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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的福利房拆迁如何处理

147****4430 | 2018-07-03 09:55:22

已有5个回答

  • 144****4862

    好!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要结合拆迁政策确定你是否可以享受拆迁待遇。欢迎详询!

    查看全文↓ 2018-07-03 09:56:53
  • 138****4750

    对于没有个人产权的公房拆迁是要看这公房是什么年代出租给你的?如果是计划经济年代带有福利性质的那种公房,如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宿舍,市房管部门与市民有租赁合同的公租房,这些房屋在国有企事业单位退出市场时在那个年代一般都进行了房改,房屋经房改后个人取得了产权。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一些单位没有房改,对这种性质房屋也没人再过问,房屋也不维修也不收租金,这类房屋在拆迁时是要先房改再征收,房改时房屋实际租赁人缴纳该房的重置价格减拆旧变为私人产权,征收时征收人会协助你办理相关房改手续,然后就可以与其它私人产权房屋一样征收评估补偿了。
    如果不属上述性质的公房,征收时公房的所有人如国资委、房管局、国有企业等,可以与你解除租赁关系,你另找住所。或保持租赁关系,房屋征收后的新安置房仍然出租给你并与你重新签订新房屋租赁协议,房屋产权仍然公有你有居住权。
    补充:看到了你的具体情况后我分析你这房屋是可以房改的,因为之前不少人已经房改购买了单位的房屋,由于人员调动那人没有买给你住了,你又没有买下来至今仍属公房,这也是历史遗留问题,房屋征收时可以一并解决的。

    查看全文↓ 2018-07-03 09:56:37
  • 143****5813

    1、没有产权的职工福利房被拆迁补偿标准,全国各地补偿标准不一样。没有产权的职工福利房被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比商品房低,其赔偿主要是补偿其使用权,具体的数额向当地土地主管部门查询。
    2、所谓职工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房屋权,即房屋的产权,如果没有变更房屋的产权登记,单位的福利房权仍然是归单位。
    3、职工个人只是有居住和使用权,职工没有权。房屋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人独占性地支配其的房屋的权利。房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 、处分。
    4、单位与房屋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对拆迁补偿事宜有约定,从其约定,支付货币补偿金额或者产权调换;对于合同中未作约定,拆迁时又协商不成的,实行产权调换(即实物安置),即租赁双方继续保持原有的那种租赁关系,因拆迁而引起合同变动的应作相应修改。主要是看你是否取得了房屋权。
    5、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权人,如果福利分房如仅指你与单位之间为承租的关系,一直没有办理购买或产权变更手续,则你不能作为被拆迁人而享有拆迁补偿,但你可以作为承租人要求单位给予你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继续承租其新取得的房屋。

    查看全文↓ 2018-07-03 09:56:14
  • 141****1649

    没有产权的职工福利房被拆迁补偿标准,全国各地补偿标准不一样。
      没有产权的职工福利房被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比商品房低,其赔偿主要是补偿其使用权,具体的数额向当地土地主管部门查询。
      所谓职工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

    查看全文↓ 2018-07-03 09:55:52
  • 155****5043

    1、没有产权的职工福利房被拆迁补偿标准,全国各地补偿标准不一样。没有产权的职工福利房被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比商品房低,其赔偿主要是补偿其使用权,具体的数额向当地土地主管部门查询。
    2、所谓职工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房屋所有权,即房屋的产权,如果没有变更房屋的产权登记,单位的福利房所有权仍然是归单位所有。
    3、职工个人只是有居住和使用权,职工没有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4、单位与房屋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对拆迁补偿事宜有约定,从其约定,支付货币补偿金额或者产权调换;对于合同中未作约定,拆迁时又协商不成的,实行产权调换(即实物安置),即租赁双方继续保持原有的那种租赁关系,因拆迁而引起合同变动的应作相应修改。主要是看你是否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5、被拆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福利分房如仅指你与单位之间为承租的关系,一直没有办理购买或产权变更手续,则你不能作为被拆迁人而享有拆迁补偿,但你可以作为承租人要求单位给予你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继续承租其新取得的房屋。

    查看全文↓ 2018-07-03 09:55:39

相关问题

  • 国家补偿的对象是产权所有者,无产权的公房拆迁,国家肯定不会补偿你,但是,拆迁补偿被你所在单位拿走了,具体怎么处理,这个看单位的做法,具体你得问单位相关管理部门。

    全部3个回答>
  • 一般还是按拆迁规定给予补偿的。另外,你还得看你那房子里是不是都没有房产证的,是不是房子本身有什么原因导致都没有房产证的 。。。 不管你是私房还是公房,拆迁时都有补偿的。即使是完全为公房,拆迁是也是有很大补偿的,别说你这基本就是“私房”了,所以补偿是肯定的!!!

    全部4个回答>
  • 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因为小产权房没有独立的房产证,所以不能过户,购买时只能签订买卖合同。但是也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购买得不到保护,如果拆迁也得不到补偿。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也就是说,小产权房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在购买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难以得到等同保护。因为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若遇国家拆迁,很难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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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福利分房,一半都与过户的年限限制,比如房产证办理5年后才能过户,如果违反,可能需要交纳一定的和通过预定的违约补偿。有些地方时不允许提前过户的。看分房系统的要求和规定。2没有房产证得情况,特别是你说的限制过户的,是无法过户的。3不管福利房原产权归谁,等离婚协议生效,需要男方给女方支付15万后产权才全部归男方,如果双方还没有实现此经济往来。则房子还是以前状态。如果是男方给不出钱,则可申请协议部分失效,房产归属原产权人如果原福利房归女方自己的,那还是女方自己的;如果算婚姻期间的共同收入财产,则各一半产权。 如果是女方要实现协议内容,可以自己出钱办理,并与男方再重新协商过户的经济补偿。如果男方已给过15万,房子归男方所有了,则女方应自己出这笔钱。当然,过户对男方有利,女方也有利,属于双方可协商的内容,不存在硬性不可协调的情况。4所有过户行为,必须等房产证办理才有可能。5 如我第三条所说,过户对双方都有利,可以协商。但是协商的过程客观存在谁先恳求谁的问题,那在经济上必然需要让步。如果要过户,必须要女方身份证和房产证,**好女方自己办。当然如果女方不配合,则要麻烦很多,比如男方要拿出已经发生的15万补偿金额的交付证据,能不能申请执行,还是有点现实难度的。如果不信,可以起诉归还15万,然后要求保全该套房产,如果女方还不出现,然后拍卖偿还15万,其余归女方所有

    全部3个回答>
  • 这个案件好象发生在安徽省,我前2个月有一次出差去安徽省高院办事情,在院门口看见一位老人,在院门口哭诉着.因为,我联系的人没有到,在安徽省高院门口等他.不一会,我见从院里来了一位法官见她.那老人向那法官诉说着事情......?! 我记得我们的伟人毛主席说过:"允许人犯错误,也要允许人去改正错误"有些执法部门明明知道这个案件有很大的出入,为什么不能改正呢?你们知道吗?就是你们官官相互,照顾层层面子,害的有多少人的冤案,错案不能得到公正的处理!更加加强了那些违法者的嚣张气焰!这样,下去让老百姓心寒啊? 文章里的吴焕生就不是个人!!他是猪!猪!猪!猪都不如!!!! 老人家我们支持你!你对父母的孝顺真的让我们学习!是我们70---80后的榜样!!要是省里告不通就去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