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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所有权多少年

143****8308 | 2018-07-08 08: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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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3****3034

    房屋产权年限

    1)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农村住房产权属于自建住房的一种。自建住房一般指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在我国,宅基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的,公民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及少数城镇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

    2)宅基地使用权也分为两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城镇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上的自建住房,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可以看出,这种类型的农村住房的农村住房产权的年限是70年。

    3)农村住房产权还有另外一种情形,是属于小产权的类型。其中,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这样房子的产权没有明确时间,可随时终止。可以看出农村住房产权的年限分为两种,一种为70年,一种则无明确的时间,可随时终止。

    4)而楼房产权一般包括可有商业,住宅,经济适用房(经适房),限价房等不同类型房屋的产权,因此产权年限也不同,分别为70年:居住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用地;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4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用地。

    查看全文↓ 2018-07-08 08:39:18
  • 147****2661

    宅基地分两种:
      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
      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
      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土地可以出让使用权。任何一块土地的招标、挂牌、拍卖、转让都只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通过任何一种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开发商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的仅是这块地有时间期限的使用权,一旦土地使用期满,国家将收回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

    查看全文↓ 2018-07-08 08:38:52
  • 157****7772

     1.农村的房屋产权是长期有效的。
      2、房产证上有记载。
      3、房产证是没有有效期的;即使以后要换发新证,也是要凭老证才可以更换的。
      4、房产的使用期限:一般来说,在通过批租等市场化手段取得的土地上建设的住宅类项目,期限为70年;商业类40年;综合类50年。但由于需要建设周期等各种因素,实际使用年限一定会低于理论年限。

    查看全文↓ 2018-07-08 08:38:42

相关问题

  • 房屋产权是永久性的,但房屋座落的土地有使用年限,一般是50年或70年,但开发商如果从别人手里买的土地,如果该地已经过了一定年限,那使用权就是剩下的年限了,所以出现39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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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所有权,这个叫使用权,住宅70年,车库70年,车位50年,商铺50年,店面厂房40年的使用权,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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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套房子是同时具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的房屋的产权是终生制的土地使用权是有规定年限的,象你说的,住宅是50年,但是国家有个自动续期的规定,就是在50年满后,可以自动续期20年,所以就是70年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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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套产权完整的房屋分别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光从字面理解,房屋所有权是没有使用时间限定的,而土地使用权有相应的时间期限。一般门市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而住宅为70年,一旦使用年限到期,可能是自动续期,也可能是补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后续期,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政策,但总之是不可能被收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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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土资源部对《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作出明确回答,该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而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期限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权利人申请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表明了权利人的不动产权利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权利人也能够根据证书记载的内容,及时便捷地掌握自己的不动产财产状况,有效便捷地开展有关交易,保护和实现自己的不动产合法权益。1990年出台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出让、转让、抵押等为主要方式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设置了一定的使用期限。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土地使用权的重要内容,《不动产权证书》就应该记载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证书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的使用期限,不是指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不存在使用期限的问题。同时,在证书上设置“使用期限”,能够让权利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权利的起止日期,便于保障转让、抵押等交易安全;也能够方便权利人在权利到期时及时办理续期,保障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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