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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城市自建房屋?

148****7433 | 2018-06-23 09:12:42

已有5个回答

  • 153****6920

    所谓的宅基地是指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首先是集体土地,其次拥有宅基地的首要条件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身份。再次我国对宅基地的使用有着较为严格的限制
      宅基地转让、出租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权利人转让房屋及其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将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成员;
      转让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并涉及受让人取得新的宅基地,故应当依法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宅基地以及住宅房屋,不仅可以用于居住,也可以用于从事家庭生产和经营活动。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满两年未建设房屋的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其宅基地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
      《物权法》第152条至第155条专门对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做出了规定,它明确: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综合上述你的所谓城镇居民宅基地自建房应属于“小产权房”。

    查看全文↓ 2018-06-23 09:15:27
  • 135****4994

    1、在所在区委会开证明,介绍信,证明权属
    2、到所在城镇土管所办土地使用证(宅基地)
    3、到所在城镇建办补办审批件
    4、拿着以上手续到所在城镇房管所办理房产

    房地产管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要拥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和相关的报建手续,就可办自建房房产证。”
    当然详细的只用通过熟人代办下,估计打理费也不少。

    查看全文↓ 2018-06-23 09:15:16
  • 134****3432

    如果是城市户口,不可以自建房。如果是农村户口,不可以在城镇建房。换句话说就是在城镇(镇区及县城以上)是不可以自建房的,只能买。

    查看全文↓ 2018-06-23 09:14:14
  • 135****9984

    要看你建的房子是否在城市规划范围内,如果在,且没有按市容规划建设,房产证办理很困难。
    现在你有土地证,就证明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在建房之前,是否办理了“准建证”?
    建议你去房管局询问并办理,基本需要以下手续——
    1、自建房的准建证;
    2、自建房的土地证;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4、如果可以办理,还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查看全文↓ 2018-06-23 09:14:03
  • 151****5382

    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为的是城市新的形象,现在不要说是城市了,农村宅基地都不好批了,现在国家不是在试行新农村建设吗?

    查看全文↓ 2018-06-23 09:13:53

相关问题

  • 自建房产证办理流程:(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六、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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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城镇中的土地。不知道你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 但是,自建房。四个证: 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按照依次顺序,前证是后证的办理前提。 2、 你买地,要办理土地过户。 到国土局申办取得土地使用证。 3、 如果土地证载用途和你的用途不相同, 则可以到规划局申请用地规划条件,取得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重新更改土地证。 4、 根据规划局的条件,进行设计, 到规划局审核,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交纳相关建设规费、招标建设队伍后, 到当地建委或建管局 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税费要根据当地实际。 7、要注意多咨询规划、国土、建管部门, 那一步,该准备好什么资料,要注意哪些资料什么层次是合格的。 比如,房屋的设计,要几级资质的设计院,地面规划要几级资质的规划院。 建筑招标要几级资质的队伍。 还有,到哪一步该叫那些钱,这些部门都会告诉你。 8、建设项目审批是很纷繁。 走完了,你就是个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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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5. 出国、出境定居的; 6. 户口迁出本市区,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9.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10. 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办理提取的一般操作程序: 1)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持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条件的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初审: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提取情形及相应证明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初审,核实后单位填写《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单位申请: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将经初审后的职工申请证明材料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 4)中心核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并按核准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转帐支付给申请单位,由单位支付给申请职工。 对因单位破产已领取住房公积金封存证明(包括领取封存通知书后单位破产)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申请人持封存证明和符合提取情形的证明材料,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现金支票给申请职工。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 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由单位办理,遇特殊情况也可由个人办理。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对象 凡嘉兴市区范围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购买(含建造、翻建、大修,下同)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所购住房为自住住房;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在申请贷款之前,已连续一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购买住房总价30%(含)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款; 6)有委托人认可的保证人提供担保,并以所购房屋作抵押; 7)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商品房(经济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购房发票或预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购房发票原件已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则需提供房屋契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限额 夫妻双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25万元;夫妻单方或单身职工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15万元。 ▲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确定 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比例确定贷款限额: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高可贷额度为所购住房总价的70%,其中购买全装修、精装修房**高可贷额度为所购住房总价的50%;购买二手房的,**高可贷额度为所购住房总价(成交价与评估价取其低)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高可贷额度为房屋建、修工程造价的60%; 2)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 可贷额度=(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借款人配偶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比例(目前为40%)×贷款月数。 3)不得高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贷款**高限额。 ▲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 在借款人还清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三期(含)以上逾期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在符合公积金申请的其他条件时,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可贷额度按申请时规定的贷款**高限额与原已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差额,结合所购房屋总价、借款人还贷能力计算确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的确定 借款申请人用于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长不超过30年,用于购买二手房和翻建、大修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长不超过20年;且**长的还贷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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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规定:  (三)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在办理登记时按下列情况处理:  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2.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3.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登记。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规定:  二、非法占地类  (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  (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  (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  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是要强制拆除加罚款的。不过你可以走走人情,不要被拆除而缴纳点罚款,争取土地登记时不难为你,这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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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建住房在转让时除了交纳交易税费,还要交纳建房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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