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类型 >公寓住宅 >详情

房管公房什么意思

157****2104 | 2018-06-22 21:04:59

已有5个回答

  • 138****2408

    公房和商品房的售房机制不同,所以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房和房地产市场上购买的商品房是有很大区别的。

    查看全文↓ 2018-07-01 20:27:08
  • 157****9361

    可出售公房

    查看全文↓ 2018-07-01 20:27:02
  • 138****3204

    房屋产别分类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

    查看全文↓ 2018-07-01 20:26:49
  • 156****2482

    算是建立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系承租方。

    查看全文↓ 2018-07-01 20:26:38
  • 138****6865

    有可能购买的是使用权公房。您可以到房管所询问可否将房屋的使用权买断,并办理房屋两证

    查看全文↓ 2018-07-01 20:26:33

相关问题

  • 公房,也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在国外也称公共住宅、公营住宅。它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 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规定:凡按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者能够拥有全部产权。市场价也就是住宅市场的行市价格或牌价价格。国家和地方政府不予压低和抬高,随行就市,任由买卖双方商定,只要双方能接受,即可成交。按照市场价购得住宅的房主,也就拥有了住宅的各项支配权利,也就是拥有了房屋、住宅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在这里,房屋的全部产权与房屋的所有权是等同的,只不过是二者的提法有所不同。对于没有完成产权过户手续,以双方合同约定房款金额、付款时间、过户时间、过户手续办理等相关内容,并按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的房屋交易就是俗称的“合同房”交易。“合同房”交易在法律上不合法,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时有发生。一般而言,房屋买卖双方私下签订合同之后,买方会向卖方支付3~5成左右的房款,待卖方取得房产证,并完成过户手续之后,再支付另一部分房款。“合同房”交易从签订合同到办理过户期间,往往会出现三种纠纷:其一、房屋价格上涨后卖房人反悔,单方面提价,不配合过户。其二、卖房人以不正当手段,将房屋以更高价格转卖给第三人,造成两个买家之间房屋权属的争议。其三、因开发商的原因,卖房人迟迟不能取得产权证书,造成买房人无法办理过户,也就无法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 至于在那办理,这些都是在房管局办理的,如何办理,房管局会告诉你详细的办理程序

    全部3个回答>
  • 一、 如何认定公房使用权公有住房是指产权属于房管部门所有的直管公房或产权属于单位所有的自管公房。无论哪种形式的公房,传统意义认为产权人对住房的所有权与实际控制权是分离的,其分得住房后,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永久地居住使用,但只享有承租、使用和占有权,而不享有交易、出租和处分权。作为特定环境下形成的公有住房使用权,其法律性质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公有住房使用权是一种债权。可从以下两方面予以佐证:从法律规定的权义看,出租人须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保持租赁物符合居住条件,承租人须按期缴纳租金,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等。这种公有住房使用权“乃系对于他人之物,得为使用受益之权利,并非如物权之直接支配其标的物之独立的权利,而系从属于租赁权之权能”这种权利更具有债权性质;从不动产租赁的立法看,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法律属性应属于债权性质,由于“被赋予对抗力而成为近似于物权的权利”因此公有住房使用权似乎呈现出物权化特征,然而,由于公有住房使用权的基础法律关系仍然是一种契约关系,即承租人有交付房屋的请求权,出租人有租金之支付请求权,符合债权的一般特征。故本质上,公有住房使用权为债权。国家作为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授权有关的房管部门将公有住房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在国家和承租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租赁关系,现行法规如《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也认定公有住房使用权是一种租赁债权。二、 公房使用权有哪些形式(一)低保福利住房。主要是政府部门对低收入家庭、享受国家**低保障的城市居民所给予的一种社会福利性住房。承租人只需给付象征性房租即可使用该房屋,由此也称之为“廉租房 ”。(二)单位福利性分房。企事业单位或国家机关根据职工的工龄、职务级别等诸多因素分配给职工一定面积的住房,职工与单位或国家房管部门之间建立房屋租赁关系,房屋所有权归单位所有,职工享有承租使用权。单位福利性分配的房屋包括自管公房,也包括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产权属于单位,而单位有权分配的直管公房包括单位交由房管部门进行管理以及房屋调换后交由单位分配给职工的住房。(三)因房屋拆迁取得的房屋使用权。在实行货币化拆迁之前,产生了大量的公有住房。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原所住房屋为公有住房,拆迁后所分房屋仍是公有住房;另一种是原所住房屋是私有住房,产权人放弃产权,调换分得公有住房。

    全部3个回答>
  • 小产权是使用权的俗称!就是说房屋的永久的使用!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

    全部3个回答>
  • 老公房,字面意思为老式的公房,区别于房改(1998年)后的商品房。老公房(公有住房、公产住宅)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户型小,功能全,朝向好得房率高 总价便宜位置好进出便捷配套好绿化佳租赁回报高 空租风险小

    全部3个回答>
  • 公房:是某单位开发的房子福利分给下属员工,只有居住的权利,不可以上市买卖!产权属于单位!已购公房:和上述差不多,只不过是员工的福利分房,个人以低价给买过来了,这样的房子可以上市,不过需向单位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商品房:大产权的,是说开发商已将3%土地出让金交给国家,任何人都可以买卖!经济适用房:是针对当地户口的人的一种福利待遇,这种房子只有当地人有经济适用房申批表的,也就是按规定的年收入多少钱以下的,而且自己没有住房的,但这种因各地方不一样,所以规定的年收入也按当地的规定来办!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