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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是老人的小孩有继承权吗

153****0191 | 2018-07-19 21:29:57

已有3个回答

  • 133****8140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假如儿子比老人死的早 孙子代位继承。儿子比老人死的晚 房子如果儿子继承的份额 则作为儿子的遗产以后由孙子继承。

    查看全文↓ 2018-07-19 21:30:51
  • 132****5196

    夫妻双方离婚后各自成家,他们的孩子是否有房子继承权。首先看离异的夫妻是否拥有属于自己合法的财产,再看离异的夫妻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属于死者的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有继承人合法继承。
    如果死者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遗嘱办理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所以,只要离异的夫妻有遗嘱指定他们的孩子以后继承,或者无任何遗嘱指定继承人,他们的子女都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查看全文↓ 2018-07-19 21:30:41
  • 143****6986

    父母离异,子女仍享有继承权。
    按照《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有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可见子女的继承人身份是法定的。
    父母离异,无论子女的抚养权是归父还是归母,父母是否各自再婚甚至又有了孩子,都割不断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查看全文↓ 2018-07-19 21:30:35

相关问题

  • 老人的房子一般是老人的小孩有继承权。给孩子一个房子有三种主要方式。一个是赠与,一个是买卖,一个是继承。无论如何,都要缴纳一些税费。我们经常说房子是为小孩保留的,这通常是遗产,这意味着老人会在一百年后将房子还给孩子。赠与和遗产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一个在生命之前,另一个在死后。家里老人赠与后辈,通常,有必要在公证处上进行公证。它必须由管理部门见证和认证。其中,我们还需要支付诸如契税之类的费用才可以办理赠与的手续,这才是合法的赠与房子。还有一些比较流行的情况就是,“谁对我好,谁会给房子?”是许多老年人处理房地产的一种方式。但是,这样的情况也会有隐患的存在,所以老人在“送房子”时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确保自身的“安全”!

  • 你父亲百年之后,你的继母对你父亲名下的遗产当然有继承权。婚姻法不是继承法,婚姻法是指如果离婚对个人婚前财产没有权利进行分割。继承法是指对死者本人财产的继承。所以,如果你父亲与继母离婚的话,则你继母对这两套房产均无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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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则上说孩子是有法定继承权。这个问题问得可真“长远”啊。连孩子父母“百年”之后的事你考虑到了。试问你一句,地球上的人,万贯家财的很多,这些财产谁能带得走一件吗?生不带来,死不带走的东西,有必要这么与家人之间斤斤计较、剑弩拔张吗?家人之间,不考虑道义和责任,而算计钱和利益,真是太可惜、太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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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继承权是根据血亲关系设立的,跟户口无关,按法律规定,外孙不是第一及第二继承人范围2如果你的母亲先于外婆去世的话,你是你母亲的代位继承人,可以代替你母亲继承,如果你母亲在外婆去世后去世,你是转继承人,可以转继承你母亲应继承外婆的份额,如果你母亲在世,你就没有外婆房产的继承权3 就是例外,你可以到法院要求确权,主要你外婆的继承人没有履行赡养义务,而你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如果证据充分成立,你外婆的其他继承人可以不分或少分,而你可以主张分并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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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继母有一半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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