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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房产证丈夫名离婚怎么办

155****6923 | 2018-07-17 09:16:34

已有4个回答

  • 146****9886

    房产证是你的名字,若是婚前你购置的也就代表着这房产是你的,现在离婚要将房产给你丈夫,那就要过户。若是婚后你们购置的那就是你们都有产权,但是现在要把产权全部给你丈夫,那也要过户,总之,必须过户。希望对你有帮助

    查看全文↓ 2018-07-17 09:18:35
  • 131****2273

    房产属于其中一方,离婚以后可以把房屋过户给其中一方。
      1、夫妻离婚后房产归一方:夫妻双方应及时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房产证、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到房管局将房产证过户到离婚后的持人名下。
    2、离婚后卖房:
    (1)如果房子已经过户到一方名下,再卖房子过户时,不用另一方到场签字了。
    (2)如果离婚后房子尚未过户到离婚后应持有房产的人名下,再卖房时房管局会要求双方都到场签字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带上房产证和各自的身份证、离婚法律文书到场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查看全文↓ 2018-07-17 09:18:25
  • 157****7389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所得为夫妻共同所得,但是婚前如果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话,那么房子离婚时就是房产证上的那个人的!
    如若夫妻一方可以提供证明,证明房产为一方父母为其全额购买的话,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不论结婚与否!
    **后一页共有人显示的是独有,这就说明房产证上是你老公的名字,按揭你的签名和手印可以说明你参与还款了,这就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以后在这样尽量登记两个人的名字,虽然是夫妻,但是万一离婚了,真的不好说,防范于未然!

    查看全文↓ 2018-07-17 09:18:16
  • 142****3221

    房产证上双方名字说明是夫妻共同房产,需要均分房产的。
    离婚房屋分配:
    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款是对半分,如果对方不卖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查看全文↓ 2018-07-17 09:18:08

相关问题

  •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该房产虽是您丈夫的名字,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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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无遗嘱的前提下,该房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即个人财产,其财产应当根据法定继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共同予以继承所谓法定继承就是所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被继承人的财产N个继承人每人1/N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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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上另一方名字属于自愿赠予,性质改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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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关于夫妻婚前的房产,具体有几种情况:(1)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支付**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2)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父母在婚前全额购买,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3)该房产为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2、夫妻离婚时婚前房产,婚前房产分割:(1)由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对财产归属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内容处理。(2)由夫妻一方的父母在婚前全额购买,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屋。如果在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3)由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在现实生活中,这类情况经常会出现。往往男女双方结婚前,男方为了讨好女方,会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如果存在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时,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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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上加名字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有房无贷:手续费为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二)有房有贷:手续费为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除此之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三)如果还没有结婚就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这种情况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3、万分之5的印花税;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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