向购房者提交装修质量保证书,包括装修明细表、装修平面图和主要材料及部品的生产厂家,并执行有关的保修任务。推行装修一次到位的商品住宅,由住宅开发单位负责装修工程的全过程管理,不允许购房者个人聘请施工单位自行装修。

    查看全文↓ 2018-06-15 16:29:37
  • 138****7858

     业主验收房子主要应注意:
      1、按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交付条件对照房屋的实际交付情况。
      2、查验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房屋实测面积。
      3、验房程序完成确认无问题后才可领取钥匙。
      4、领取钥匙后再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5、在验房过程中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取得开发商的签字及盖章,并注意保留好证据,在问题未解决前,不要领取钥匙。

    查看全文↓ 2018-06-15 16:25:18

相关问题

  • 1.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2.“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3.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以上三点是必备的,**好还问问有没有《管线分布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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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开发商承诺的交付的家电、设备有没有,以及这些设备能不能正常使用;2、检查交付的地砖、墙纸有没有破损、色差的地方;3、检查插座开关是否都能正常使用,包括地插哦;4、检查灯具是否都正常,尤其是一些隐藏的灯带等等;5、检查各处下水是否正常使用,地漏是否有缓坡,尤其是卫生间淋浴房的下水,大理石边是否封好了,地漏里面是否有杂物;6、当然,还要趁下雨天去看看墙壁、窗沿的地方是否有渗水的情况;7、检查窗户是否都能正常开合;8、检查门、窗、砖是否有打胶;细节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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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收房的时候业主需要带什么资料  收房的时候业主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收款收据,还有大修基金发票,有的还要提供契税缴纳发票。  “收房”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中介公司的一种常规操作手法,先用现金将业主要出售的房屋收购,办理公证手续,再以较高的价格转让出去,从中牟利的行为;另一种是指房屋竣工后,与开发商办理交接手续的行为。  二、买房合同签订后如何收房  1、各种收房资料要齐备  业主到现场收房时,必须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以下文件:一是《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二是房屋的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三是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出具的关于住房面积实测数据和公摊面积的报告。同时,业主要查看房屋条件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存在出入。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文件,业主就应该拒绝收房。  2、和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  一定要和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有问题当面注明,并书面约定开发商承诺解决的时间和责任。收房时**好和开发商共同进行验收交接工作,主要包括所交付的房屋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房屋质量和门窗等是否和合同的约定一样,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其他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项目是否符合要求。专家提醒,要在交房承诺中约定解决的时间和责任,**后,向开发商索取单独的“二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和竣工后房屋水遇管线图,交纳尾款后,再领钥匙。  3、签收房文件时“留一手”  一些小区交房时,开发商要求业主必须把一些配套费用交齐后才让业主进新房查看。专家建议,在签合同时应约定“交房时,应先验房然后签收房手续。”如当初合同没有这个约定,则可采取变通的方法,在收楼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未验房”等字样,万一验房出现什么情况,也可保护自己的权益。  4、仔细查看《备案表》  按照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而一些开发商却用一张《备案表》来应付所有的项目。业主收房时不能只简单地看有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而是要仔细查看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以及表内的各个分项是不是都备了案。  5、未收房不应提前缴费  一些小区的物业公司在业主收房前,会要求业主先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专家提醒,业主可拒绝这项要求。根据规定,业主在收房后才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才能付费,业主还未验房,这个时候还没享受物业服务,不应提前缴费。  6、发生面积误差怎么办  在商品房买卖中,应当在合同中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注上房屋交付时的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办法,以保证一旦发生面积误差时,可以按照合同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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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吊顶 木门 墙面油漆 地板 踢脚线 厨房墙砖 地砖 吊顶 橱柜 厨电,卫生间台盆 马桶 淋浴 墙地砖 吊顶 浴霸,窗户,窗台板,基本就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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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年都有楼盘交钥匙的高峰期,随着精装修楼盘数量的逐步增加,购买精装修住宅的消费者也随之增加,精装房的装修项目如何验收?达到什么标准才算合格呢?  国家建设部在2002年3月1日发布实施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不少省市在此基础上又制定了各地的家庭装饰装修质量标准,例如,目前北京装饰行业使用的验收标准有两个:一个是《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另一个是《北京市高级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使用哪一个标准要看购房合同是如何签订的,以合同规定的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完有关文件,业主马上就要开始实地验房了,由于不少业主是首次置业,而且房屋验收又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因此很多人不知道从何验起。需要指出的是开发商提供的《楼宇验收记录表》列出的项目大多不够细致,一旦验收起来,可能根本不够用,建议业主先自备验房记录单,以备不时之需。在验房过程中,首先要关注房屋是否存在结构问题,例如承重墙是否有贯穿性裂缝等;然后才是房屋使用方面的细节问题,例如门窗是否平直等。  精装修验房程序和项目:  (说明:在下列选项后的□内验收合格划√,存在问题划×,并记录具体情况)  1. 入户门  划痕□ 变形□ 翘曲□ 锁具□ 开启□ 合页□ 视镜□  密封□ 垂直度□  2. 配电  电表□ 电闸□ 照明电□ 开关是否有效□ 插座安装有无问题□ 相序□  3. 弱电  强弱电预留端口配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 间距□ 位置□ 标高□  4. 空调  位置□ 预留孔位置□ 电源配置是否规范□  5. 门禁系统  楼宇对讲灵敏度□ 牢固性□  6. 宽带  位置□ 是否连接□  7. 窗户  隔音□ 开启□ 密封□ 变形□ 破损□ 划痕□ 安装是否到位□  8. 室内门  漆饰□ 手感□ 眼观□ 开启□ 变形□ 流坠□ 色差□ 锁具□ 安装是否到位□  9. 墙面  平整度□ 色差□ 漆饰□ 阴阳角是否垂直□ 流坠□ 开裂□ 手感□ 空鼓□  10. 顶面  平整度□ 色差□ 漆饰□ 阴阳角是否垂直□ 流坠□ 开裂□ 手感□ 空鼓□  11. 地面砖  平整度□ 空鼓□ 色差□ 缝隙是否规范□  12. 地板  平整度□ 起鼓□ 色差□ 缝隙是否规范□ 木龙骨是否牢固□  13. 厨房  吊顶是否平整□ 吊顶有无色差□ 是否牢固□ 墙地砖是否规范□ 平整度□ 缝隙□ 色差□ 空鼓□ 垂直度□ 整体橱柜开启是否灵活□ 配件是否齐全□ 缝隙□ 开启是否顺畅□ 烟道是否通畅□ 是否经防水试验□  14. 卫生间  吊顶是否平整□ 有无色差□ 是否牢固□ 墙地砖平整度□ 缝隙□ 色差□ 空鼓□ 垂直度□ 坡度比例□ 流水是否通畅□ 五金配件及卫生洁具安装是否到位□ 有无渗漏□ 通风□ 是否经防水试验□  15. 供暖  管路是否畅通□ 是否打压试验□ 安装位置是否规范□  16. 配套灯具、开关、插座、洁具、五金件等安装是否到位□  17. 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一致,品牌、数量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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