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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能参加几次摇号

132****9564 | 2018-07-11 15:57:42

已有4个回答

  • 146****1512

    目前没有可预售的房源,都3年没摇了,还想摇几次?

    查看全文↓ 2018-07-11 15:59:03
  • 138****7525

    摇号是为了公平,不是参加摇号的人都能分到房子,是分批次的!~
    但是只要你能参加摇号,基本上就有你的房子,都等一批就是啦!祝你好运~~~~

    查看全文↓ 2018-07-11 15:58:44
  • 132****8315

    只要主申请人授权就可以

    此外 不去现场在家看视频也是可以的

    查看全文↓ 2018-07-11 15:58:23
  • 145****3206

    有,关注政府官网或报纸即可。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查看全文↓ 2018-07-11 15:58:04

相关问题

  • 没有统一的规定,只有有了可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以后才可能会进行摇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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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附:2012年的新政策: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政府同意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民政局制订的《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   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规定,制订本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如下: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   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30周岁、女性年满28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二、供应标准   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   (一)单身人士或者2人家庭,购买一套一居室。   (二)3人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即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限额×申请家庭人员数-申请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四)家庭人员较多、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相关标准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三、实施日期   上述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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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咨询 当地的 居委会。相关法规:参考 山东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者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常驻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者属于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线标准; (四)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婚、离异、丧偶人员以及因病等原因致贫家庭购买或者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参照前款规定的条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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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现场摇号即是市经济适用住屋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摇号公告后,已经过资历审查有意购买该项目经济适用住房的市民,到指定地点登记,在政府职能部门和公证机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购房意向代表直接操作电脑选号,被选中的由公证员当场确认,随后张榜公布。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不用本人去。2、因为低收入家庭买不起高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是政府补贴建的价格较低以此保障一般家庭能够买的起房子,经济适用房需要先到当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办事处、区、市逐级审批,假如申请的人多而房子少的时候,需要摇号产生购买权,如果房子多人少的情况下就不用摇号了。经济适用房的现场摇号流程是什么?1、主持人宣布现场纪律和摇号规则。2、摇号操作人员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将登记数据现场导入摇号计算机。3、计算机打乱登记顺序号分项目、分户型随机摇出中号人名单及备选顺序号。4、项目分户型按可供房源数量一定比例针对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进行第一次摇号,确定购买人。5、项目分户型按剩余可供房源数量针对第一次摇号未中号登记人及其他登记家庭进行第二次摇号,确定购买人。6、对未摇中号的登记人,计算机重新打乱登记顺序号随机摇出备选顺序号,按顺序排队轮候。7、摇号结果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当场刻录光盘交公证部门留存,同时将摇号结果复印三份,一份交区房管部门,一份交市住房保障工作机构,一份交开发建设单位,原件公证处留存。8、摇号确定的中号人及备选顺序人名单在区人民政府政务网和相关媒体上公示7日。9、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查无异议的,开发建设单位通知中号顺序人或备选顺序人按顺序选房并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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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特定时间。要根据具体项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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