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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成危楼怎么办

153****5017 | 2018-06-27 12:18:37

已有5个回答

  • 134****6113

    找一找形成危房的原因,追究责任人。

    查看全文↓ 2018-06-27 12:27:25
  • 157****8458

    一套商品房从新房到危房的时间是没办法确定的,按照危房的定义, 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因此,有可能新房刚刚造好,就因为不能保证安全成为危房,也有可能像欧洲几百年历史的建筑依然安然无恙。
      变成危房以后通常地方政府对业主动员搬迁安置,如果拆建,还有补偿。
      危房处理:
      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查看全文↓ 2018-06-27 12:24:59
  • 158****8480

    号召所有业主们自己合伙凑钱请人维修。开发商可能早就不知道踪迹了。别指望政府免费翻新你的破房子。房子能保值,把房子卖掉。 住在楼房公寓半空里,十几年都不会去住土地毫无意义。只能算是个变相的集体土地。
    变形严重、墙体歪斜、墙壁裂缝明显、门窗无法闭严、房屋漏水、楼房有震动摇晃。在农村经常会看见,再不好有宅基地。城市就只能自己翻新,等拆迁
    **担心是刮风的时候,感觉房子要倒掉。 政府政策 住户集资,原地重建,政府免除一些相关费用。住户意见难统一 地基、间距都没有明确规施工队建设难也是一个大问题。
    拆迁或者其它政策好的话,会分一套房子,也有得到按每平方补偿多少钱的补偿款回迁在原来地方重新盖新房子需要自己加点钱。拆迁直接给钱根据你现在房子的地段等等因素给一定的钱然后就不管了。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还具备所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整幢危房经房管所督修的危房,在修缮或翻建时有费用补贴。无职业的孤老救济户,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济给予补助。如果是企事业单位,可以一层一层上报补助,时间可能很漫长。

    查看全文↓ 2018-06-27 12:23:47
  • 134****9751

    现在的概念第一就是政府收回土地,卖给开发商,原本30层的要盖60层,开发商才能赚钱,开发商傻吗?这条肯定行不通。
    开发商不会管你,自己重新买房子吧!第二呢,就是政府会帮忙修,不过也就那样,危房还是危房,住了心里不踏实,能出手尽量出手,糊弄糊弄小白。第三就是政府审批,集资重建,不过因为各种原因,意见很难统一,**后两头扯皮不了了之。第四就是政府拆迁回收土地,给你返原房价值的25%,继续买房子去吧!至于有人说开发商会免费帮人造一栋新的,政府会帮忙造新的,**后旧房变新房,呵呵,你当开发商傻?呵呵

    查看全文↓ 2018-06-27 12:21:17
  • 152****8386

    业主们自己合伙凑钱请人维修是**可能的一个选择。开发商和政府都不会免费给修的,更不会吃饱了撑的给你家翻新破房子。
    所以,房子能保值,是个屁话。

    查看全文↓ 2018-06-27 12:20:42

相关问题

  • 品房如果已成危楼还能卖吗?可以卖,但前提要跟对方说清楚这是危楼。如果商品房过了使用产权年限,又成了危房,会怎样处理?政府拆了?买房者会—无所有吗?1,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2,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3,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还具备所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4,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5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房子一般建了多少年算是危楼?与房屋建设年限没有必然联系。有的房屋,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依然质量很好;有的房子,只建了十几年,甚至几年,就成了危房。判断是不是危房(危楼),主要看房子质量怎么样,看结构是否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是否属于危险构件,能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危房,即危险房屋。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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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觉得政府会用地皮钱减去危房拆除费用的数目发遣散费,鼓励大家去买新房子,消化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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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建设部《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房屋是否是危险房屋必须经过有资格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 鉴定的程序是由房屋所有人申请。必要时使用人也可以申请。 如果结论是危险房屋,在重新建设上,可以享受减免建设税费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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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套商品房从新房到危房的时间是没办法确定的,按照危房的定义, 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因此,有可能新房刚刚造好,就因为不能保证安全成为危房,也有可能像欧洲几百年历史的建筑依然安然无恙。  变成危房以后通常地方政府对业主动员搬迁安置,如果拆建,还有补偿。  危房处理:  1、危房需由鉴定单位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 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 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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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成危房以后通常地方政府对业主动员乔迁安置,如果拆建,还有赔偿。   危房处置:   1、危房需由判定单位提议全面分析、综合判断的依据,报请市一级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定。   2、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根据具体要求,分别轻、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3、对危险点,应结合正常维修,及时排除险情。   4、对危房和危险点,在查清、确认后,均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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