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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筹 有风险吗?

148****1325 | 2018-07-12 19:39:28

已有4个回答

  • 134****5194

    目前很多开发商就是将认筹金,认购金等直接划为定金的;如果是定金,则很难退回;如果就是一般的认筹金是可以无条件退的。

    查看全文↓ 2018-07-12 19:41:42
  • 144****2319

    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的时候,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应,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诚意金”、认筹金是可以退还。
    而在认购和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就需要仔细确定,防止有损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为条款出现,签订任何条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

    查看全文↓ 2018-07-12 19:40:39
  • 141****8591

    认筹就是相当于说是买一个购房的资格,在开盘当天可以优先选房,认筹卡你交的钱没选到房子都可以退还,开盘当天你要是下了定就不能退还了

    查看全文↓ 2018-07-12 19:40:16
  • 158****2217

    认筹金并不等同于定金,只是通过认筹协议明确约定其功能和作用,虽然一般来说,商品房认筹的优惠条件很吸引人,但一定要先对房开商的实力和信誉等进行理性研判、分析,再决定是否认筹,此外,对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应仔细研究,约定不明的事项可与房开公司协商补充,尤其是开盘时间、价格和违约责任等应尽可能详细

    查看全文↓ 2018-07-12 19:39:59

相关问题

  • 当我们跟随看房团去售楼处时,经常被一堆专业名词给弄混淆了,如果你稍微不注意,还有可能被绕进去了。本文就教你看懂开发商那些**常用的“专业名词”。一、预售大家对预售都很清楚,开发商挖个坑,盖个售楼处,修个样板间就可以开张了。不过正式预售前,开发商必须先拿到预售许可证。至于许可证的真伪,则可以去当地住建委网站查询。二、什么是认筹?认筹是一种营销手段,它是开发商在拿到预售证后开盘之前的一种蓄客行为,这种方式一方面能提前收取一部分资金供自己使用,更重要的是能够试探市场,然后根据认筹结果(认筹人数)决定是否正常开盘和开盘价。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唯一的好处就是排名靠前的人可选择度更大。如果一个项目热度很高,那么排名靠后的认筹几乎没有任何价值了,只是提供了一笔短期流动资金给了开发商。关于认筹的流程一般是这样的:购房者缴纳一定数额的认筹金获得认筹资格,项目开盘后购房者如果买房,则认筹金可以享受认筹阶段的优惠活动,如果没有达成交易,则认筹金返还。三、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相对于公开认购而言的,一般在预售证下来之前进行。这种认购带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开发商没有预售资格,提前内部认购有可能是因为缺资金了。对于热门项目而言,内部认购一般普通购房者很难参与,由于价格相对于公开预售更低,一般会由实力购房者和关系户先行认购。普通购房者只能在公开认购阶段参与,想买到完美的房子也很难。需要特别注意的,认购和认筹是有一点区别的。认购一般是指确定目标房源,然后交定金,只等开盘签合同了;而认筹则基本上为了享受一定的优惠,不跟具体房源挂钩,比如常见的“2万抵5万”。四、关于现房和期房现房是指合同签完了就能收房;期房是指开发商拿到预售证开始销售的房子,这些房子现在还没完工或者现在还无法交付。现房的好处是“所见即所得”,迅速入住不耽误事;缺点可能就是价格贵点,可选房源一般都不太好,好的房源可能在预售阶段都已经被挑走了。期房的好处是预售价格更低,可选房源多;缺点是烂尾风险、规划变更风险、配套变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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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不一定先认筹,再认购。任何形式的"认筹"、"内部认筹""VIP排号"等行为,都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实际过程中,开发商是通过认筹,达到提前蓄客的目的,如果客户非常多的情况下,楼盘也不会认筹,而直接可以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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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没有必要认筹,所谓认筹是开放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前的非法销售行为,国家是明令禁止的。现阶段认筹是楼房销售的普遍现象,开发商以特价或者打折的方式低价出售,收取较低的认筹金去留存购房者,然后将不合格的房子再销售给购房者,大多数购房者会面临承担大额的经济损失。购房者在认筹过程中,尤其要注意签订的任何条款都要看清楚,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应,所以认筹金是可以退还的,但需要再认筹协议中进行标注。认筹协议上要看清楚是否要求购房者由于个人原因不再购房,认筹金不退换或者认筹金转定金的条款。因为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协议为定金,除非特殊的情况否则是不能退款。购房过程中如果开发商出现不愿意退还认筹金的情况,购房者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保留好合同、收据、转账凭证等直接到法院起诉。

  • “认筹”两字是每位选房者都不会陌生的词,VIP认筹几千抵几万,开发商总喜欢用这样的优惠来吸引购房者的青睐。那么,认筹是什么意思?缴纳的认筹金可以退吗?今天小编为各位购房者们搜集整理了关于“认筹”的知识及六大注意事项,希望对您购房置业有所帮助。 认筹是什么? “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拿到这些“证书”之后,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但往往有“认筹”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 第二步就是所谓的“解筹”(一般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才开始“解筹”)。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认筹”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之后,被抽中的选房者在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是签订《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 认筹金可以退吗? 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的时候,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应,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诚意金”、认筹金是可以退还。而在认购和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就需要仔细确定,防止有损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为条款出现,签订任何条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 需仔细查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如开发商在认筹协议上约定,购房者将来由于个人原因不再购房,那么认筹金就不会退还;或是否认同直接将认筹金转为定金(按照法律规定,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有协议约定为“定金”,则可按照合同所约定执行,那就不能退款。 买房认筹六大注意事项: 一、“认筹”楼盘大多没有预售许可证 搞“认筹”的楼盘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很多楼盘是在建设过程中就开始了认筹的,那个时候房子预售许可证估计还没有办下来呢。 二、故意控制房号、制造热销假象 不少开发商及代理商在“认筹”时,往往故意控制房屋销售的数量。知情者打了一个比方,有些楼盘往往只放出1/3的房屋,这1/3的房屋销售完了之后就对外声称“全部售罄”,从而故意制造楼盘热销的假象。“越说房子卖完了,消费者越急,越急就越想买。但等不到多久,就会发现有人愿意转手,但价格自然高出了很多。”专家警告说,“这往往都是开发商或中介在当中做的手脚。” 三、变相无偿占用消费者资金 取得认筹资格时,消费者都将被要求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认筹诚意金”。一般为数千、数万至几十万不等。尽管开发商均承诺,“认筹诚意金”可无条件无息退还。但有专家则认为,这实际是一种无偿占用消费者资金的“融资方式”。另外,有专家提醒这些‘认筹诚意金’,政府及其他机构并无任何监管措施。一旦项目出现问题,开发商卷款而逃,受损失的就是消费者本人了。 四、开发商随时提价,优惠成“空中楼阁” 所谓的“认筹”一般都有折扣。一般的楼盘都会以折扣2至3个百分点等优惠方式吸引消费者前来“认筹”。不过,有专业人士指出,这种“优惠”其实完全是虚幻的。因为,在“认筹”阶段,开发商一般不会公布销售价格,如果“认筹”的人数超过预期,开发商将立即提价。如此一来,之前的所谓优惠无疑是“空中楼阁”。 五、排队之“谜” 几乎所有的楼盘在“认筹”之时都要排队,坊间也流传着不少人雇用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排队、甚至有人提前彻夜排队“认筹”的说法。为何会有“乐此不疲”的排队现象呢?有知情者道出了其中的奥妙:一些开发商、代理商、“炒房者”就是要营造这种极端热闹的氛围,制造出楼盘“供不应求”的假象,不明就里的消费者看到越是排队的人多,越觉得房子难买;越觉得房子难买,就越愿意排队。而那些尽管排了队,也交了“认筹诚意金”但**后并未抽中选房权的消费者就越愿意出钱从“炒家”手中买到选房权、甚至再出更高的价格从“炒家”那里买房。 六、“解筹”暗藏“杀机” 由于在一般情况下交纳“认筹诚意金”之后,即可参加抽号(通过抽签的方式在所有认筹者中抽得获得选房权者),而且“认筹诚意金”可无条件退还,这就给“炒家”提供了机会。知情者介绍说,“炒家”一般都会“一盘多认”,也就是在同一个楼盘内多次“认筹”,而“认筹”数越多,被抽中的机会就越大,往往抽中一个号转手就能卖钱。更有甚者,那些“有门路”的人往往通过关系在一开始就先占个“号”,然后再转手倒卖。

  •  认筹环节  “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拿到这些“证书”之后,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但往往有“认筹”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  第二步就是所谓的“解筹”(一般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才开始“解筹”)。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认筹”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之后,被抽中的选房者在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是签订《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  据说,所谓“认筹”是深圳开发商从香港同行那里学来的一个楼盘营销手段,不过,淮橘成枳,“认筹”来到内地之后,却正以另外一种形态“肆虐”开来。  认筹金可无条件退还 注意免责条款  所谓“认筹购房”,就是开发商在楼盘正式销售前,通过优先选房、享受开盘价格优惠甚至**送车位等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购房者预先向售楼方缴纳认筹金。一般进行认筹时,购房者需先填写个人买房资料,并交纳一笔认筹金,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一般认筹后,买家就会成为楼盘的VIP客户,享受优先选房、打折等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认筹金”的实质作用是开发商在开盘前得到的大笔资金并在短时期内收回大笔资金,解决开发商的燃眉之急。  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的时候,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应,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诚意金”、认筹金是可以退还。而在认购和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就需要仔细确定,防止有损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为条款出现,签订任何条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  需仔细查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如开发商在认筹协议上约定,购房者将来由于个人原因不再购房,那么认筹金就不会退还;或是否认同直接将认筹金转为定金(按照法律规定,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双方有协议约定为“定金”,则可按照合同所约定执行,那就不能退款。  勿将认筹金贸然转定金 定金返还有条件  购房时,一般认筹金可抵消部分定金,但不会自动转成购房定金,这一操作过程还需经过双方重新进行书面确认,不会未经购房者同意自动转成定金。定金退还是有条件的,不可能无条件退款,所以不应该贸然将认筹金转为定金。  定金和认筹金不同,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保证金。《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商品房认购书作为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其中的定金条款,是在一方违约,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守约方的保护和救济。然而,当双方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时,不能认为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就不适用了。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不来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出卖人违约,不卖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约定的义务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卖双方对预售或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搜狐焦点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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