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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房会打电话通知吗?我们交房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细节?

156****6885 | 2019-06-19 23:33:15

已有4个回答

  • 133****1552

    在实际的交房过程中,势必会有一部分客户在外地上班或不想这么早交房,电话通知客户来交房一般会有50%的客户能及时的来办理入伙交房程序,但是对于没有及时来交房的,开发商往往会采用挂号信的形式将交房通知单邮寄到每个客户手里,再把存根留下作为凭证,对于依然不来交房的客户,开发商就会采用下发通知函的形式给予压力,所以更多时候知道了交房时间的情况下,能及时办理的就及时办理,因为后期的交房验房、维修及相关的物业费等项目多少会有些麻烦

    查看全文↓ 2019-06-19 23:34:09
  • 145****5879

    大家都知道买房是件高兴的事,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但是大家都知道现在房子的质量是越来越不好,我们经常都会听到一些业主维权的事,那么交房要注意什么,我这边就来简单介绍一下。
    一、按照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
    二、办理交接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 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商品房交付时通常要符合下列条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已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权利瑕疵已消灭;满足甲方承诺的其他条件;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即通常所谓的“两书”)。??
    三、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 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迟延交房的,买房人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必须先催告,催告后经过三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方可以退房。所以在办理交接时一旦开发商拒不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则买房人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
    四、不要轻易接受房屋?? 有些购房者在办理交接时,明知开发商没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因为急于装修入住,仍然接受房屋的,在法律上则被视为交付。此后再以开发商长时间没有出示相应证明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将不被法院接受。??
    五、认真检验房屋有无严重质量问题??
    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委托专业检测?? 以上六点基本就是交房时应注意的事项了,大家的交房时一定要多多留意,多多检查,保障自己的权益,让自己和家人在住进新房的时候,能安心的享受幸福时光!建议验房时找专业的验房师陪同你一起去。

    查看全文↓ 2019-06-19 23:33:57
  • 144****5140

    开发商交房,业主验房时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一、首先要去物业部门对以下几份资料进行查验:
    1、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2、《住宅使用说明》;
    3、《竣工验收备案表》;
    4、面积实测表;
    5、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
    二、核实面积、合同以及价钱多退少补的问题:
    确认售楼合同附图和现实是否是一致的,结构是否与原设计图是相同的,房屋面积是否是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过的,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存在差异。(先查看售房合同,看看与其相差为多少,一般为3%,3%之内不考虑,超出部分则需要进行处理,建议定合同为2%误差,但是不超过5%比较好)。
    三、需要检查的具体事项 :
    (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2)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
    (3)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
    (4)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大开龙头查漏堵,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
    (5)验收下水情况,;
    (6)在全部用完水后,应再打开水表,看清楚水表数字,记录下来,同时要记录电表数字。
    (7)测量一下楼宇的层高、净高。

    查看全文↓ 2019-06-19 23:33:45
  • 143****9456

    你好,一、按照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
      若商品房已经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开发商应当在合同确定的交付房屋的日期前书面通知卖方人办理交接手续。 若开发商的通知中已经明确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开发商通知确定的交付日期已经给买房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和必要方便的,买房人应当按时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房人拒绝收房或未如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则必须承担逾期交接的违约金,同时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日起将转由买房人承担。
      二、办理交接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
      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商品房交付时通常要符合下列条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已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权利瑕疵已消灭;满足甲方承诺的其他条件;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即通常所谓的“两书”)。买房人在进行商品房交接时,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合同中约定的证明文件。如果开发商拒不出示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则买房人有权拒绝接受该商品房,并可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责任。
      三、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
      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迟延交房的,买房人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必须先催告,催告后经过三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方可以退房。所以在办理交接时一旦开发商拒不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则买房人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方法是:写好书面《催告函》,交由开发商签收(注意要求对方盖章);或者用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给对方,在邮寄单据上注明《催告交房通知函》,并注意保存好回执以备查询。
      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告函》后三个月仍然不能交房的,则买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可要求退还购房款,同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四、不要轻易接受房屋
      有些购房者在办理交接时,明知开发商没有相应的证明文件,因为急于装修入住,仍然接受房屋的,在法律上则被视为交付。此后再以开发商长时间没有出示相应证明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将不被法院接受。
      所以实践中有些狡猾的开发商在办理交接时,会要求买房人签署房屋交接单。我们提醒买房人注意的是:在签署这类文件时,一定要仔细看清房屋交接单上的内容。如果买房人仅仅是为了领取钥匙进行验房,并不表示接受房屋的,应当在交接单或者钥匙收据上明确批注。
      五、认真检验房屋有无严重质量问题
      一般来说,如果房屋交付时开发商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则房屋质量基本没有什么问题。但因为现在的房屋竣工验收主体已由原来的建设局变更为开发商,建设局则转换为所谓的监督主体,这就可能导致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屋并不符合验收标准情况的发生。所以买房人在交接房屋时,应当认真对房屋质量进行检验。若在验房时发现轻微质量问题的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
      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委托专业检测
      如果买房人在验房时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委托有市级以上检测资质的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检验发现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确属不合格的,或因商品房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房人有权据此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查看全文↓ 2019-06-19 23: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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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按照开发商通知的时间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  若商品房已经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开发商应当在合同确定的交付房屋的日期前书面通知卖方人办理交接手续。 若开发商的通知中已经明确了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开发商通知确定的交付日期已经给买房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和必要方便的,买房人应当按时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房人拒绝收房或未如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则必须承担逾期交接的违约金,同时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日起将转由买房人承担。  二、办理交接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  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商品房交付时通常要符合下列条件: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已取得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测绘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权利瑕疵已消灭;满足甲方承诺的其他条件;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即通常所谓的“两书”)。买房人在进行商品房交接时,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合同中约定的证明文件。如果开发商拒不出示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则买房人有权拒绝接受该商品房,并可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承担迟延交付的责任。  三、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  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迟延交房的,买房人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必须先催告,催告后经过三个月开发商仍然不交房的,方可以退房。所以在办理交接时一旦开发商拒不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则买房人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交付房屋。方法是:写好书面《催告函》,交由开发商签收(注意要求对方盖章);或者用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给对方,在邮寄单据上注明《催告交房通知函》,并注意保存好回执以备查询。  如果开发商在收到《催告函》后三个月仍然不能交房的,则买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并可要求退还购房款,同时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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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开发商向购房者寄发《入住通知书》或通知购房者到约定的地点领取该通知书。 (2)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持《入住通知书》到售楼处或物业管理处联系收房事宜。 (3)开发商工作人员带领购房者到所购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对各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并将检测结果一一记录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 (4)若验收合格,购房者须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认可,领取房屋钥匙和《住户手册》等资料,同时需按管理处的统一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购房者也应将不足事项明确纪录在交接单上,可视具体情况暂不办理收楼入住手续,再次收楼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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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不能一个电话通知交房.  先验房后办手续  一看房子质量 二查“两书一表” 三签《房屋验收单》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索要“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  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  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即使已经入住,延迟交房仍构成违约.不过索赔也不过每日万分之二,是一个很小的数额.  至于小区绿化,一般都是在入住以后逐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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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还没有办理产证之前,如果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在回迁协议上把名字改掉,这种一般情况下是找负责的个人,给点好处费吧。如果实在不能改,可以协商加名字,办产证的时候把份额写一下,你父亲99%,你奶奶1%,以后做个赠与,就可以把名字去掉了。直接办理产证,视房屋面积大小享受契税减免政策的,要看你们的具体情况,如果房子的面积和原先协议的面积有差的话,也要退还或是补交差额房款的。如果你现在要出售,不能改名就只能等产证办好之后,而且有的房子是要等满三年后才可以买卖的,你要提前确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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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房交房时间一般是在房款交清后即可入住,交房时间是根据买卖双方协义约定来确定的。在没有约定办好按揭贷款交房,那么按揭贷款何时办好就与交房时间无关。开发商非因不可抗力或约定情形逾期交房就是违约。们找开发商协商可以持购房合同与其交涉,由开发商来证明交房时间。(PS:现房如果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在修复完毕后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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