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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产权的房子可以买吗

132****9393 | 2018-07-10 18: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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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3119

    小产权房目前国家政策是严厉禁止的。本以为农村土地办理房产证后,可以解禁,实际从目前的趋势来看,是更严厉了。小产权房没有保障,但是各地也未见有大规模拆除的,特别是大片区,居住人数多,密度大,成规模的小产房片区,相对而言是比较安全的,毕竟中国法不责众。
    如果你不想落户口,也不考虑孩子将来上学的问题,只是单纯的住住,我想买小产权也未尝不可。但是没法过户,只能改合同,因为小产权不在当地房管局备案,网签,根本没法过户。小产房不是交易的重点,即使交易,价格也不会长很多。你不想交易,可得想好了,大部分人都是把小产权当做跳板,一旦手里钱够了,肯定会买正规的商品房。我想你也得考虑这个问题。
    从本质上讲,我不建议你买小产权,不止没有保障,配套的基础设施也不完善。但是如果以上问题你都考虑清楚了,真想买,图便宜,那就买个规模较大的成片社区。

    查看全文↓ 2018-07-10 18:59:03
  • 147****5616

    可以买,不过购买集体房产证的房子具有一定的风险,如果不是必要那么请不要购买集体房产证的房子,毕竟你不是那个集体里的人,如若购买此类房产需要协议清楚,同时也要保证拥有集体房产证的那个集体也同意,那就可以改名(只是内部改名),需要留下手续和证据.

    买集体房产证的房子需满足以下几点:

    首先,一定要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且已由国土部门按照土地的利用总体规划,核准是商业房的地产开发用地。这是一定不能缺少的前提条件。禁止用属于农村的集体所有农用地或建设用地来作为作商业房地产开发用途;

    其次,房屋的出卖人应当是具有与项目开发规模相适应资质的专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即拥有由建设行政的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再次,开发商应该拥有足够的资金,他们的注册资金应该通过注册会计师机构的验资真实。也就是说,在同一个房地产项目之中,土地、资质、资金应三位一体,缺一不可。并应另办理有关立项、规划许可、商品房准建、施工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商品房买卖备案登记等各种行政手续,使整个过程处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控制、管理之下,从而保障购房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买这样的房子对个人来说,你没有独立的产权,你也不能使用集体的产权证去办理各种与产权相关的事(如抵押,贷款等).

    但房产仍可以买卖,只是价格不能与独立产权房一样.

    这种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俗名叫“乡产权”,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区级政府咨询。

    购买集体产权房的弊端
    目前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私下、变相的转让大量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导致了土地利用的混乱,影响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造成了土地产权关系不清,交易的不安全,给农村的稳定带来了隐患,也给购房的消费者带来了各种潜在的风险。  

    一、无房产证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只有拥有个人房产证,才能证明房子是你的,而不只是拥有使用权。
    而按照法律规定,集体性质的土地使用权是不能在土地性质未变更性质之前进行买卖的,相应的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也无法进行买卖或转让,因此也就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人能够用来证明自己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书一般是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书。这个证书只能证明被该证书记录的人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集体房产证是临时的证明,是个模糊概念,甚至缺乏法律依据。
    二、不能用于抵押和贷款
    《担保法》明确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贷款和抵押的是要登记的,而登记唯一凭证就是房产证,目前农村房既无房产证也不进行登记。

    三、易产生纠纷,房屋没有保证
    集体产权房有相当一部分是村里自己开发的,也就是说时任书记就是开发商头头,如果几年之后,一换届,很可能就会出现纠纷。再者说,村里开发的房子,一般都是以改善村名居住状况名义开发的,没有任何法律保障,没有房产证也没有土地证,出售乡产权的住宅,并不具备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而只是签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上的房屋性质也与实际有很大不同。而仅有的购房合同也可能会因为大队书记的换届而变得没有什么效力。
    另外,《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这就容易出现这样一个问题,村民将房子卖出后,就意味着再也没有宅基地,而面临房屋拆迁增值、继承等各种因素村民开始对自己的出售行为感到后悔,鉴于集体产权的对外销售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出卖人完全有权利也有可能重新要回自己的房子,那么购房者就只能处于被动无助的尴尬境地。

    四、房子质量无保证
    房子开发首先必须是具有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而集体产权房很多是由土地所在村自行开发的,根本没有资质,在质量、信誉方面都没有保障。
    开发商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竣工后,应到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属登记,由登记部门通知房地产测绘部门进行现场勘测,待勘测数据确定后,权属管理部门需要通知土地管理部门**后核定地价,还要审核该项目是否按规划批准的用途实用土地、是否按规划的面积建房、地价款**终缴纳的情况,以及拆迁安置结案情况等。只有在上述内容全部审核无误后,才能确认产权,颁发房屋所有权证。而集体产权的房子相对商品房来说房子质量检测程序相对缺乏,购买房子后所持有仅为一纸与当地乡政府签发的合同,在质量上的隐患相对一般商品房来说较大。
    五、拆迁无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私下交易并不能将房屋过户,即使把房款给卖房者,实际上房屋的法律所有人还是原来的卖方。将农村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员出售,显然是一种变相的土地使用权出租行为。正因为如此,目前我国尚无对拆迁农村房屋而给予承租人(使用人)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其补偿对象均为农村土地或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
    六、行为违法,不受法律保护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更加明确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必须经合法批准……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主,房屋买卖、赠与等行为也应认定为无效。"
    集体产权房屋对外出售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产生纠纷,法律是不予保护支持的。
    七、村民证不合法
    有很多开发商为了更好销售房子,避开农村集体产权房只能在集体之间买卖的法律规定,而出奇招,就是给买房的城镇户口的消费者办理一个农村的村民证书,这样,就可以用本村村民的名义来买房。而事实上这种由村委印发的村民证是毫无用处的,就连买卖行为的真实性也无法起到证明作用,况且这种村民证本身就带有违法性,是不能作为以后有关法律纠纷证据的。

    查看全文↓ 2018-07-10 18:58:57
  • 143****8007

    集体房产证的房子**好不要购买。风险比较大。

    集体产权房建在集体土地上,办不到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由政府直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无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乡产权",乡产权并非由某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而是在乡村里,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土地交给开发商,并建设出售的商品房。

    购买集体产权的房子风险有:
    一、行为违法,不受法律保护

    集体产权房外售是违法行为,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不予保护。

    二、出现纠纷购房者境地尴尬

    面临房屋拆迁、增值、继承等因素,村民对出售行为感到后悔,鉴于集体产权外售是违法行为,出卖人有权要回房子。

    三、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

    购买这类房屋,不能享有房屋产权,而是居住使用权。商品房购买者,享受完全独立产权,有房屋产权证。

    四、拆迁补偿不归购房者

    目前,我国未对拆迁房屋而给予承租人补偿的规定,补偿对象:农村土地或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

    五、不能用于抵押和贷款

    贷款和抵押需登记,登记凭证是房产证,目前,农村房无房产证,因此不能登记。

    六、房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

    房子开发,须具有开发资质的房企。集体产权房,多由所在村自行开发,无资质,在质量、信誉方面有保障。

    集体产权的房子与普通的商品房的区别:

    1、因非法开发办不到房产证,所购房屋有被拆除或拍卖的风险,购房者将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2、房屋被拆时,无法按国家政策获得拆迁补偿;

    3、土地使用期限界满时,无法继续使用该地。

    4、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析产、转让无产权登记的房屋。

    5、无法部分改建所购房屋;

    6、无法设定他项权利。他项权利主要指抵押权、典权。

    而商品房的居住者拥有以上所说的全部权利。

    查看全文↓ 2018-07-10 18:58:48

相关问题

  • 集体房产证的房子**好不要购买。风险比较大。集体产权房建在集体土地上,办不到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由政府直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无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乡产权",乡产权并非由某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而是在乡村里,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土地交给开发商,并建设出售的商品房。购买集体产权的房子风险有:一、行为违法,不受法律保护集体产权房外售是违法行为,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不予保护。二、出现纠纷购房者境地尴尬面临房屋拆迁、增值、继承等因素,村民对出售行为感到后悔,鉴于集体产权外售是违法行为,出卖人有权要回房子。三、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购买这类房屋,不能享有房屋产权,而是居住使用权。商品房购买者,享受完全独立产权,有房屋产权证。四、拆迁补偿不归购房者目前,我国未对拆迁房屋而给予承租人补偿的规定,补偿对象:农村土地或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五、不能用于抵押和贷款贷款和抵押需登记,登记凭证是房产证,目前,农村房无房产证,因此不能登记。六、房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房子开发,须具有开发资质的房企。集体产权房,多由所在村自行开发,无资质,在质量、信誉方面有保障。集体产权的房子与普通的商品房的区别:1、因非法开发办不到房产证,所购房屋有被拆除或拍卖的风险,购房者将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2、房屋被拆时,无法按国家政策获得拆迁补偿;3、土地使用期限界满时,无法继续使用该地。4、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析产、转让无产权登记的房屋。5、无法部分改建所购房屋;6、无法设定他项权利。他项权利主要指抵押权、典权。而商品房的居住者拥有以上所说的全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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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2013年12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与北京市住建委联合下发相关通知,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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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业内所称的"乡产权",乡产权并非字面意义上由某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而是在某些乡村里,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村里的土地交给开发商,并由其建设并公开出售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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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起来的房子,并且按照现在的政策,政府一般是不支持的,并且能够颁发这种房子的产权证只有乡一级政府和村级才能颁发,因此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普通商品房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 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旧村改造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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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集体产权的房子能买吗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来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的独立的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业内所称的"乡产权"。乡产权并非字面意义上由某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而是在某些乡村里,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村里的土地交给开发商,并由其建设并公开出售的商品房。所以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如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购房者将无法通过法律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二、集体产权的房子有什么风险呢1、集体产权房屋对外出售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产生纠纷,法律是不予保护支持的。如果因面临房屋拆迁、继承等各种因素,村民开始对自己的出售行为感到后悔,鉴于集体产权的对外销售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出卖人完全有权利也有可能重新要回自己的房子。2、购买了这类房屋,并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而是居住使用权。而通常的商品房,购买者享受的是完全独立产权,有自己的房屋产权证。目前我国尚无对拆迁农村房屋而给予承租人(使用人)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其补偿对象均为农村土地或地上附着物的人。3、贷款和抵押的是要登记的,而登记唯一凭证就是房产证,目前农村房既无房产证也不进行登记。房子开发首先必须是具有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而集体产权房很多是由土地所在村自行开发的,根本没有资质,在质量、信誉方面都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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