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用地申请按照法定程序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颁发的准予使用建设用地的证件,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法律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建设用地批准书》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和颁发的证书。所以不能代替。
全部3个回答>建设用地批准书能代替房产证吗?
156****6924 | 2018-06-16 11: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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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3728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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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批准书》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用地申请按照法定程序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颁发的准予使用建设用地的证件,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法律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建设用地批准书》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和颁发的证书。所以不能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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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用地申请按照法定程序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颁发的准予使用建设用地的证件,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法律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建设用地批准书》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和颁发的证书。所以不能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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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要保护农民利益的,这是有政策规定的。他们是土地管理部门,是懂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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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用不同。土地权利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享有土地权利的证明,即:用于证明权属。建设用地批准书是土地使用者办理项目报建手续的依据文件,作为工程项目建设期内使用土地和工程竣工验收后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即:用于报建和验收。2、承办部门不同。土地权利证书由土地登记机构代表政府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由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填发。3、记载内容不同。土地证记载的内容有:土地使用者、土地座落、地号、面积、土地用途、使用权类型等;建设用地批准书记载的内容有:用地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批准用地面积、土地取得方式、土地用途、土地座落等内容。4、所处阶段不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受让人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受让人缴纳地价款和相关税费→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权利证书与建设用地批准书不会同时颁发,有土地权利证书就无需建设用地批准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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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需材料:A.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划拨)(1),申请表(2),工可批复(3),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证)(4),房屋土地权属报告(5),地籍图(2份)(6),房屋土地权属证明(房地产证、土地补偿协议)(7),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8),征地公告(9),农转用批文(10),耕地开垦费收据(11),耕地占用税缴款书(12),设计方案批复、方案平面图(社会事业类有建筑)B.招拍挂-(经营性)(1),申请表(2),计划、规划、建管复函(标书附件)(3),房屋土地权属报告(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5),地籍图(2份)C.招拍挂-(工业)(1),申请表(2),计划、规划、建管、环评、卫生等复函(标书附件)(3),房屋土地权属报告(4),工可批复(批给中标单位)(5),环评报告(批给中标单位)(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7),地籍图(2份)D.招拍挂-(项目招标)(1),申请表(2),计划、规划、建管、环评、卫生等复函(标书附件)(3),房屋土地权属报告(4),工可批复(批给中标单位)(5),环评报告(批给中标单位)(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7),地籍图(2份)(8),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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