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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如何分配

154****0118 | 2018-07-16 20:03:04

已有3个回答

  • 138****2720

    易轶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有关婚后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的疑问。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时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但是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是给自己的子女的,那就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用进行房产分割。

    查看全文↓ 2018-07-16 20:03:23
  • 145****0478

    如果是婚前财产 谁买的就是谁的 如果在这期间涉及到房贷你也有还过每月的房贷 出示证明后你也有权得到应该得到的

    查看全文↓ 2018-07-16 20:03:17
  • 149****0597

    住房婚后买下,住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分割住房产权,。
    父母婚后出资,如果有书面协议是赠与一方子女,就按照协议执行,父母出资部分归这一方独有,
    没有事先协议,属于父母对夫妻俩赠与,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8-07-16 20:03:12

相关问题

  • 夫妻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方法:第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第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三、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购买的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第四、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第五、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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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子,现在不可能拿着现金去买,一定是银行转账,那么,在出资方银行账户就会有资金流水证明,或是转账凭证,那个上面有资金金额,转账时间,转账对方账户信息,等等,这个就是**好的证明,可以凭银行存折或是卡,去银行打印。

    全部3个回答>
  • 结合具体情况(细节)和证据综合考虑,一般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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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产,其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  1、《**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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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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