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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土地过户缴纳土地出让金吗?

131****7671 | 2019-01-15 16:51:51

已有5个回答

  • 142****0156

    按理继承房产过户是可以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继承的房子不改变性质。你父亲的房子肯定是以前的公房房改房,土地是划拨的,现在的经济适用房和一些保障性住房也是划拨土地。如果缴纳出让金也好,以后就是纯粹的商品房,可以自己上市交易。缴费标准是各地自行制定的,一般是按交易价(评估价)的1%,也有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

    查看全文↓ 2019-01-15 16:52:49
  • 153****7175

    小产权房屋是所有类型房屋里较为特殊的一类房屋。所以在交易时也有许多要注意的地方。一般的夫妻在离婚之后都会讲财产进行分割,也包括居住的房子。那么下面,我就为你们讲讲离婚时小产权房屋能分割吗?离婚时小产权房如何过户?离婚时小产权房屋能分割吗
    1.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2.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3.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小产权房屋,法院会根据该小产权房的具体情况以不同的方式处理:对于已被有权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处理;但违法建筑已经行政程序合法化的,可以对其所有权归属做出处理。对于虽未经行政准建,但长期存在且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房屋,可以对其使用权归属做出处理。离婚时小产权房屋如何过户由于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法院对于此类房屋并不会判决所有权归属。买卖房产一般是以交款收据的日期,为权利取得的日期,该房产应该属于婚前个人的财产。可以要求分割这个房产。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时解决财产分割争议。还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来解决,可能更利于该房屋的分配。小产权的房子是不能过户的 只能在离婚协议上写清楚 或者去房子所在的物业问问是否可以改底单。小产权房有一种是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是一类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离婚时小产权房屋能分割吗以及离婚时小产权房如何过户的内容了,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一定的帮助。

    查看全文↓ 2019-01-15 16:52:35
  • 136****3847

    你的土地证标注土地是出让性质,说明当初得到土地使用权时候,已经缴纳完毕土地出让金,转让房产证,过户土地证时候,不需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只有划拨或者集体性质土地证,过户时候,

    查看全文↓ 2019-01-15 16:52:25
  • 131****9282

    土地出让金是交给国家的,不是交给个人的。有些房子是房改房,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过户了以后土地性质发生改变,变成国有出让了,所以要付一笔土地出让金。不交这笔钱是做不出不动产权证书的,也就过不了户了。

    查看全文↓ 2019-01-15 16:52:15
  • 133****4769

    不交。
    过户费:缴纳如下:
    1、契税,首套房:90(含)平内1%、90平以上1.5%,二套房:90(含)平内1%、90平以上2%;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房:3%。契税2016年有变化,要根据你们城市的政策变动;
    2、个人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唯一住房减免,但实际交易中是由购房者出的;
    3、交易费,4元/平方; 
    4、转移登记费,80元;
    5、权证印花税5元;
    6、营业税未满2年,面积大于144,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2016.5.1以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 两年内:应缴增值税=增值销售额×征收率。房子在手里增值了,房东负担增值部分*5%(部分地区按5.6%执行),就是该缴纳的增值税。满2年免征增值税。

    查看全文↓ 2019-01-15 16: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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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对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土地出让金金额有异议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土地出让金按照评估值的40%计算。实际成交价格不低于同级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减让按不低于成交价格40%的标准计算。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减让按地价总额的40%计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价与土地价格的**高比例不得高于60%。以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折算为市场地价,然后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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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对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土地出让金金额有异议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土地出让金按照评估值的40%计算。实际成交价格不低于同级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减让按不低于成交价格40%的标准计算。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减让按地价总额的40%计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价与土地价格的**高比例不得高于60%。以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折算为市场地价,然后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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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2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出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上,因此规范协议出让**低价标准至关重要。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划拨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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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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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于商品房而言开发商以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他已经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土地出让金;而他在销售商品房时又将相应面积的土地出让金计入房价成本并分摊给了购房人换句话说购买这类房产买方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但是购房者买了商品房后并非可以永久使用土地因为土地出让有年限限制国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中指出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主只有再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合法使用土地及房屋在此提醒购房者买房时应仔细询问土地使用年限以前就有购房者反映他在某商住楼买住房等合同签了才发现土地性质为综合用地只能用50年 如果购房者买有出让土地证的二手房由于卖方已经缴过土地出让金因此买方不需再被补缴然而在购买这类房产的过程中仍需注意土地使用年限例如所购房子原来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卖方转让时他已经用了30年那么买方拿到房子后只能再使用40年而非70年超过期限后就得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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