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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需要公证吗

146****6231 | 2018-07-08 22:03:33

已有3个回答

  • 143****5562

    赠与公证系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即赠与人的单方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将本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当您需要将您的财产(例如房产)无偿赠与给他人时,有关单位(例如国土与资源管理局)可能会要求您办理该公证。例如:房产赠与公证、车辆赠与公证等。赠与财产为夫妻共有的,赠与行为需要夫妻二人共同做出,二人同为赠与人。因赠与可以限定是否只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因此,在家庭财产处分中也常见应用于父母赠与子女财产的情形。

    此项业务一般为自然人申请。

    一、所需材料

    1、赠与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赠与人系夫妻则提供结婚证,赠与人系单身则提供未婚证明或离婚证、离婚协议);

    3、赠与的财产权属证明(产权证等);

    4、赠与人与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申请人为法人的,需要提供公司章程原件,及公司力利机构通过赠与行为的决定;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其他提醒

    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可能会影响到税收的减免或计算,请提前与税务部门联系。
    三、可受理的公证处

    行为地。

    查看全文↓ 2018-07-08 22:04:14
  • 131****0918

    任何协议只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即代表双方当事人对于协议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在协议不存在被宣布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之下,合同成立时即具有法律效力。
    赠与协议也是如此,公证人并非必须存在,其存在的理由只是提高了对于签订协议客观公证的证明力度而已。
    但是合同法186条中规定了,在赠与物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 社会公益性质 道德义务性质 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于前款规定。对于某些附带义务的赠与,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即便赠与物的权利已经转移至受赠人名下,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

    查看全文↓ 2018-07-08 22:04:04
  • 142****8157

    房屋赠与,这种赠与行为,往往是基于相互间的亲属关系、友谊关系或者道德上的原因,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房屋赠与需要办理公证等相关手续吗?今天华律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赠与需要办理公证吗

    国家税务总局在7月3日发布的2015年第50号公告中规定,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 使用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免征营业税规定的,在办理营业税 免税手续时,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该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采用公示公信主义,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权属的凭证,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上讲,房屋的所有权还没有发生法律上的实际转移,严格意义上讲,当事人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权利义务可以概括转移,即权利的转让和义务的承受,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成立后,房屋的买受人就享有该房产的当然债权,房屋的买受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将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他人,该转移就包括有偿转让和无偿赠与,因此,从合同法的角度讲,只有购房合同也是可以到哈尔滨公证处申请办理购房合同中的买受人讲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概括赠与给他人。

    注意:从法律上讲,当事人是可以只凭借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到哈尔滨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的,但是,当事人一定要到相关部门事先咨询一下,开发公司和房产管理部门能否依法给你更名,如果因为一些开发商或者是地方政策的原因不可以更名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办理公证,否则,权利能否得到**终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房屋赠与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产权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一)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二)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 赠与书;

    3. 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 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三、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一) 赠与是无偿的法律行为,法律后果不同于有偿的转让行为;

    (二) 赠与后变更产权登记的税费与继承后变更的标准不同,办理前应向房管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充分咨询;

    (三) 一般的赠与行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行为一般不能撤销。《合同法》第192条规定了受赠人可以进行撤销的几种情况: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所以陈主任特别提醒,办理赠与必须慎重。

    查看全文↓ 2018-07-08 22:03:57

相关问题

  •  是需要公证的,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父亲赠与儿子房屋的手续办理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2、赠与人与受赠人持着经过公证的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双方身份证直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3、赠与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1)契税:评估额的1.5%;  (2)交易费:6元/平米;  (3)登记费:80元;  (4)评估费:评估额的0.5%;  (5)公证费:评估额的2%。  4、按照法律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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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直系亲属房产过户需要公证吗并不是房产过户都要办理公证的,比如普通商品房买卖进行房产过户时就不用公证,而且二手房交易过户也不需要公证。但是如果你想要让房屋变成更加确定是自己的,那么你就可以去办理房屋公证。1、买卖手续,业主分别办理资质审核和房屋核验,通过后进行网上签约,并且办理房屋买卖缴税过户手续;2、赠与手续,直系亲属间赠与办理赠与手续需要开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然后去办理直系亲属赠与缴税过户手续。直系亲属房产过户需要公证吗?直系亲属赠与房产费用二、直系亲属房屋赠与费用直系亲属赠与房产过户的费用有如下几种计算的方法:(1)如果受赠者日后没有出售该房屋的想法和行为的话,小编建议在处理该房产过户的时候,可以走分家析产的程序道路。详细解答就是家人签写一份分家协议书并且一致同意该房产直接划分到受赠者名下。如此则只需要缴纳交易手续费,费用是6元/平方和80元的工本费。(2)若是以上情况,出售者后来又改变了主要试图出售该房屋并且进行了相关行为,则还需要多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3)缴纳测绘费:测绘费现在定价均为1.36元/平方左右。(4)缴纳评估费:评估费现在的定价也是均为占总房价的0.5%左右,允许有评估额有波动的情况。(5)缴纳契税评估费:房屋面积在90平米内且为首次过户则只需要缴纳总房价的1%的税费;面积在90平米到144平米之内的且首次过户缴纳1.5%的税费;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就需要缴纳3%的税费了。(6)缴纳个人所得税:占总房价的1%。(7)缴纳工本费:80元。以上就是关于直系亲属房屋过户是否需要公证以及直系亲属房屋赠与费用的介绍了,二手房房产过户一般可以通过买卖、赠与、转让、继承几种方式,一般过户方式的选择要看自己的实际情况,直系亲属间房产过户费用要根据过户双方的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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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公证的。赠与要缴纳公证费、评估费、登记费、印花税。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赠予收费情况: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其中包括测绘费,100平方米以下的每份50元,公证费每份200元,查册费100元。 评估费是房产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 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3%; 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 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80元(每多一位受赠人,则加10元)。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则按所受赠房产性质而定,如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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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无偿赠与房产手续怎么办理(1)到公证处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鉴于受赠人系未成年人,建议办理单方法律行为公证,即办理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当然由于各地执行情况不一,**好事先到房管部门询问清楚,按房管部门规定的要求办理为妥。(2)持办理的公证书、当事人有效的身份证件、房产所有证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3)按房管部门要求到税收部门缴纳税收,填写《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经税务部门审核后,可以免交营业税(5%)、个人所得税(20%)、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7%)。契税(3%-5%之间)、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评估费、登记费不予减免。(4)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到房管部门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二、无偿赠与房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在办理营业税免税申请手续时,纳税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2、房产所有权证。3、《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述材料必须向税务局提交原件。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上述材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规范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退提交人,将有关公证证书复印件留存,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对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发票或者代为开具发票。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财税[2009]78号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对当事双方不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过应提交以下材料:1、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2、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4、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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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虽然对方签名和身份证有一字之差,但这是对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有见证人签字,该份协议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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