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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公房满5年可直接上市交易吗

151****9120 | 2018-06-28 20:44:57

已有4个回答

  • 154****0165

    看你的公房是成本价购买的还是优惠价购买的,方本上能看出来
    成本价购买的话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是:15.6*建筑面积
    优惠价购买的话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是:15.6*建筑面积*7
    也就是几百或者几千吧
    而且要到蓝岛建立档案,也就是单为必须同意才可以

    查看全文↓ 2018-06-28 20:46:34
  • 136****4509

    如果你的住房产权在2004年3月以前购买的 现在可以上市了 因为**底年限是两年 如果是集体土地证或是安居房的话要等到五年以后才可以上市

    查看全文↓ 2018-06-28 20:46:03
  • 141****5075

    如果现在房屋是属于动迁范围的,那肯定是不能过户交易的。如果房屋是属于售后公房,在第一次交易后五年可以上市交易,以后都不受限制了。

    查看全文↓ 2018-06-28 20:45:52
  • 146****6809

      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必须提供原始购房合同
      由于目前市场上的已购公房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所建,距现在已经有10年、20年的历史,很多房主已经丢失了当初的原始购房合同。这部分业主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会遇到不必要的麻烦。21世纪不动产表示,因为按照北京市建委《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购房人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即房屋买卖)时,存量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无须提供原始购房合同,而已购公有住房须提供原始公房购房合同。
      对于购房人须提供原始购房合同的原因21世纪不动产认为,已购公房须提供原始公房购房合同,是为了确定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房屋是否属于允许上市交易范围内的央产房,并按《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要在办理转移登记时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  而对于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权属转移登记需提交原购房合同
    ,21世纪不动产表示此规定更多是为了计算交易中所涉及的税费。根据《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权属转移登记还须提交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而购房人在地税部门依法缴纳契税的同时还须缴纳其他交易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等,而个人所得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均与原始购房合同中的标定价格相对应。同时已购公房基本都超出了5年的征税年限,无需考虑各种交易税费,所以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须要提交原购房合同以确定须上缴税费的数目,目前北京已有部分城区允许用原始购房发票替代原购房合同以确定房屋**初购买价格。

    查看全文↓ 2018-06-28 20: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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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应当缴纳成交价1%的土地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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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增值税还有一些优惠的政策,有免征及减征的范围,在实际中这些政策表述为: 1.对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所得的房产再上市交易的免征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收回的房地产免征; 3.房产证满3年但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未满3年的全额征收。其它相关税费没有优惠条件,2009年1月1日实施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也没有明确指明。详情还请咨询当地房管局或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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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本价已购公房。即央产房。有的可以,有的不可以。和单位签合同。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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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一定的,看你的房屋性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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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上市交易的12种二手房房产类型有:1不能上市交易的二手房为:2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3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4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6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8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10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11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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