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买房合同 >详情

我想问下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可以落户吗

144****1304 | 2018-07-23 15:09:09

已有3个回答

  • 134****3204

    若您在城市(含城镇)购买商品房并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门楼牌号码,本人实际居住的话,可以把户口迁入开发区。
    需提供以下材料: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购房发票或《山东省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
    另外:户口迁移需整户迁移(夫妻、未婚子女)。

    查看全文↓ 2018-07-23 15:10:33
  • 136****7080

    购房落户且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以凭商品房买卖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和完税证明办理落户。这样外地居民购房落户平均提前1年以上,提早享受沈阳市民在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待遇。以去年购房落户3万余人为例,至少有1万余人节省了时间。

    查看全文↓ 2018-07-23 15:10:13
  • 151****4413

    如果您所购买的房屋已在派出所编制门楼牌号码,且本人实际居住,您可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购房发票或《山东省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等材料办理落户。

    查看全文↓ 2018-07-23 15:09:56

相关问题

  •   外地人买房子落户,不用再到各区公安分局办理,在落户地派出所就能办,并且能够即办即走。如果您的房产证暂时还没下来,也可以凭借购房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办落户。

    全部3个回答>
  • 公安局回复:如果您所购买的房屋已在派出所编制门楼牌号码,且本人实际居住,您可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购房发票或《山东省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等材料办理落户。具体情况请咨询初家派出所

    全部3个回答>
  • (1)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拿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者先不要签约,而应该首先仔细阅读其中的内容,如果对其中的部分条款及专业术语不理解或者概念比较模糊,可以向武汉市开发办(电话82600028)或亿房市场研究中心咨询(59208272),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后才开始签约。(2)认准签约主体——同当事人的约定  《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开篇中的合同当事人的约定需仔细验证房地产开发商的基本资料,确认企业名称与营业执照的名称完全一致,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因为在我市的商品房销售中,很多开发商都会委托代理公司代销自己的楼盘。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无论接触的是开发商还是其委托的销售公司,都应认准签约主体(《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标明的公司),在交易中所涉及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也都应由签约主体出具。这样才能避免“一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3) 合同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注意土地使用年限,我国法规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40年,如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较早,而购买人签订合同较晚,则对购房人的土地使用权有一定影响。  2、注意开发商的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如合同中哪怕就差一证,购买人**好不要签约,因为开发商如未办理此一证,则开发商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可能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面积和土地使用权证。(4)合同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如开发商未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实现顺利销售,在合同中填列虚假或过期的《预售许可证》号,则构成欺诈。(5)合同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基本情况  购买人首先应明确约定所购房的具体楼号、楼层及房号,以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其次在明确约定楼盘的层高和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明确约定房型(几室几厅)。(6)合同第四条——买受人商品房所在项目基本情况  要明确约定合同中的各项目,如绿化率、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建筑面积等。并约定全体业主享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明确约定车库、停车场的所有权、使用权(7)合同第五条——计价方式及价款  明确约定房屋的总价款及计价方式,对房价款外的费用,不要作约定。(8)合同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此条是购房人**重要的合同业务,购买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对付款方式进行慎重抉择;付款时应妥善保存好相关的发票、收据,此为购房人**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是选择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一般都由开发商办理。因此购买人要及时取得相关的合同、贷款发票,以证明购买人及时履行了付款义务。  此条还应特别注意约定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要注意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为好,以保证合同仍能继续履行;出卖人解除权的约定,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违约金尽量低些。(9) 合同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本条是约定我们自己的违约责任。要注意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为好,以保证合同仍能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越低越好,尽量不要超过每日万分之三。(10)合同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面积差异较大,买受人享有解除权要求退房时,利息的约定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通常开发商约定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应约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范围,实践中有些总建筑面积在约定范围内,但公摊面积过多,导致套内建筑面积大大缩水,直接侵害了购房人的利益。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全部4个回答>
  •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开发商遗失的,那么它有义务为您补办一份。2、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您遗失的,那么其实从权利义务的角度来说,开发商无须为此事负责。那么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您可以做如下处理:1、与开发商协商,影印一份合同复印件;2、去楼盘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查询上述合同是否已经备案登记。如果有可能的话,**好核对复印件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存档的原件一否一致。3、从今年(2012年)开始,国内大部分地区已经实行了网签,可以上网查询你购房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公示。其实如果房产买卖双方都能够遵守合同约定的话,合同本身并不是十分重要,因为**后确认房屋产权归属的是房产证。因此不需要过于紧张。保留好缴纳房款和相关税费的发票,也可以作为你购房的证据。

    全部5个回答>
  •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及合同解除的条文多达10条(详见**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款第八条、九条、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九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结合审判实践,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房屋合同  1.协议解除;  2.根本违约;  3.迟延履行;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