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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购房补助怎么领

144****2697 | 2018-07-01 12:43:33

已有3个回答

  • 137****3494

    1、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备案后,在购房补贴资金发放窗口提出申请,填写驻马店市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
    2、申请材料:驻马店市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联),经市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留存原件),市、县两级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购买首套住房人提供,留存原件),契税完税凭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购房人身份证与户口本(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3、市房管部门核实购房人信息后,将按照补贴标准核定购房补贴金额。财政部门根据核定后的购房补贴金额,将购房补贴资金打入财政部门设立的专项账户,由指定的商业银行凭驻马店市购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及时支付给购房人。

    查看全文↓ 2018-07-01 12:44:43
  • 152****215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出补贴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财政补贴申请表》;
      2、《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核对用)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核对用)及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8-07-01 12:44:23
  • 135****9087

    温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5]27号),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2015年4月9日到12月31日期间,个人首次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单套面积在144平米以下)的市民,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获得政府给予的购房款0.6%的补助。

    查看全文↓ 2018-07-01 12:44:05

相关问题

  • 农民进中心城区购房,每平方米补贴300元除农民之外的其他群众,每平方米补贴200元。补贴范围以90平方米为限(含),90平方米以上部分不予补贴。只有在2015年12月25日(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后购买的商品住房才能申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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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30日前备案的房子,在拿房产证的时候享受政府100块每平米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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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所提的购房补贴,是单位实施福利分配住房的一种货币化分配形式。自1998年12月1日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1998年11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在购房时可向所在单位申请货币化分房,所在单位有条件的,可给予按职工本人应享受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一次性计发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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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泸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泸市府办发﹝2016﹞25号文件相关规定,在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主城区范围内,购买进入政府购房补助项目目录库新建商品房的,即可享受购房补助政策。购房补助由所购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集中申请,也可由购房人自行申请。申报地点:江阳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住建局购房补助窗口;申报资料:购房补助申请表、购房补助备用金明细表、开发企业办理补助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证明、销售发票、购房补助备用金缴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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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不需要买房 也不一定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个主要看本人是否需要,而且还要看本人条件是否允许购房。如果真的需要而且一切就绪就可以购房的。注意事项:一:了解开发商背景和资质。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商很重要,正规的开发商在房屋质量,合同签署,产权办理等方面均有保障。二:社区周边的大环境和配套。市政的发展方向直接影响楼盘的**。三:社区内部规划。1、供暖转换站,垃圾处理房,车库出入口,配电间等位置对所选房屋是否有影响。2、楼宇的部署,有没有再建的可能,楼间距及采光的影响。四:投资业主要分析社区内及周边居室数量比例,自住业主看个人需要。五:其他的例如面积误差,层高净高,产权办理时间等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已经有明确规定。检查房子要检查内墙、地、顶、门、窗以及防水处理、外墙、楼道、房屋面积、公摊面积等是否与合同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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