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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可以退房吗

158****7406 | 2018-07-12 09:49:49

已有5个回答

  • 132****3434

    一、房子漏水能退房吗
    根据《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方已就房屋质量的问题明确告知买方的,卖方不承担责任。如果房屋的隐蔽瑕疵并非卖方在装潢、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系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卖方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买方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
    一些买房人在入住房屋后,发现房屋存在被隐瞒的质量瑕疵。使请求法院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卖房人退还房款。那么,卖房人隐瞒事实是否导致合同必然被确认无效或是解除,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终确认。一般情况下,解除合同通常的认定标准是一方根本违约,或买卖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房屋根本不适宜居住,因此,如果没有达到法定解除条件或房屋质量不足以威胁居住安全,法院通常会判决卖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不是退房。
    商品房交付时应该取得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商品房建设项目符合验收管理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发展商不出示文件或出示文件不齐全,业主可以拒绝收楼,同时应及时发函开发商,要求其按照合同规定提供证件并且要求逾期交楼的赔偿。
    如果开发商不出示文件或者文件不齐,业主千万不要领钥匙。因为按照法律规定,领了钥匙就等同于收楼。在未看房前就被要求先签相关文件的,即便文件齐全,业主也应尽量在收楼文件中注明“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

    查看全文↓ 2018-07-12 09:51:05
  • 158****5822

    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存在两种情况法院才会判决退房,一是主体结构不合格,影响结构安全;二是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
    除此之外,对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房的法院都不会支持,但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并赔偿损失。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想退房一般先与开发商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如果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就应该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在诉讼过程当中业主应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房屋质量问题做出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论,如果鉴定结论是房屋主体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居住,在不能维修的情况下,才是可以退房的。
    对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鉴定结论一般不会下影响居住程度的结论,只是提出房屋存在哪些具体的问题,至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是否严重、严重到什么程度,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实践当中也没有具体的标准,是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认定的。因此,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能否退房,法院的判决结果差异较大,这也是业主在诉讼过程当中必须要考虑的风险。

    查看全文↓ 2018-07-12 09:50:59
  • 138****7724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签约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保修期限为:
    1、住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和外墙防渗漏,保修5年;
    3、门、窗安装密闭,不出现翘裂,保修2年;
    4、墙面、顶棚抹灰层不脱落,保修2年;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
    由此可见,地基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终身的保修责任。除此之外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在保修期限内对建筑物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同时,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的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物业公司。
    当找不到施工单位或者开发商的时候,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利?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管理条例》56条规定,在找不到施工单位或开发商的情况下,作为物业公司有义务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因此,物业公司虽然对建筑物的质量没有保修义务,但在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应当承担维修义务。
    比如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履行维修、养护责任,因此给业主造成了损失,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河南防腐防水公司提醒您的是新房漏水是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免费维修的,如果对您提出的要求不采纳的话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查看全文↓ 2018-07-12 09:50:52
  • 135****5700

    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存在两种情况法院才会判决退房

    查看全文↓ 2018-07-12 09:50:42
  • 137****3769

    交房碰到房屋漏水损坏的情况很普遍。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免费进行维修,如果只是漏水就要退房,就有点儿戏了。除非,那房子整个房子都漏水,如果那种情况,开发商也不会通知你去收房吧。
    特别是顶层斜屋面,很容易就出现漏水现象。斜屋面防水在目前还是个难题,很难杜绝漏水现象。不过不要担心,假如出现漏水,还是有很多方法维修好的。

    查看全文↓ 2018-07-12 09: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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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漏水退房的可能性不大,开发商或物业配合积极维修妥善处理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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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交给业主的房子是否应该是个不漏水的房子?我买了房子有二年了,还没有装修,客厅的顶部与房间漏水,经多次找建筑商修补多次无效。请问这样多次补漏不成功,造成我们无法装修,这样的情况我们可不可以提出退房,按市价退房,还是要求赔损失? 李律师答: 就您所述之情况应属于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但该质量问题是否达到退房的条件需要看合同中有无约定及该问题是否已经严重影响该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发挥。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您的损失,但一般而言是采取退回原房屋价款及相应利息并赔偿您一定损失的处理方式来进行。

    全部5个回答>
  • 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法院的判决是合法的。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存在两种情况法院才会判决退房,一是主体结构不合格,影响结构安全;二是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除此之外,对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房的法院都不会支持,但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并赔偿损失。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想退房一般先与开发商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如果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就应该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在诉讼过程当中业主应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房屋质量问题做出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论,如果鉴定结论是房屋主体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居住,在不能维修的情况下,才是可以退房的。对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鉴定结论一般不会下影响居住程度的结论,只是提出房屋存在哪些具体的问题,至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是否严重、严重到什么程度,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实践当中也没有具体的标准,是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认定的。因此,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能否退房,法院的判决结果差异较大,这也是业主在诉讼过程当中必须要考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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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存在两种情况法院才会判决退房,一是主体结构不合格,影响结构安全;二是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2. 除此之外,对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房的法院都不会支持,但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并赔偿损失。3.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想退房一般先与开发商交涉,要求开发商出具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如果开发商不出具或不承认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就应该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做出鉴定,在诉讼过程当中业主应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房屋质量问题做出有法律效力的鉴定结论,如果鉴定结论是房屋主体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居住,在不能维修的情况下,才是可以退房的。4. 对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鉴定结论一般不会下影响居住程度的结论,只是提出房屋存在哪些具体的问题,至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是否严重、严重到什么程度,法律及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实践当中也没有具体的标准,是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认定的。因此,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能否退房,法院的判决结果差异较大,这也是业主在诉讼过程当中必须要考虑的风险。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签约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保修期限为:1、住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和外墙防渗漏,保修5年;3、门、窗安装密闭,不出现翘裂,保修2年;4、墙面、顶棚抹灰层不脱落,保修2年;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由此可见,地基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终身的保修责任。除此之外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在保修期限内对建筑物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同时,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的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物业公司。当找不到施工单位或者开发商的时候,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管理条例》56条规定,在找不到施工单位或开发商的情况下,作为物业公司有义务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因此,物业公司虽然对建筑物的质量没有保修义务,但在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应当承担维修义务。比如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履行维修、养护责任,因此给业主造成了损失,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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