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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151****8141 | 2018-06-23 01:57:05

已有4个回答

  • 157****5895

    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经过政府行政许可审批同意,在批准范围、时间内使用的证件

    查看全文↓ 2018-06-23 01:59:29
  • 145****8364

    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查看全文↓ 2018-06-23 01:58:25
  • 152****4193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查看全文↓ 2018-06-23 01:57:56
  • 142****0915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

    查看全文↓ 2018-06-23 01:57:29

相关问题

  •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到当地国土部门查询

  • 土地使用证大体分为两类: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包括以前的宅基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三种:一种是红皮小本的,一种是黄皮大本的,还有就是现在的红皮大本的。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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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其特殊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权利取得的方式,因为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属于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是权利的期限,除有法定期限的情形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期限。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权利的交易限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出租、抵押,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划拨土地用于交易,一是要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二是要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其土地收益应当上交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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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个国有土地使用证都登记了对应地块的权利,后面是要附地籍图的,图号是地籍图的编号,每本证的图号是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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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规程:一、受理申请材料 二、审核材料 三、校准登记 四、颁发证书 所需材料:一、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 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 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 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 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 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 (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 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 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 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 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