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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违约怎么处理

153****1071 | 2018-07-07 20:25:30

已有4个回答

  • 156****2121

    建议可以向工商和消协投诉.

    查看全文↓ 2018-07-07 20:29:22
  • 144****8332

    应当从有利于维护团结、有利于中介合同履行的角度出发,怀着互让、互谅的态度,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协商求得纠纷的解决。

    查看全文↓ 2018-07-07 20:28:26
  • 146****9186

    与中介协商,并积极搜集取证,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维权。

    查看全文↓ 2018-07-07 20:26:39
  • 138****6643

    违约的,要按合同约定向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要赔偿合同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查看全文↓ 2018-07-07 20:26:01

相关问题

  • 1)通过中介公司买房子,一定有《中介合同》或《协议书》,首先好好消化一下,一条一条看,不明白的就近找朋友帮助分析,或者在这里追问。尽量找出对方的业务漏洞来,看看是否合法合规,搜索“房屋中介合同”“房屋中介企业”“房屋中介案例”等,对照学习。2)把自己手里已经有的文件资料,整理一下,不明白的自己找网上案例对比,看看哪里的问题?3)起诉你怕什么?应诉也好啊,只要你没违反法律,法律还能根据你的情况替你说话呢。关键是证据,首先搜集证据,搜集对你有利,对中介没有利的证据(例如没有提供中介合同)。人证、物证、合同、协议、录音、照片、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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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带着合同,到房地产中介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程序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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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介从事居间服务,但也有一些时候中介只是一方的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事,此时中介所实施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委托人承担,不能将中介实施的代理行为与居间行为混为一谈。  在一起案件中,买卖双方约定买方支付的定金及房款由中介转交卖方,此后由于双方发生纠纷,买方起诉中介要求中介退还已收的房款,**终法院认定由于双方均授权中介转交房款,中介也在事实上将房款转交给卖方,因此要求中介返还房款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故而驳回了买方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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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因此,如果房东在出卖该房屋3个月前没有通知你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你可以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根据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如果你不想购买该房屋,你可以主张继续承租该房屋,就是买卖不破租赁的体现,就是房屋在产权发生变动前已经存在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不因此期间房屋的产权变动而发生变化,因此你可以继承承租该房屋,新房主无权要求你搬出房屋。**后,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违约金。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八条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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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做房产中介的,一手房二手房都做过,所以回答一下,挣钱是一方面原因吧,事实上你做其他工作也是获取报酬,不过多少罢了,销售行业很多,不过房产确实是刚需产品,客户看中了房子很多直接买的,并不需要你多费唇舌,所以很多学历不高的也加入了房产这个行业,甚至海南很多70多岁80多岁老太太也在卖一手房,原因很简单,把客户带到售楼处就行了,不买再找下一个,我在海南听说好多老太太一年也卖好几套房呢,当然二手房自然复杂一下,门槛就高了不少,行情好的时候客户都抢着买,哪有时间磨磨蹭蹭四处挑选经纪人?行情不好的时候销售能力就很重要了,房产经纪人这么多跟房产销售前期门槛比较低是有直接关系的,当然以后门槛是越来越高了,专业化要求嘛,当然跟房产交易次数的频繁有关,餐饮和房产都能养活不少人,就是因为交易量大嘛,一手房很抢手有经纪人去做这个好理解,二手房交易流程复杂很多,一个房产交易下来需要3到4个月时间甚至更长,所以经纪人少了根本消化不了那么多成交,况且很多业主出售的房子也确实需要经纪人去找客户,总不能让客户自己去开发客户吧??、其次销售行业都是二八定律,百分之20赚钱的,剩余不赚钱的也有,二手房非常辛苦,一般新人入职能留下百分之30就不错了,这个行业跟其他行业一样,每天有人入职有人离开,人员流动不比做餐饮的少多少吧,个人见解,盼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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