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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什么合同

148****6636 | 2018-07-12 20:03:37

已有3个回答

  • 131****8721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同属一种契约文件。
    所谓协议是指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的一种具有政治、经济或其他关系的契约。经济合同和以经济为内容的协议,都可以称为契约,两者都是确立当事人双方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书。
    合同与协议虽然有其共同之处,但两者也有其明显区别。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
    合同与协议不能只从名称上来区分,而应该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如果协议的内容写得比较明确、具体、详细、齐全,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内容写得比较概括、原则、很不具体,也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称其为合同,而是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开发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置文件。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或议标和委托方式,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此合同要到当地房管局物业科盖章备案。
    《物业管理合同》的内容相对比较宽泛,如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要废除原有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要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此时“前期”的概念已经结束。另外,非普通住宅中如:商业经营中的商场、写字楼、医院、行政机关、金融保险等公共办公或经营场所,委托进行公共秩序维护(保安)、保洁、工程设备设施运行等,就要由具有主体资格的经营者,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查看全文↓ 2018-07-12 20:04:22
  • 156****4499

    前期物业合同的双方是开发商、物业公司。
    前期物业合同时什么时候签订的呢?商品房预售之前,而且签订前期物业合同是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前置条件,目的就是:开发商要保证业主入住时有合格的物业服务。而这时候,房子还没开始卖呢!哪里来的业主。
    如果按提问者的想象,那就要:开发商先卖房,等全体业主都入住了,大家坐下来选一家物业公司。那问题来了,这个过程大约1-2年,这1-2年谁来给业主提供物业服务?

    查看全文↓ 2018-07-12 20:04:14
  • 138****3008

    概念】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主要内容】
    (一)合同的当事人
    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其中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一般都是法人组织。
    (二)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方面的内容。
    (三)服务内容与质量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环境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管理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管理服务内容等。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四)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收费约定的方式(包干制或酬金制);物业服务费用开支项目;物业服务费用的缴纳;酬金制条件下,酬金计提方式、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的公布及其争议的处理等。
    (五)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包括:停车场和会所的收费标准、管理方式、收入分配办法;物业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管理经营与管理。
    (六)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续筹和管理。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主要包括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条件、合同争议处理、物业管理用房、承接查验和使用维护、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归属以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查看全文↓ 2018-07-12 20:04:09

相关问题

  • 1、业主和物业公司应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开发商和前期物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3、业主在买房时需书面接受前期物业服务合同;4、等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后,业委会可随时更换前期物业服务公司,业委会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无需单独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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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叫前期物业;  第二:没有“后期物业”这个词,出了上面介绍的“前期物业管理”之外,就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进行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下面说说两者的区别:  (一)合同双方签订的主体不同:  前期物业管理的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但合同对全体业主同样有效;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合同双方是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二)物业费的定价原则不同  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费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接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物业服务活动,物业费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双方自愿合同约定。  (三)内容不同  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包涵早期介入、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的承接查验、对建设单位和全体业主的物业服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物业服务活动,主要服务内容是对全体业主的物业服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和撤出,需要和业主委员会做好承接查验或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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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不超过5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没有规定合同期限,也就是说可以签订有期限和无期限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只是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决定与物业公司或其他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委会通知物业公司撤离进行自治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失效。我国物权法规定,业主大会对物业管理区域可以进行自治管理,聘请物业管理专业人员进行物业管理区域日常管理服务也可以选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区域的管理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不是合同的重要指标,如果业主大会在合同到期后仍没有成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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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期物业合同终止的情况主要有:一、前期物业服务期限届满;二、前期物业服务期限虽未届满,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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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主,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的内容是按照物业公司介入时机不同而不同的:1、在建设期物业公司介入时,客户是开发商或者建筑公司,前期管理的内容以安全服务为主;2、在竣工但未交付业主使用前,前期物业管理的对象是开发商,主要管理工作是安全和园林维护;3、开始交付业主使用时,部分业主未能及时入住,此时的前期管理对象则是业主,管理内容与日常物业管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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