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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房会打电话通知吗?开发商电话通知交房可以要求书面通知吗?

152****8501 | 2019-06-20 23:55:56

已有4个回答

  • 158****1061

    开发商不能一个电话通知交房.
      先验房后办手续
      一看房子质量 二查“两书一表” 三签《房屋验收单》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索要“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
      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
      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即使已经入住,延迟交房仍构成违约.不过索赔也不过每日万分之二,是一个很小的数额.
      至于小区绿化,一般都是在入住以后逐步完成的.

    查看全文↓ 2019-06-20 23:56:56
  • 132****1473

    通知书是必须的,因为交房的时候有很多的收费项目都是以通知书上的日期为准的,换句话说,如果他们寄了通知书日期为1号,而你到了10号还没收到,从1号到10号这段时间的费用依然要你来支付,所以一定要记得常和开发商联系一下,别漏掉

    查看全文↓ 2019-06-20 23:56:35
  • 153****0622

    开发商电话通知交房可以要求书面通知的。
      第一,开发商将交房通知直接送达购房人。为留存证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可让购房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或者盖章。
      第二,开发商通过信件的方式邮寄交房通知书。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好采用邮寄回执,并且在信封上写明邮寄的内容。也有的开发商通过公证邮寄的方式向购房人寄送交房通知书。
      第三,通过数据电文的方式,**常用的方式就是发送传真,通过传真的方式向购房人通知办理交房手续。另一种方式就是,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购房人办理交房手续

    查看全文↓ 2019-06-20 23:56:24
  • 133****8456

    在实际的交房过程中,势必会有一部分客户在外地上班或不想这么早交房,电话通知客户来交房一般会有50%的客户能及时的来办理入伙交房程序,但是对于没有及时来交房的,开发商往往会采用挂号信的形式将交房通知单邮寄到每个客户手里,再把存根留下作为凭证,对于依然不来交房的客户,开发商就会采用下发通知函的形式给予压力,所以更多时候知道了交房时间的情况下,能及时办理的就及时办理,因为后期的交房验房、维修及相关的物业费等项目多少会有些麻烦。

    查看全文↓ 2019-06-20 23:56:18

相关问题

  • 按照正常的途经来说,这种告知途径是无效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必须有书面的通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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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开发商向购房者寄发《入住通知书》或通知购房者到约定的地点领取该通知书。 (2)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持《入住通知书》到售楼处或物业管理处联系收房事宜。 (3)开发商工作人员带领购房者到所购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对各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并将检测结果一一记录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 (4)若验收合格,购房者须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认可,领取房屋钥匙和《住户手册》等资料,同时需按管理处的统一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购房者也应将不足事项明确纪录在交接单上,可视具体情况暂不办理收楼入住手续,再次收楼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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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还没有办理产证之前,如果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在回迁协议上把名字改掉,这种一般情况下是找负责的个人,给点好处费吧。如果实在不能改,可以协商加名字,办产证的时候把份额写一下,你父亲99%,你奶奶1%,以后做个赠与,就可以把名字去掉了。直接办理产证,视房屋面积大小享受契税减免政策的,要看你们的具体情况,如果房子的面积和原先协议的面积有差的话,也要退还或是补交差额房款的。如果你现在要出售,不能改名就只能等产证办好之后,而且有的房子是要等满三年后才可以买卖的,你要提前确认好

    全部4个回答>
  • 在实际的交房过程中,势必会有一部分客户在外地上班或不想这么早交房,电话通知客户来交房一般会有50%的客户能及时的来办理入伙交房程序,但是对于没有及时来交房的,开发商往往会采用挂号信的形式将交房通知单邮寄到每个客户手里,再把存根留下作为凭证,对于依然不来交房的客户,开发商就会采用下发通知函的形式给予压力,所以更多时候知道了交房时间的情况下,能及时办理的就及时办理,因为后期的交房验房、维修及相关的物业费等项目多少会有些麻烦

    全部4个回答>
  • 一、按照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  若商品房已经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开发商应当在合同确定的交付房屋的日期前书面通知卖方人办理交接手续。 若开发商的通知中已经明确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开发商通知确定的交付日期已经给买房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和必要方便的,买房人应当按时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房人拒绝收房或未如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则必须承担逾期交接的违约金,同时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日起将转由买房人承担。  二、办理交接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  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商品房交付时通常要符合下列条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已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权利瑕疵已消灭;满足甲方承诺的其他条件;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即通常所谓的“两书”)。买房人在进行商品房交接时,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合同中约定的证明文件。如果开发商拒不出示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则买房人有权拒绝接受该商品房,并可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责任。  三、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  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迟延交房的,买房人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必须先催告,催告后经过三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方可以退房。所以在办理交接时一旦开发商拒不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则买房人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方法是:写好书面《催告函》,交由开发商签收(注意要求对方盖章);或者用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给对方,在邮寄单据上注明《催告交房通知函》,并注意保存好回执以备查询。  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告函》后三个月仍然不能交房的,则买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可要求退还购房款,同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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