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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的福利房拆迁如何处理? 工厂倒闭、无产权福利房遇拆迁,如何补偿安置

144****2049 | 2019-07-24 21:22:21

已有3个回答

  • 135****0377

    国家补偿的对象是产权所有者,无产权的公房拆迁,国家肯定不会补偿你,但是,拆迁补偿被你所在单位拿走了,具体怎么处理,这个看单位的做法,具体你得问单位相关管理部门。

    查看全文↓ 2019-07-24 21:22:33
  • 158****9079

    按照当地政策进行补偿,你可以咨询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对补偿政策进行公开

    查看全文↓ 2019-07-24 21:22:30
  • 153****3925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新回复出炉啦!想知道江西小伙伴近日都在关心什么问题?哪些网友留言获得了回复?赶紧接着往下看↓↓↓







    关键词:种粮补贴
    我是南昌市新建区铁河乡综合垦殖场职工,以种植水稻为生,请问对承包50亩以上土地的农户是否享有种粮大户补贴?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2016年种粮大户没有现金直接补贴。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和江西省2016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方案的通知》(赣财农[2016]22号)规定,在本区(县)范围内,水稻种植规模50亩(耕地面积)以上,并经乡镇初核、县(区)级确认、省级备案2年以上的种粮大户,可自主申报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项目,具体情况如下:(一)补贴项目内容:1.购置育秧设施:大户可购买床土粉碎机、种子催芽器、播种流水线,以及构建钢架塑料大棚和连栋温室大棚(含喷滴灌设备和温控设备)、四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水稻插秧机等,按所购买设备资金的50%予以补助,单个经营主体本项目**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2.购置稻谷烘干设备:50亩~300亩的大户申报烘干能力建设补贴不超过10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后,再执行不高于4500元/吨批处理量补贴标准。3.购置植保机械:大户购买无人植保机、18马力及以上自走式(四轮)喷杆式喷雾机等两类植保机械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所购买设备资金的50%予以补助,不论购买机型和台数的多少,本项目**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4.有机大米品牌补贴,即对获得有机食品(稻米)认证的产品品牌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二)申报及立项程序:1.自主申报:在6月30日前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申报,可同时申报多个补贴项目。2.择优立项:申报材料经乡镇政府初核后,报县(区)农业局。县(区)农业局根据资金规模,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择优立项,县(区)级在7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立项并报设区市备案。(三)补贴发放:采取先购后补、先建后补、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项目完成后由县(区)农业局牵头组织验收和补贴核算,由县(区)财政局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在30日内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个人账户。新建区农业局会将今年省里关于粮食补贴的相关政策反馈给您本人,并告知您明年按政策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申报。(新建区委办公室)



    关键词:道路建设
    请问西湖区水厂路东段(抚生路至桃花山村村委会段)何时能修好?那里晴天尘土飞扬,雨天全是泥巴,修了2年了还没修好。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水厂路东段道路改造工程目前处于停工状态,原因是该路段华联五交化公司、青云橡胶厂等企业未拆迁。目前,桃花镇正积极与这些企业商谈拆迁事宜,待房屋拆除后,即可进场进行道路施工。(西湖区委办公室)



    关键词:创业扶持
    尊敬的书记,你好!我是来自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管理处西沥罗村的一位村民,我是学修手机的,不知道我们残疾人在创业和开店方面有什么扶持和优惠呢?比如,哪里找个门面把自己的事业做起来?我就是想为我们残疾人多做点贡献,在我们这里残疾人该有的福利一点都没有,我不知道向哪个相关部门去反映。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您持有四级残疾证,现工作于江西省锐安舆情信息分析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兼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管理处南塘村残疾人专职委员,享受专职委员补贴100元/月,同时现享受城镇低保金780元/月。关于残疾人创业和开店问题,根据《江西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工商、税务、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相关证照,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场地、摊位等方面提供优惠照顾;供水、供电企业应当在水、电收费标准上给予优惠;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政府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应当优先为其提供担保和贷款”。高新区已建议您到质检、税务、卫生部门咨询办理。(高新区工委办公室)

    查看全文↓ 2019-07-24 21:22:27

相关问题

  • 好!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要结合拆迁政策确定你是否可以享受拆迁待遇。欢迎详询!

    全部5个回答>
  • 一般还是按拆迁规定给予补偿的。另外,你还得看你那房子里是不是都没有房产证的,是不是房子本身有什么原因导致都没有房产证的 。。。 不管你是私房还是公房,拆迁时都有补偿的。即使是完全为公房,拆迁是也是有很大补偿的,别说你这基本就是“私房”了,所以补偿是肯定的!!!

    全部4个回答>
  • 拆迁过户需要的材料拆迁过户房过户申办手续材料: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5.拆迁安置协议。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8.测量分户平面图。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1、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2、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后的1成。3、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安置房过户需要的费用: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2、交易费:3元/平方米3、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1、交易费:3元/平方米2、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3、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土地出让金:**简单的算法是房款的2%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5.5%,满5年大于144平方米的收差额营业税。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契税小于等于144平方米是2%,大于144平方米是4%契税(财政部门收取)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5、公证费**高300元

    全部3个回答>
  • 1 福利分房,一半都与过户的年限限制,比如房产证办理5年后才能过户,如果违反,可能需要交纳一定的和通过预定的违约补偿。有些地方时不允许提前过户的。看分房系统的要求和规定。2没有房产证得情况,特别是你说的限制过户的,是无法过户的。3不管福利房原产权归谁,等离婚协议生效,需要男方给女方支付15万后产权才全部归男方,如果双方还没有实现此经济往来。则房子还是以前状态。如果是男方给不出钱,则可申请协议部分失效,房产归属原产权人如果原福利房归女方自己的,那还是女方自己的;如果算婚姻期间的共同收入财产,则各一半产权。 如果是女方要实现协议内容,可以自己出钱办理,并与男方再重新协商过户的经济补偿。如果男方已给过15万,房子归男方所有了,则女方应自己出这笔钱。当然,过户对男方有利,女方也有利,属于双方可协商的内容,不存在硬性不可协调的情况。4所有过户行为,必须等房产证办理才有可能。5 如我第三条所说,过户对双方都有利,可以协商。但是协商的过程客观存在谁先恳求谁的问题,那在经济上必然需要让步。如果要过户,必须要女方身份证和房产证,**好女方自己办。当然如果女方不配合,则要麻烦很多,比如男方要拿出已经发生的15万补偿金额的交付证据,能不能申请执行,还是有点现实难度的。如果不信,可以起诉归还15万,然后要求保全该套房产,如果女方还不出现,然后拍卖偿还15万,其余归女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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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因为小产权房没有独立的房产证,所以不能过户,购买时只能签订买卖合同。但是也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购买得不到保护,如果拆迁也得不到补偿。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也就是说,小产权房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在购买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难以得到等同保护。因为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若遇国家拆迁,很难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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