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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拆迁怎么赔偿

142****4988 | 2018-07-04 09:15:52

已有5个回答

  • 143****6451

    一 2017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新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四、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查看全文↓ 2018-07-04 09:21:26
  • 144****1186

    如果能够提高宅基地,按照重建成新价计算,如果不能提高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建成新价,你要搞明白什么是区位价,如果能够提供宅基地,就只有补偿就是被拆迁房屋重建成新价与土地价格,还有搬迁补助,区位价就是离你家500到1000米内普通商品房的价格减去商品房造价。

    查看全文↓ 2018-07-04 09:20:56
  • 148****1909

    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3)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征地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3、拆迁房屋其他补偿项目: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而商品房拆迁是根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评估办法来做评估补偿的。日后的发展应该会使得集体土地拆迁部分和国有土地拆迁补偿一致,被拆迁人有选择权和话语权,拆迁中出现的问题会由拆迁仲裁机构来裁决,拆迁的户头补偿会依据新的判定标准等。
    拆迁补偿的评估依据是以下三种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查看全文↓ 2018-07-04 09:17:53
  • 135****9298

    首先你要弄清楚你建房所占用土地的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如果是国有土地,并且是以出让方式(缴纳过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的,那土地价值是应该得到补偿的。
    一般农村的土地都是集体所有的,农村的土地一般分为耕地、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物权法》规定,宅基地只能建造住宅,也就是居住房屋,是不能建设商业门店的。如果是在宅基地上建设的居住房屋,补偿款包括地上建筑物的价格和宅基地的价格(一般宅基地的补偿都是重新划定宅基地或者和所建设的安置房所占用的地皮相互调换,不找差价)。如果建设的是商业门店,那补偿款和宅基地是相同的,因为在宅基地上建设商业房屋时不合法的。

    查看全文↓ 2018-07-04 09:17:32
  • 132****1373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6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查看全文↓ 2018-07-04 09:17:19

相关问题

  • 按照各个地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补偿,各个地区标准不一。《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四条 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第十五条 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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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你要弄清楚你建房所占用土地的性质,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如果是国有土地,并且是以出让方式(缴纳过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的,那土地价值是应该得到补偿的。一般农村的土地都是集体所有的,农村的土地一般分为耕地、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物权法》规定,宅基地只能建造住宅,也就是居住房屋,是不能建设商业门店的。如果是在宅基地上建设的居住房屋,补偿款包括地上建筑物的价格和宅基地的价格(一般宅基地的补偿都是重新划定宅基地或者和所建设的安置房所占用的地皮相互调换,不找差价)。如果建设的是商业门店,那补偿款和宅基地是相同的,因为在宅基地上建设商业房屋时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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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权证的定位不是全国都一样的标。有的地方已经是土地、房产两证合一了,一本房地产权证上就记载了土地和房屋的权属信息。有的地方还没有做到两证合一,还是一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一本房屋权证。拆迁补偿分为地面附着物补偿(房屋、树木等)和土地征地补偿。没哟土地证的话,那就没有征地补偿款,只补偿地面附着物。如果要说区别,两者的差异在土地出让金上;例如:同样的100平米的房产,分摊土地为50平米,其中一套有土地证,一套没有。周边同类土地价格为100万元/亩(按照每亩=666.7平米计算),那么有土地证的房产将比没有土地证,在补偿时候多得74996.25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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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的房屋起码要有土地使用证才能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如果是城市的房子,必须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得到拆迁补偿。没有相关证件的不受法律保护,在房屋拆迁前,必须补办相关的证件,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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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建房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社会概念。我们常说的自建房,一般是指出于自住与营利的需要,人们在原有住房的基础上在自家院落或空闲地上所加盖的房屋。  (1)自建时间。由于违法建设的认定主体、处理主体、处理方式等内容**早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自1990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城市规划法》规制,而后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乡规划法》规制。那么一旦自建行为发生在《城市规划法》生效之前,则因“新法不溯及既往”的通用原则而不得依据《城市规划法》确认未获得规划许可的自建房为违章建筑或违法建设。  (2)认定主体。拆迁实践中,由拆迁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城管大队等直接认定某一房屋(包括自建房)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设施为违章建筑的情形很普遍。实际上,违章建筑只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加以认定。《城乡规划法》实施后的违法建设也仅能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那么对于自建房是否属于违章建筑、违法建设,拆迁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城管大队等均不得擅自认定。正确的做法是,拆迁人应当就可能系违章建筑、违法建设的房屋的事宜报请规划主管部门处理,或者告知被拆迁人申请规划主管部门处理。规划主管部门在接到拆迁人的有关报告或者被拆迁人的有关申请后,再依法确定是否为违章建筑、违法建设。  (3)处理主体与方式。同样地,对违章建筑、违法建设的处理权仅仅归属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自建房屋虽然影响规划,但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情况下,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处罚款。被拆迁人在接受处罚后采取了有关改正措施的,规划主管部门可以认定该房屋系合法建筑,被拆迁人凭规划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申请房屋产权登记,该房屋可以按照合法建筑给予拆迁补偿在自建房严重影响规划的情况下,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该违章建筑。上述两种处理方式贯彻了“比例处罚”的原则。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外的其他主体,如拆迁人、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城管大队均不得擅自为拆除行为。  (4)处理时效。违章建筑、违法建设并不必然受到法律追责。原因在于,法律在赋予追则主体行政处罚权力的同时,也规定了行使该权力的时效。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对违章建筑、违法建设进行处罚的时效是两年。若超过该时效,权力即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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