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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房产证没过户,遇到政府征收拆迁怎么办

135****1051 | 2018-07-29 10:18:08

已有5个回答

  • 157****6328

    拆迁办只会与产权人签署协议的,你要么与对方协议约定好补偿的归属,要么起诉,利于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查看全文↓ 2018-07-29 10:19:21
  • 145****3461

    房屋的买卖需要变更登记后,才算完成,所以现在原来的房主还是房子的所有人。

    查看全文↓ 2018-07-29 10:19:08
  • 132****5207

    住房权益属于谁,是看住房房产证登记人姓名,不看别的,
    任何协议和公正,以及证明,不能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
    你说的情况,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没有你姓名房产证,该住房不是你的,产权和你无关,遇到拆迁,和你没有关系,拆迁办不会理会你,受益人是房产证登记人,就是你说的那个单位。

    查看全文↓ 2018-07-29 10:18:55
  • 143****2709

    有两种方法,一是你们已经构建事实,能证明房子是你的,并且有你交易的证明材料;二是同原房主进行交流以他的名义和拆迁的人进行沟通。

    查看全文↓ 2018-07-29 10:18:37
  • 158****2650

    1、检查是否有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的收据,如果没有就找卖房的人补上。购房的手续一定要保管好,这是关键凭证。
    2、找房子登记的业主(卖房人)开具证明,证明房子已卖并付清了房款、房子已交付。
    3、凭上述的证明材料到拆迁人那里登记,争取成为被拆迁人。
    4、如果卖房人不配合,只有采取法律措施。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房人配合进行房子过户。如果房子过户前卖房人成为了被拆迁人,有可能拿走补偿安置款,那就要立即向法院要求对补偿安置款采取保全措施了。
    卖房人不配合的情况下,**好找当地律师帮忙维权

    查看全文↓ 2018-07-29 10:18:24

相关问题

  • 那要看是不是你的地还有是否能做宅地了,可以的话那就去办理三级信宅基证,如果上面有关系那就都好办了,没人就只有出钱,别和政府做对,采纳吧!

    全部4个回答>
  • 如果你是非农业户口 不具有买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 所以拆迁受偿无法律依据 只能补偿给原房主 要不要回房子 结果都是一样的

    全部4个回答>
  • 房产证过户了,但是房主证上名字未更改?这也叫过户了?过户的话,应该重新出一个房产证,名字应该是你爸爸或者你的名字,无论怎么样,不是他想卖就卖,不想卖就收回的。已经签订了合同,就已经是别人的东西了,还想要回来,什么人嘛?说句不好听的,拉出去的屎还有在收回去的?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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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屋若没有到当地办理房产的话可以按照实事房屋的办法直接到村委会办理更名过户,不需要缴纳税费等~若已经办理房产登记的话,需要按照商品房的办理方式一样办理,如下~1、买卖双方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村委同意买卖过户的证明、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双方带着(2)所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双方带着(3)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只是需要注意:需要户口在该村才可以买卖并过户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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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约定情况。如果双方合同中约定若出卖人不配合办理过户的话,应当退还全部购房款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购房款。二、法定情况。如果能举证证明房屋未能过户仅是因为出卖人原因,不存在第三方和买受人自己原因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双方约定的或法定的过户时间已经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2.未超过一年,可以向出卖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若仍未履行,则将要求解除合同。该种情况建议记得保留相关催告凭证。法律规定:1.《合同法》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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