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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的说一下新房交房时要交哪些费用

135****2983 | 2018-07-19 17:23:01

已有5个回答

  • 134****2834

    新房需要缴纳的税费:
    1、契税:中心城区别墅类(含单体、联体)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
    2、住房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按照2%标准交存,非住宅维修基金按照1%标准交存。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房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及住宅小区外与单栋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 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 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方米 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 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
    3、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
    4、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5、证照印花税:5元/本。
    6、工本费:10元/本。

    查看全文↓ 2018-07-19 17:27:10
  • 142****1185

    维修基金120元/平方契税房价的1%-3%代收权证房产登记费80房产登记档案费50房产证工本费10抵押登记费80抵押登记档案保管费50物业费物业费代收代缴装修保证金 垃圾清运费 5元/平方(各区好象有些许差别)

    查看全文↓ 2018-07-19 17:27:01
  • 151****6511

    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
    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证照印花税:5元/本。
    工本费:10元/本。

    查看全文↓ 2018-07-19 17:26:53
  • 143****3071

    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证照印花税:5元/本。工本费:10元/本。

    查看全文↓ 2018-07-19 17:26:40
  • 132****5361

    1、契税

    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2、住房维修基金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查看全文↓ 2018-07-19 17:26:32

相关问题

  • 1、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3、证照印花税:5元/本。4、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5、工本费: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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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房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的资料:1、《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从名字就知道是干嘛的了。2、《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从名字就知道是干嘛的了。3、《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东西说明房子是经过检查,工程、配套等各方面合格,政府准予交付使用的凭证。4、《商品房面积实测表》:这东西说明了每套房子实际建造出来的面积是多少,房子补差价的凭证就是这个了,以后办产权证,也用的是这上面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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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城市中,契税按4%征收,有些城市的点数是不一样的,应以当地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住房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按照2%标准交存,非住宅维修基金按照1%标准交存。每个城市稍微有点变动交易手续费,一般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证照印花税:5元/本。工本费:10元/本。律师费几百。这些东西都是条条框框规定的。在北方的城市,还有这个供暖费:如果办理收房入住手续是在6月份之后,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会被要求先行缴纳一个供暖季度的供暖费用其它相关费用:如果在入住时现场办理专用停车位可能还会收取停车费,除此之外还有装修保修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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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新房交房税费有:1、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4、证照印花税:5元/本。5、工本费:10元/本。二、开发商收取的费用:1.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4.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5.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建议装修完后再交纳比较合理,否则可能会多交几个月的服务费。6.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开通费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的,均可以不交。三、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1.物业管理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2.北方城市供暖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强行和提前收取这笔费用,更没有权利以此作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3.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有部分物业会收取,但费用**高不宜超过常规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用(分户计量除外)4.停车管理费四、物业装修管理收取的费用:1.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2.装修管理费3.垃圾消纳费4.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不超过5元/证。五、新房交房费用缴纳注意事项1.公共维修基金:何时交纳、由谁收取、日后管理使用等。按规定,公共维修基金应在入住时交纳。有不少开发商在交楼时,以各种借口强迫买房人委托他们或他们委托的公司代办房产证,强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对此,业主有权拒绝。2.契税:按规定,契税应在办理产权证时交,有很多开发商会要求入住前就交,业主们完全可以拒绝。契税在国内只有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指定的单位才有权收取,物业公司是无权向业主收取的。3.中维修基金:目前有不少物业公司,利用早于交纳维修基金规定出台的北京关于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物业管理的收费规定,误导业主在交纳共同维修基金的同时,在收房时再交纳大、中修费,对这种重复收费的做法,业主有权拒绝。具体可见国土和房管局《关于建立公共维修基金后中修费收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总体而言,业主在收楼时只需按照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交齐收楼时应交纳的购楼款,建设单位就应将钥匙直接交给买房人,如果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进行过承诺,还应交纳自己承诺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4.物业费:一般来说,物业管理费交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5.北方城市取暖费:一般情况,对物业公司代收的取暖费,买房人在供暖开始前缴纳即可,不一定要在入住前缴纳,并有权拒绝缴纳办理入住手续前的供暖费。6.其他各种收费:交房时,开发商可能会列出的相当多的费用交纳清单。其中部分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为不合理收费。如开发商会要求业主交纳电力增容费,煤气、天然气、电话等初装费、开通费等等。对此,也完全可以拒绝。具体可见《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该文件明确规定对于新建住宅,所有基础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和安装费用都应包涵在房价之内。那么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时另行收取的,都属于“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样,购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线电视、热水、门禁系统、宽带系统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时需另外收取费用的,在交房时也不应就相关项目收取各种名义的初装费、开通费。如果在合同外新增加设备,则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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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新房需要交的费用:(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扩展资料: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务院继去年5月的“国10条”后,于2011\1\26日出台“国八条”指导全国楼市的政策导向,随后各地政府陆续出台各地执行细则,对楼市进一步进行调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我国房产市场经过2010年一系列政府调控,现状依然火爆,房价依然坚挺,房价上升的势头并未被明显抑制。进入2011年后,从中央到地方,各职能部门又一轮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以组合拳的方式逐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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