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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性质土地证过户要按房产评估价缴纳出让金,五年后过户要注意什么问题?是否可以象其它商品房一样正常转让?

133****2441 | 2018-08-07 16: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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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9****0334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使用是有期限的,其专业性也较强,因此在出让过程中出让方和受让方须注意相关事项,避免产生纠纷和诉讼。
    一、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
    出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出让方的出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出让方有资产处分权。
    二、土地出让须符合政府规划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否则会出现出让行为因违反政策无效等情形。
    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
    对于商业、旅游、娱乐、住宅及工业用地依法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其他性质用地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出让。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签订形式
    1、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书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出让合同应该包括地块位置、面积、用途、容积率、土地开发程度、出让年限、投资强度(工业用地)、动工及竣工时间、支付出让金的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条款内容须清晰、具体。同时,土地用途及相关条件能否变更、变更程序及费用负担应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清楚。
    五、出让价格
    1、注意无论是通过招拍挂取得的土地还是协议出让的土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同类用地的**低价标准,否则就属于违背行政法规禁止规定的无效条款。
    2、如果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同类用地的**低价标准,出让方或者受让方可以请求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方不同意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足出让金,受让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让方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按过错承担责任。
    六、合同公证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业性较强,为了确保签订合同的双方履行合同条款,避免产生纠纷和诉讼,对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签订合同的双方代表是否具备合法资格等进行公证。
    七、注意收回土地条件和时限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明确规定收回土地的条件,即使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收回土地的条件,政府仍然可以依据法定条件收回闲置土地。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①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查看全文↓ 2018-08-07 16:50:20
  • 144****9336

    划拨地:指该宗土地建造房屋时,土地使用权是由国家行政划拨的,划拨地在发生交易时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向国土部门支付土地收益金,也叫土地出让金。
    与之对应的是出让地,出让地指该宗土地建造房屋时已经向国土局交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地一般有出让终止年限,一般为50-70年,年限到期前发生交易,不交纳土地收益金,年限到期可以续交土地出让金。
    除此之外没有差别。

    查看全文↓ 2018-08-07 16:49:52
  • 143****9925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查看全文↓ 2018-08-07 16:48:56

相关问题

  • 规定划拨性质土地所属住房过户,需要双方先到所属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土地证,受让方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土地使用权证。然后双方办理住房产权证过户手续。

    全部4个回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规定,在宗地现行城市规划用途仍为居住用地的前提下,方能办理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手续,但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经查,您所咨询房屋的宗地现行城市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可向南岸区国土分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手续。 关于该划拨性质的房屋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出让手续的土地出让金计算问题。土地出让金(即地价款)金额需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渝国土房管规发〔2016〕6 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住宅部分分摊的土地应按土地使用权人提出办理出让手续申请时政府公布执行的对应级别住宅用途基准地价的10%,乘以对应的年期修正系数后,与申请办理出让的住宅用途建筑面积的乘积计算应补缴的地价款”的规定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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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理继承房产过户是可以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继承的房子不改变性质。你父亲的房子肯定是以前的公房房改房,土地是划拨的,现在的经济适用房和一些保障性住房也是划拨土地。如果缴纳出让金也好,以后就是纯粹的商品房,可以自己上市交易。缴费标准是各地自行制定的,一般是按交易价(评估价)的1%,也有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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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费用大约是买房的1%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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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在哪座城市,各地规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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