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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如何分配

151****1125 | 2018-07-03 16:58:04

已有4个回答

  • 148****8995

    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
      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
      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等,往往矛盾百出。

      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
      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有一些公租房,在原有承租人死亡后,同住同户口的继承人可以向房屋所属单位申请变更为新的承租人,继续承租居住该房屋。但有些公租房,已经不能变更承租人,理论上,原承租人死亡后,除配偶尚活着需要居住外,房屋所属单位可收回该房屋。
      实践中,必须结合公租房的政策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处理。
      还有一类就是城镇居民购买的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即所谓的“小产权房”,也不能继承。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和政策,国家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更不承认此类房屋的产权。所以,此类房屋不属于继承法上规定的公民的合法财产,因此不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
      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
      如果继承人和死者一样均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其继承死者的宅基地和房屋一般都是没有问题的。
      如果继承人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甚至已经成为城镇户口,因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其取得需要主体符合特定的身份,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同样,继承后如何真正实现居住、使用的权利,依然需要有关法律和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
      现实生活中的情况远比上述内容纷繁复杂,仍要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况详细分析和论述。

      法律相关:
      《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查看全文↓ 2018-07-03 17:01:26
  • 158****6660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证上如果是你朋友父母的姓名的话,那么这个房子就是他父母的遗产,应该有第一继承人来继承,此4个兄弟姐妹均为第一继承人,他们都有分财产的权利,买的房钱应该大家平分。但是如果当初买房时你的朋友有交钱的凭证或这是他父母给开的借条的话,那么他就可以从买的房钱里拿走他当年付的钱,剩余的钱再平均分。
    房产证上如果是其他人的名字的话就得另说了!!!!!

    查看全文↓ 2018-07-03 17:00:56
  • 156****7741

    问题可能因情况的不同而有不同结果
    比如,父母亲去世的顺序,拆迁时小兄弟户口是否和父母在一起,其他人的户口几时转走的,老三去世的准确时间(和父母去世的顺序),是否有其他姐妹,是否是父亲的私房,有无遗嘱?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
    第一,老三的儿子至少有一次代位继承权
    第二,房子应该是父母的共同财产。
    第三,遗产继承的顺序是这样的。父母一方死亡时,首先分割家庭财产,一人一分,然后,活着的另一方和子女按份继承死者遗产,其后,另一方死亡的,子女再次按份继承其遗产。

    查看全文↓ 2018-07-03 16:59:38
  • 158****7396

    儿子那栋,应该一半是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儿子的遗产只有房屋的一半),剩下一半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妻子、孩子、父母平均分配
    父亲和母亲的财产应该父母的子女平均继承,但由于儿子先于父母亲去世,儿子的直系血亲也就是孙女代位继承,孙女就继承儿子那部分,即父母的财产平均分6分,5个女儿和1个孙女平均分配
    如果孙女还是未成年人由她的法定监护人代为管理

    查看全文↓ 2018-07-03 16: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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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的规则和方法】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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