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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交房前能看吗

137****3865 | 2018-07-10 18:16:03

已有4个回答

  • 132****0385

    商品房交房条件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
    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4、另《消防法》规定: 建筑工程竣工时,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人使用。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还应当同时提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并组织消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交房验收是一门学问,购房者在交房时要注意的事项很多,以上交房时注意事项是必须看清楚的,当发现自己买的房屋与开发商交付房屋不符时,不要签收接收文件,等开发商整改后再交付。

    查看全文↓ 2018-07-10 18:17:08
  • 154****7324

    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起,合同便是合法有效的。在开放商交付房屋时,应依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先验房后签收的逻辑规律交接。如开放商不按照合同逻辑进行,可对其进行起诉。

    查看全文↓ 2018-07-10 18:16:53
  • 141****0189

    1、毫无疑问,可以看房
    2、 义务一: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购房人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购房人”包含两层含义:
    ①.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交付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这里的交付使用条件应包括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和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
    ②.开发商还有义务按期向购房人交付商品房。
    因此要使得房屋具有使用价值,购房人必须看房
    3、义务二: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及房屋实测面积数据
    ①.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出示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
    ②.2.开发商交付商品房时,还应向购房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实测面积数据。
    4、义务三: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5、义务四:通知购房人办理入住手续并配合购房人查验、接收房屋

    查看全文↓ 2018-07-10 18:16:45
  • 146****9292

    一、按照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
      若商品房已经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开发商应当在合同确定的交付房屋的日期前书面通知卖方人办理交接手续。 若开发商的通知中已经明确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开发商通知确定的交付日期已经给买房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和必要方便的,买房人应当按时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房人拒绝收房或未如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则必须承担逾期交接的违约金,同时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日起将转由买房人承担。

    查看全文↓ 2018-07-10 18:16:29

相关问题

  • 合理;在你购买房屋时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明确约定合同交付日期。也就是说在房屋未正式交付给业主时,房屋的使用权属于开发商不属于业主,开发商有权对未达到交付条件的房屋进行管理并且履行缴纳空置房管理费义务;另外,在施工期间,开发商对施工项目必须进行封闭式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外来人员的安全。

    全部3个回答>
  •   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就要申请办理贷款了,不能拖延的。贷款审批通过,放款一个月后就要开始每月还贷款了,与什么时候交房没关系。  买新房的贷款的一般流程为  1.签订购房协议,确定**款,贷款  2. 支付**款  3. 拿购房协议、**款发票去银行申请贷款  4. 银行贷款批复  5. 按照银行贷款协议约定的日期开始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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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开发商拿出来卖的房产就是期房,这样的期房取得相u在手续后,是可以进行销售的,这样的销售实际上是一种“预售”,并不能立即实际房地产的相关权利。二、如果是已经购置过来的房子是期房,主要看有没有取得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出售只能是达成买卖协议,不能实行覆行房产过户手续。三、购置的期房还没有经过房管局备案的情况下,与开发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将合同转移给第三方,这样的形式常见于新房交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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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就要申请办理贷款了,不能拖延的。贷款审批通过,放款一个月后就要开始每月还贷款了,与什么时候交房没关系。  买新房的贷款的一般流程为  1.签订购房协议,确定**款,贷款  2. 支付**款  3. 拿购房协议、**款发票去银行申请贷款  4. 银行贷款批复  5. 按照银行贷款协议约定的日期开始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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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修按照之前些业主的程序应该可以实现装修,问题是你怕 后续出现问题无法得到维修或者赔付;那么这个问题就要求你与开发商简单的协商一下,尽量争取先不办手续直接装修,后续补手续(即使多交点押金也可以考虑),时间长了,谁都没办法了,后续补签协议的时候,时间就按照当时的日期,这样是**好的,如果你没有做到以上办法,那么别人怎么办你就怎么办,装修时目的,担心是次要的,后续也出不了什么大问题,主要是安装类设施要保护好(就是原来交房标准中的安装),装你的,这样的事情多的去了;当然集体商讨也是件不错的办法,现实生活中单凭一个交房推后就要闹事~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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