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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141****4866 | 2018-07-02 17:51:11

已有3个回答

  • 151****9308

    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必须提供原始购房合同

      由于目前市场上的已购公房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所建,距现在已经有10年、20年的历史,很多房主已经丢失了当初的原始购房合同。这部分业主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时会遇到不必要的麻烦。21世纪不动产表示,因为按照北京市建委《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购房人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即房屋买卖)时,存量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无须提供原始购房合同,而已购公有住房须提供原始公房购房合同。

      对于购房人须提供原始购房合同的原因21世纪不动产认为,已购公房须提供原始公房购房合同,是为了确定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房屋是否属于允许上市交易范围内的央产房,并按《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要在办理转移登记时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

      而对于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权属转移登记需提交原购房合同,21世纪不动产表示此规定更多是为了计算交易中所涉及的税费。根据《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权属转移登记还须提交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而购房人在地税部门依法缴纳契税的同时还须缴纳其他交易税费,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等,而个人所得税以及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均与原始购房合同中的标定价格相对应。二手房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呀,已购公房基本都超出了5年的征税年限,无需考虑各种交易税费,所以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须要提交原购房合同以确定须上缴税费的数目,目前北京已有部分城区允许用原始购房发票替代原购房合同以确定房屋**初购买价格。

    查看全文↓ 2018-07-02 17:52:08
  • 154****4102

    没有用处,产证保存好就行了。

    查看全文↓ 2018-07-02 17:51:41
  • 148****7735

    如果已经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可以房产档案室请求调取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此合同一般是予以认可的

    查看全文↓ 2018-07-02 17:51:33

相关问题

  • 这个没有用的。法律上不是你飞房子。即使你拥有了所有资料也不是你的。必须找出原房主。你看有没有当初签订的合同和收据还有证人什么的,去法院起诉吧。法院认可几率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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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没有关系,你不必担心,此购房合同在你们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房产部门会收取一份存档,待你们所有的交易手续办理结束后,此档案会统一交由该地的档案馆保存,所以说你可以在所在区域的档案馆就能够调出来,只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房产证原件,本人到场就行了(我们这边是这样的,不知道你那边会怎样,具体的你可以先打电话到档案馆咨询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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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房者的合同丢失没有太大关系。补办也是很容易的事。2、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3、商品房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房产部门备案一份,用于办证一份。买受人合同丢失既不影响办证,也不必担心对方更改。4、如果买受人丢失合同想要补办,可以找其他合同复印,或者要求开发商重新打印一份签字盖章即可。因为现在的合同都是网签,在网上也可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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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2、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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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购房合同意义已经不大,如果确实丢失了又需要的话,可以去房管局档案窗口调取档案;2.如果还没有完在过户手续,通过了中介公司成交的话,可以要求中介公司复印一份并加盖中介公司的鲜章;如果没有通过中介,则只有和卖方协商从新签定。二手房合同:1.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2.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销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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