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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二手房交易,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过户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吗

151****7285 | 2018-07-26 16:32:05

已有3个回答

  • 137****5606

    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无论写一人名字,还是写两人的名字,均是共同财产,那就必须夫妻双方两人到场签字。
    特别说明:如果一方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签字,要事先写一个委托书(委托另一方),并公证后,受托方一人去就可以了。
    买卖房子是大事。希望你能谨慎处理。祝你成功吧!

    查看全文↓ 2018-07-26 16:32:52
  • 131****8000

    只要是已婚身份,卖掉住房,就必须房产证登记人本人和配偶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一起到房管签字办理手续,才可。
    一方来不了,需要他的授权委托书公证书,指定一位代理人,代替他签字办理手续,需要代理人持有公证书和那一位的身份证复印件,。代替他签字。

    查看全文↓ 2018-07-26 16:32:45
  • 141****2665

    **好是双方都签字。一人签字合同合法有效。就是有纠纷后不能向法院要求强制过户。只能追究签字人的违约责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查看全文↓ 2018-07-26 16: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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