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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需要书面通知吗

143****9473 | 2018-07-11 15:30:42

已有4个回答

  • 133****7763

    交房通知书既然起了告知作用,故内容应明确,避免业主**终以地点不明、材料不齐备、相关费用未准备等原因纠缠其未能及时收房,推卸责任,交房通知书末可注明具体询问电话,以防有所疏漏。
    其次,对于房屋交付时间的固定作用。交付时即使业主再多,需要分批收房以提高工作效率,仍要在交房通知上写出具体时间,“表述为 年月 日(可分上、下午)”,而不能是类似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这样的表述不够明确,若第二种表述的几日内都在交付日期之前,的确是便利了双方;但现实中往往交房通知发出的时间都是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前几日,如若交房通知中给出的收房时限其跨度已超出了我们合同中所约定的明确交付日期,而业主又恰是**后一天办理了收房,就会因此引起纠纷,让业主错以为开发商迟延交房。
    第三,确定风险转移与风险承担的作用。根据规定,在买房人接到交房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同时,这也涉及到物业管理等费用的起算时间点。
    因此,交房通知书发出的地址一定要以其所签订的买卖契约中的地址为准,不能有误,如有业主要求更改,不能以电话或是口头告知为准,需其按照合同约定或以提供书面材料为准。因为根据双方购房契约的约定,双方在以合同约定地址发出函件后经合理时间视为对方已收到。

    查看全文↓ 2018-07-11 15:31:47
  • 136****1791

      开发商电话通知交房可以要求书面通知的。
      第一,开发商将交房通知直接送达购房人。为留存证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可让购房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者盖章。
      第二,开发商通过信件的方式邮寄交房通知书。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好采用邮寄回执,并且在信封上写明邮寄的内容。也有的开发商通过公证邮寄的方式向购房人寄送交房通知书。
      第三,通过数据电文的方式,**常用的方式就是发送传真,通过传真的方式向购房人通知办理交房手续。另一种方式就是,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购房人办理交房手续。

    查看全文↓ 2018-07-11 15:31:32
  • 144****8846

      交房流程:
      1、通知
      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开发商应通知购房者交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明确说明交接时间。开发商收楼时限应该在交接完毕后,收楼通知书寄出一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如果没有在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该及时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检验,并做好记载。验收时,购房者要核实相应的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
      3、提供相关文件
      开发商应提供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在内的相关文件。开发商如果不提供这些文件,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
      4、签署房屋交接书
      当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检验后,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需要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交付条件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后,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查看全文↓ 2018-07-11 15:31:20
  • 134****6578

    微信通知无法确定业主是否收到通知,这只能算非正式通知。
    至少原售楼代表会电话通知,确认业主收房时间,到时业主去收房时,售楼代表会告知在哪里收房,然后会拿到书面收房通知,根据验房情况,业主决定是否收房。

    查看全文↓ 2018-07-11 15:31:11

相关问题

  • 开发商通知收房后拒绝收房会怎有怎样后果?根据法律规定,两种情况可以拒绝收房:第一、开发商与买受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付房屋的条件,那么在约定条件不成就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第二、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但根据法律规定,如开发商没有达到交房条件或交付的房屋存在重大瑕疵,买受人也可以拒绝收房,具体包括:1.未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或《住宅使用说明书》的;2.经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3.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在签订合同时如未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实际交付的商品房不样板房不一致的。另,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且房屋实际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如无以上情况,买受人不得拒绝收房,如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房屋无法交付,那么自开放商向买受人送达交付通知书之日起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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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正常的途经来说,这种告知途径是无效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必须有书面的通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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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不能一个电话通知交房.  先验房后办手续  一看房子质量 二查“两书一表” 三签《房屋验收单》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索要“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  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  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即使已经入住,延迟交房仍构成违约.不过索赔也不过每日万分之二,是一个很小的数额.  至于小区绿化,一般都是在入住以后逐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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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合同有无约定违约金?房东的干扰是否造成了你实际的经营损失?请说明。第二,你应当中止装修,根据《合同法》第119条减损规则,若你不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就扩大部分要求赔偿。第三,房东的通知不具备法律效力(你一定不要签字或签收)。若起诉,你可以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主要是违约金或实际经营损失,二选一)并继续履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令其赔偿一切损失(包括装修费、已经支付但未享受承租的租金,履行合同后的可得利益)。第四,《合同法》第230条规定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你可以要求优先购买,若他拒绝,可起诉要求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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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该在收到通知的一个月内去办理。  交房:  1、交房时间是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  2、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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