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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物业税开征有什么好处吗?

136****8581 | 2018-08-06 15:44:49

已有4个回答

  • 141****7088

    虽然开征物业税难度重重,但是无论是从国外的实际案例还是从中国财税体制的发展趋势来看,开征物业税是必然的发展趋势,从长远来看既符合国家利益,也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有利于购房者实际利益的维护。
    物业税的作用是税收作用的组成部分。所谓税收的作用,是指税收职能在一定条件下表现出来的效果。税收职能是税收本身固有的功能和职责。税收作用是由税收职能和一定条件决定的。因此,物业税的作用,首先,取决于物业税的性质。税种的性质不同,有不同的作用。如所得税的作用主要是调节纳税人的收入,行为税的作用是限制某些行为的发生。笔者认为,所谓物业税是对纳税人拥有的物业征收的税。它实际上是新概念下的房地产税或不动产税,是财产税中的一种。其财产税的性质,自然决定其发挥财产税的作用。其次,取决于物业税的具体制度。同样的税种,规定的制度不同,其作用也不相同。物业税作为取代房地产税而开征的税种,可以规定不同的范围和具体的制度。如物业税只取代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还是在此基础上再加上现行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对开发商征收的绿化费、防洪费、人防设施配套费等?是否包括现行的土地出让金?其制度不同,发挥的作用自然不同。
    再次,取决于征管的环境和条件。制度相同的税种,征管的状况不同,作用也不一样。如果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税收的作用就能有效地发挥;如果依任务征收,依领导意志征税,或收“人情税”,其作用就受到影响。中国开征物业税主要作用有:

    查看全文↓ 2018-08-06 15:46:10
  • 155****0289

    征收物业税后对购房者来说还是有一定的好处的,一是减少了投机投资购房,因为房子空着也是要收税的,二来可以减少房价,将房价的小部分向房价外转移,转变百姓对房价的一个观念,当然还需要时间。
    100个人抢10套房子,怎么降价都是**富有的10个人买得到房子,因为穷人买到降价的房子,肯定会高价出售给富人,低进高出

    查看全文↓ 2018-08-06 15:45:50
  • 137****7893

    物业税是摧毁高房价的核弹 09房价必暴降60%
    要点:1、开征房产物业税是中央政府的无奈之举,也是英明之举,更是必然之举;
    2、开征房产物业税将迫使炒房客尽快出货,越快越好,将引爆存量房这颗定时炸弹,促使房价大跌。
    3、开征房产物业税先从闲置房开始,不宜短期内迅速推向普通居民的首次购房。
    国务院终于重拳出击、动真格了,决定研究出台房产物业税了,这无疑是一颗摧毁高房价的核弹。早在去年国庆前后,针对楼市的滞涨局面以及各地政府救楼市,黑居易就撰文《黑居易:征收商品房闲置税将是政府救楼市**后杀手锏》,指出房产物业税是促进楼市健康发展的必然手段。当时,黑居易奉劝炒房客尽早出仓自保,“要救活房产市场,只有降价这条路,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只是房产商和地方政府不到黄河心不死,还是绞尽脑汁地想花招避免这条正确的道路。从现实情况来,各地方政府救楼市的结果只会是适得其反,萎靡不振的成交量不仅没有多大的起色,反而一路下行。随着时间的推移(3个月或者半年时间),如果状况不能得到改观(这是必然的),到时候中央政府恐怕不得不使出**后的杀手锏——祭出征收闲置房契税的大旗,到时候炒房客恐怕只有哭爹喊娘的份了。所以,在这半年的缓冲时间内,所有的炒房客也不要和顽固不冥的房产商一样执迷不悟,依然做着坐收渔利的迷梦,否则一损俱损,船翻人亡,划不来。聪明的炒房客,应该是趁着这段时间,赶紧出仓,一了百了,心里清净,不必烦恼。”
    如今,随着国务院的一声令下,房产商和炒房客都没有了退路,只能任由经济规律的车轮碾过。那么,黑居易在2008年底的预言——2009年房价暴降(黑居易:不必怀疑09年房价暴降的可能性和黑居易:2008年,房价微降;2009年,房价暴降。)——将得以实现。对此,黑居易举双手赞成,也希望各种细化举措尽早出台。
    首先,出台房产物业税是国家鉴于经济危机逐步深化的现实状况、财政拮据局面日益形成而不得不采取的举措。这次国务院提出的指导意见是关于深化财税改革的一篮子计划,房地产物业税是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和税源大头。2008年,国家财税虽然突破6万亿大关,但是财政赤字也创纪录地达到了9000亿。值得注意的是,我国财税的征收有寅吃卯粮的习惯,即提前征收。然而,国家经济复苏不可一蹴而就,为了刺激经济、扩大内需、提振制造业,既出台了4万亿的刺激经济政策,又要出台了各种减税政策,中小企业资金优惠政策等,支出与收入的比重日益失衡,入不敷出的局面更加严重。节流开源成为必然的选择,节流工作,国务院早就作了安排,包括削减政府开支,规定减少出国考察,提倡节能减排等,但是这毕竟是小敲小打,关键还是要开源。
    具体到房地产而言,政府经过一年多的救市,本希望通过提供财税、利率优惠等来刺激楼市的繁荣,从而为税收工作创造不竭源泉。可是,自立为王的地方诸侯和旻顽不化的房产商,只管自己的利益,丝毫不给中央的面子,中央的四两拨千斤的政策意图彻底失败。春节前后,中央政府意识到地方政府和房产商的不合作,无奈之下利用舆论手段给点颜色,希望他们有所收敛、归顺朝廷。可是,地方政府和房产商的亡命之相已经定型,无法回头,在今年一季度上演了一处末路大逃亡的惊险大戏,更是将无数购房者推向了楼市深渊,同时将民愤推向了史无前例的高潮,当然让执政为民的中央脸面荡然无存。在这个过程中,中央出于刺激经济的全局考虑,再次与级的利益集团达成妥协,并充当帮凶角色,提供了5万亿的银行贷款,试图彻底复苏楼市和经济。可是,与经济规律抗衡的失败现实**终让中央碰了一鼻子灰。几乎变成堂吉诃德的中央终于幡然醒悟了。
    春节前后,中央政府通过媒体舆论对包括房产商在内的全国人民喊话,其实是一种有克制的劝告,这次中央已经彻底失去耐心了,不再是温和的劝告,而是通过财税等硬性手段施以重拳。毕竟,楼市腐败和高房价造成的民怨汹汹已经到了白热化程度,已经严重威胁到社会安定,颇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影响。因此,中央选择在楼市上进行开刀,可谓是匠心独运,一箭双雕。
    其次,物业税是一颗摧毁高房价的核弹,将传导出一个房价大跌的强烈信号,将彻底终结投机成风、高价不降的房产暴利时代,将一定程度上打破地方政府与房产商联姻的房产腐败历史,真正促进楼市走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查看全文↓ 2018-08-06 15:45:25
  • 143****5464

    有关开征物业税的讨论由来已久,然而始终未能敲定。争议越多,越值得关注。这不,国务院昨天通过并对外正式公布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一、有望为楼市炒房者敲响丧钟。 虽然一些开发商仍然不承认房地产“暴利”说,但是我始终认为楼市泡沫还没有破灭。房地产的暴利本质吸引了无数开发商盲目开发,刚性需求者是在增加但基本上是比较均衡的递增,而投机性需求则是阶梯式的递增,递增速率远比真正的有效需求快得多。因此造成了一些地方政府背后导演,前台由开发商和炒房者表演的一出房价上涨大戏。开发商不断存放房源,以期获得更高的利润,房地产行业“泡沫”越积越大。从而真正有效需求者即自住购房者面对高高在上的房价只能望房兴叹,自愧不如,甚至被迫沦落房奴。 其实就想说楼市隐患炒房为**。上面的种种问题想解决,想稳定房价、限制房产投机,国家开征物业税则成了必要和及时雨。从经济理论来讲,实施物业税可以提高投机者炒房的成本,降低其收益预期,从而减少投机需求,通过市场供求关系达到降低房价的目的。在征收物业税情况下,炒房成本极高,风险极大。这样或许不能完全避免炒房投机的存在,但是相信大多数就得望而却步了。
    二、炒房行为的丧失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物业税的开征让大部分炒房行为消失了,这样房价将丧失了上涨的一大引擎。房地产商或许会通过提高房价来转嫁税负,但是从长远来看,持有房产的成本加大,必然会抑制投机性的炒房行为,减少了需求,势必降低房价,让房价回归正常价值。
    三、物业税开征将直接降低房价。 黑居易在其博客中写到,物业税是一颗摧毁高房价的核弹,将传导出一个房价大跌的强烈信号,将彻底终结投机成风、高价不降的房产暴利时代,将一定程度上打破地方政府与房产商联姻的房产腐败历史,真正促进楼市走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据有关统计,在目前的房价构成中,税费及房产商利润占到60%,建筑成本只占40%。房地产开发中土地占有的税费太多,是房价过高的直接原因。如果将以往在房价当中一次性交纳的税费改成按年收取,那么,改革后房地产的开发成本将有大幅度降低。由于地价和相关税费分70年交,目前售价6000元/平方米的房子,从理论上说,按3600元/平方米的价格销售即可盈利。当然就有点像国外买房难养房更难的状况了。 相信这一点也是开发商愿意看到的。
    四、地方利益保障有助于规范土地管理。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批租”土地使用制度,即用地者可以向政府购买一定期限内的土地使用权,而其中大部分税费,用地者须一次性支付。 正因为这样,过去地方政府通过房地产提高GDP政绩、充实小金库,开发商则从其中拿到不足为外人道的好处……当初物价部门要求公布房价成本,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实际上遇到了一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联合抵制。因为地方政府往往与开发商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对房地产商的高额利润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也使得原本能够算清的一笔账变得算不清楚了。在这里,一些地方政府角色暧昧,处境不无尴尬。 同时,开发商为了拿到“批件”不得不上下打点,但用于对地方政府的“感情投资”则不得不转嫁到房价上,这**终苦了的还是百姓。 而一旦开征了物业税,地方政府的利益将有所保障。因为现行的土地批租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土地将成为长期而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如果地方政府不再过多为“土地出让金”张罗,而是将注意力转到其他生产上,那么开发商和地方政府那一层剪不断理还乱的暧昧关系将彻底终结了。 这样,黑暗的土地出让交易将被光明正大的手续代替,土地管理将步入正轨。
    五、物业税有助于调节贫富差距。 如果把物业税看作房地产税,实际上就是财产税系列之一。所以,如果开征物业税,就意味着中国开始征收财产税了。因此,一旦把物业税提到财产税这个层面上,物业税的开征具有填补中国现行税制中财产税缺失的特殊功能。就意味着中国真正启动了调节贫富差距的工程。 物业税的开征将使对贫富差距影响**大、具有基础作用的财产有所触动。
    六、物业税开征保障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不管从土地制度还是从房地产市场运行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产业及支柱性产业,房地产业具有产业链长、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特点。如果根本问题不解决,就会使楼使问题孳生,泡沫越吹越大,从而房价越涨越高,百姓则离房子的梦想越来越远,社会稳定将会受到挑战。 如果物业税能够开征,将会摒弃过去收费不合理、不规范、不科学的恶习,直接结果就是,销售转让环节税费负担减轻,降低开发建设成本;对于消费者而言,购房门槛越来越低,住房需求也就得以释放,对经济回暖的大好形势起到促进作用。 总之,物业税的开征并能有效实施将会使房地产业稳健发展,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查看全文↓ 2018-08-06 15:4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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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虽然开征物业税难度重重,但是无论是从国外的实际案例还是从中国财税体制的发展趋势来看,开征物业税是必然的发展趋势,从长远来看既符合国家利益,也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有利于购房者实际利益的维护。物业税的作用是税收作用的组成部分。所谓税收的作用,是指税收职能在一定条件下表现出来的效果。税收职能是税收本身固有的功能和职责。税收作用是由税收职能和一定条件决定的。因此,物业税的作用,首先,取决于物业税的性质。税种的性质不同,有不同的作用。如所得税的作用主要是调节纳税人的收入,行为税的作用是限制某些行为的发生。笔者认为,所谓物业税是对纳税人拥有的物业征收的税。它实际上是新概念下的房地产税或不动产税,是财产税中的一种。其财产税的性质,自然决定其发挥财产税的作用。其次,取决于物业税的具体制度。同样的税种,规定的制度不同,其作用也不相同。物业税作为取代房地产税而开征的税种,可以规定不同的范围和具体的制度。如物业税只取代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还是在此基础上再加上现行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对开发商征收的绿化费、防洪费、人防设施配套费等?是否包括现行的土地出让金?其制度不同,发挥的作用自然不同。再次,取决于征管的环境和条件。制度相同的税种,征管的状况不同,作用也不一样。如果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税收的作用就能有效地发挥;如果依任务征收,依领导意志征税,或收“人情税”,其作用就受到影响。中国开征物业税主要作用有: 开征物业税能够减少开发商的资金压力,降低开发成本,有利于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如果开征了物业税,土地出让制度发生了改变,开发商不必一次性支付高额的土地出让金,资金压力必然减少,也不再会出现高地价推高高房价的“面粉贵过面包”的现象,而且,其他流通开发环节的税赋也必然会减少,如房产税等等。这必然会减少开发商的负担,而且,也不会再出现为了拿地而导致腐败的问题。这非常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 开征物业税利于房价回归理性,降低购房压力。开征物业税,组成房价的“税费”部分将会明显下降。如果开征物业税,投资性购房者的持房成本就会增加,他们将可能出售手中的多余房产,以降低持房成本,同时,也会减少一些没有使用的空置房。因此,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会相应发生变化,房源供给的增加,势必会使房价回归理性。而且,由于物业税是持有税,是分期缴纳,这就避免了一次性支付巨大的房款,购房负担大为减少,购房者不必要为了沉重的月供而煞费心机,轻松买房成为了现实。由于国家征收了物业税,必然会提高公共设施的建设如绿化、交通、教育资源等等。不但业主的物业得以保值增值,而且也享受到了高质量的生活。总之,开征物业税既是中国财税体制的发展方向,也是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但是,也要清醒的看到,在当前,要开征物业税的确面临着许多困难,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开征物业税已经提上了国务院的议事日程,相信一定会解决相关的问题,使之得以实现。作为业内人士,我们希望这样的一天早日到来。 征收物业税可以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些人通过各种不同的途径,占有越来越多财产,而另一些人则因收入低,财产很少,贫富差距扩大。在住房方面,有些人拥有多套住房,有房无人住,而另一些人则因收入低,房价高而无房住,加大了社会矛盾,影响了社会和谐。开征物业税,对房屋经营者,多套房屋的拥有者征税,比如,除了对经营性房屋征税外,还对每个家庭超过一套的住房征税,增加房屋拥有者的成本,可以起到调节财产收入,促进财富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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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在讨论,有可能在个别城市(如上海北京)先搞试点。征收物业税,与土地出让金或地产泡沫破灭等没有直接关联,但对遏制炒房和稳定增加财政收入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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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物业税的模拟征收范围从部分地区拓展到全国,某种意义上说代表着物业税临近,但是何时开征尚未有明确时间表。目前的物业税征收模拟主要是针对商业物业,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房价和商业物业运作模式不同而不同,可能在0.9%-2%之间,对自住住房暂不涉及。即使物业税开征,如果不改变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模式,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只是抑制投资炒房而已,不会出现明显的房价下降。还有物业税和业主缴纳的物业费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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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下,企业转让土地或厂房,土地增值税实行相对简易的处理办法。转让收入方面,没有什么花样,如果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税务机关是会参考市场价格进行调整的。怎样划算,要看你实际情况,以及根据以下规定进行测算的结果。扣除项目方面,如果你是房屋土地在一起转让的情况,有两种选择:第一,选择对厂房进行重置价的评估,然后加上取得厂房这块土地的成本,加上转让相关的税金,三部分之和作为扣除项目。扣除项目=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第二,如果你的厂房是购买的,提供购房的发票,以发票金额作为扣除的基础,同时根据发票金额为基础,按发票开具到转让的时间,发票金额每年可以加计5%,然后再加上转让相关的税金(注:这种情况下不能加土地成本,因为房屋发票金额默认含有土地价款),两个部分之和作为扣除项目。扣除项目 = 发票金额 ×(1 + 持有年度 × 5%) +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如果你单纯转让土地,在已经进行了开发建设的情况下: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 + 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 开发土地所需成本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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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只是商议 还要再等等房价这东西真实的推波助澜者是我们自己 那么多的楼盘都卖完了 买家都是有钱人 空房率也很高房子也是商品 商品的价钱定位是按照供求关系这个主线来变的 没人买了自然会回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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